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日语「助詞」「助動詞」的认定略论[日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日语论文 责任编辑:花花老师更新时间: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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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助詞」「助動詞」的认定日语词类认定的难点,也是重点,它联系到一个语法律说的基础理论构成,是众多日语语言探讨者长期争论的问题。文章在详细论述部分先行探讨的基础上,着重阐述对这一问
题的新探究。

  词的认定问题直接联系到一个语法律说的基础理论构成,是任何一个语法探讨者首先要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日语是通过将表现语法意义的语素粘接起来表达复杂的语法意义的,在语言类型学中属于粘着语,而且没有英语、韩语等分隔书写的习惯,因而在词的认定上比较困难[1],特别是日语的「助詞」和「助動詞」的认定,一直是语法律界长期争论的问题。本文将在介绍了部分先行探讨之后,着重阐述作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并与各位同仁商榷。在展开对这一问题的论述之前,首先让我们看一下下面词的认定范例。如果认定「 く」为一个词,这可能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如果对「彼は手紙を いている」这句话中的词进行认定,那么,就可能会有如下几种观点:观点1:「彼」、「は」、「手紙」、「を」、「 い」、「て」、「いる」,共有七个词。观点2:「彼」、「は」、「手紙」、「を」、「 い」、「ている」,共有六个词。观点3:「彼」、「は」、「手紙」、「を」、「 いている」,共有五个词。观点4:「彼は」、「手紙を」、「 いている」,共有三个词。之所以会有以上诸多不同观点,主要是因为对「助詞」和「助動詞」的认定措施相异,因此,「助詞」和「助動詞」的认定是日语词的认定的难点,也是重点[2]。研讨日语「助詞」和「助動詞」的合理认定对日语教育与探讨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1 「助詞」「助動詞」认定的先行探讨1.1 日本学校语法的认定及其弊端日本学校语法是以桥本进吉的语法理论为基本框架构成的,因其简明易学、实用性强,被长期运用于日本学校的日语语法教育之中,并且也是当前大多数非母语日语语法教育的基本语法体系,因此,日本学校语法对日语教育和探讨所起到的影响和带来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那么,首先让我们看看学校语法体系对「助詞」和「助動詞」的认定措施。学校语法将「助詞」与「助動詞」均认定为一个词,也就是说「 いた」是由动词「 い」和助动词「た」两个词构成;「彼は」也是由名词「彼」和助词「は」两个词构成[3]。这一认定措施有其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以「 く」为例,如果按学校语法的认定措施,认定「 く」为一个词,这个一般没什么疑问,而认定「 いた」是两个词,这就如同认定英语中“write”是一个词,而认定“wrote”是两个词一样,有悖于我们的语言意识,并且由「 く」和「 いた」对应构成的“时态”这一语法范畴的性质也就因此变得难以理解了,我们很难判断「 く」这个词的过去时是“动词”「 い」,还是“助动词”「た」。并且,如果认定「 い」为一个词,那么「 い」就应该具备词的性质———可以在句子中独立地应用,然而很显然,「 い」不能在句子中独立地使用[4],相对独立地使用都很牵强。
    1.2 铃木重幸和仁田义雄等人的认定及其弊端铃木重幸和仁田义雄等语言学家以词有词汇侧面和语法侧面组成为依据,不主张日语中使用“助词”和“助动词”这种说法,他们认为「彼は」和「 いた」均是一个词,并且像「私は中国人だ」也只有两个词「私は」和「中国人だ」[5]。这一观点将学校语法中出现的「 いた」为两个词这种难以理解的问题解决了,但是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将日语中的“助词”和“助动词”全部废除,把「私は」视为一个词,那么「私が」、「私に」、「私と」等就都是一个词,这样一来,第一人称“我”,这个词就有很多语言符号来表记。依次类推,日语中的名词大部分都可以有很多语言符号来表记,如“山”,日语中可以有「山は」、「山が」、「山に」、「山の」、「山も」、「山で」、「山から」、「山まで」等表记符号,这就大大扩大了日语词汇量,而以上所谓的每个“词”,用法都比较复杂,增加了学习难度,也不利于日语教育和探讨,这就违背了构建语法的初衷,因为语法是为了语言学习和探讨的方便,而总结起来的语言规则。另外,如果将日语的“助词”和“助动词”全部废除,那么日语中就不存在附属词,日语也就不是实词后面附加各种要素来表示语法功能的语言,也就不属于粘着语。比如,「彼は手紙を いている」这句话,如果按照铃木和仁田等人的观点就是由「彼は」、「手紙を」、「 いている」这三个词组成,这三个“词”之间不存在附加与被附加的联系,由此可见,按照铃木和仁田等人的观点来认定日语的词,那日语应该属于孤立语,是通过词序来表达语法功能的语言。2 「助詞」「助動詞」合理认定的探究2.1 词的定义及其要点要将「助詞」「助動詞」进行合理认定,首先应该弄清楚词的定义,也就是要知道什么是词。词是语言里可以独立应用的最小的音义结合的单位。这一定义有丰富的内涵,下面对其要点进行详细的阐述。这里有三个要点:第一,词是最小的音义结合的单位。如果一个“词”,还可以拆分成更小的音义结合的单位,那么就应该认定为两个甚至几个词。

    第二,词是音义结合的单位。如果一个词虽然看上去还能拆分,但拆分后的“词”不具备独立的语法或者词汇意义,那么准则上不应该拆分。另外要注意的是所谓的“词具备意义”,这里的“意义”可以是实实在在的词汇意义,也可以是抽象的语法意义。我们不能只认定有实在的词汇意义的实词为词,而将具备抽象的语法意义的词废除。实际上,在很多语言里面有类似于汉语的虚词的词,这些虚词大部分具备的就是抽象的语法意义,而没有十分明确的词汇意义。第三,词可以独立应用。这一要点必须给予详细解释,有部分探讨者因为片面理解这一要点,把词的独立应用绝对化,他们认为日语中的体言和用言都不具备独立应用的性质,因为它们后面必须接助词或助动词才能在句子中独立应用。比如上文所列举的「山」,他们认为「山」后面必须接「は」、「に」、「が」等助词,不能独立应用,所以「山」和「は」、「に」、「が」都不是词,这一观点没有真正理解词的定义。虽然有些词典或语言学的书籍也有用“自由应用”来诠释这一要点的,但无论是“独立应用”还是“自由应用”,都只是相对的。首先,每个词在句子中充当的句子成份不是绝对独立和自由的,比如,动词在语言中一般用来作谓语,我们不能借口“独立(自由)应用”,就过于随意地将它直接拿来作主语或宾语等。其次,很多语言中认定的词也有固定搭配或暗示一定范围的固定搭配的,这些固定搭配不是能随意更改的。比如,英语中的大部分不及物动词,都有与之相搭配使用的介词,而汉语中的结构助词“的”“地”“得”也是不能绝对独立应用的,我们不能把“独立(自由)应用”绝对化,将它们与它们相搭配的词合二为一,因为它们虽然不能绝对独立(自由)应用,但它们也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并且具备一定的语法或词汇意义。如果以「山」后面必须接「は」、「に」、「が」等助词,不能独立应用为由,而认定「山」不是词,那么英语的不及物动词和与其相搭配的介词就都不是词,汉语的结构助词等也不是词了。最后,语言逻辑和习惯也决定了词在句子中的应用不是绝对独立和自由的。我们不能将几个词随意拼凑在一起,也不能将一句话中的词序随意打乱,绝对自由使用。比如“吃”、「食べ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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