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32年推翻君主专制起算,泰国施行宪政已有81年历史。但是,20世纪中后期的军人威权统治,很大程度上妨碍了泰国宪政体制的发展与完善。泰国宪法仅在1968年至1978年的10年间就废立6次,存续最短的甚至不到一年,从而严重损害了宪政体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更重要的是,威权时期的宪法所体现的是行政权主导的一元架构,从而在根本上偏离了宪政体制重视“权力制衡”的多元价值取向。[1]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军人政权瓦解,泰国开始步入民主化的发展道路,各派利益集团相继登上政治舞台,竞相填补军人集团留下的权力真空。由于威权时代遗留的《1991年宪法》无法满足社会各界日趋多元的政治诉求,因此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泰国于1997年颁行了被誉为“人民宪章”的第十六部宪法,从而有力的推动了宪政架构从一元到多元的体制转型。[2]虽然《1997年宪法》被寄予厚望,但在执行过程中,相关制度安排却未能有效平衡各方权益,结果引发严重的政治冲突与社会分裂。2017年,军人集团在反他信阵营支持下发动政变,推翻他信政府,并废止《1997年宪法》。尽管军人集团在主持起草新宪法时高举“反对多......(论文页数是:12页) ,泰语专业论文,泰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