2017年6月28日至2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十七次知识产权专家组会议上,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专家提出“促进亚太地区地理标志保护与经贸协调发展行动计划”,受到泰国、越南等国家积极响应和支持[1]。2017年8月29日,我国国家质检总局与泰国商务部在北京签署了《地理标志合作备忘录》,泰国成为与我国签署地理标志保护合作的第一个东盟国家。中泰《地理标志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正式开启了我国与东盟地理标志合作的新篇章[2]。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我国与东盟国家的地理标志保护双边或者多边合作也逐渐成为重要议题,泰国是最早和最积极与我国达成地理标志保护双边合作意向的东盟国家。目前,国内对泰国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探讨较少,赵小平曾从法学角度对泰国地理标志法学作过综述[3],文麟从中泰两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申请注册、主管机关、特殊商品的保护等方面作过比较[4]。但以中泰地理标志保护合作为目的,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论文页数是:4页) [继续阅读本文] ,泰语论文题目,泰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