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语化妆品商标的翻译策略[日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日语论文 责任编辑:花花老师更新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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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翻译理论中的目的论,在日语化妆品商标翻译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文章初步研讨了翻译目的关于日语化妆品商标翻译所产生的作用,用定量略论的措施分别从翻译措施、遣词用字两个方面对67个日语化妆品商标的汉译进行了略论。认为日语化妆品商标的汉译,因受到了预期目的作用而呈现出独有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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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目的论 定量略论 翻译措施 遣词用字
  一、引言
  商标(或称“品牌”)命名,是一种利用语言进行商业宣传的社会语言运用现象,是了解商品的重要窗口和门户[1](P40)。因此,商标文字便成了标榜商品形象的重要手段和符号。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种商品在涌入中国市场的同时,纷纷注意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化妆品市场更是琳琅满目,令人应接不暇。为了拓宽销售渠道,争取更大的效益,化妆品商标的翻译自然成了重中之重,其翻译质量直接作用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商标翻译属于广告翻译,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翻译。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商标的广告功能,引起受众的注意。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略论日语化妆品的翻译策略,拟用定量略论的措施,探讨翻译目的对日语化妆品商标翻译的作用。
  二、理论基础
  翻译目的不同,达到目的的手段也不同,指导翻译的准则也不同。[2](P10)作为一种翻译实践,商标翻译有着极强的目的性,即最大限度地发挥商标的广告功能,达到吸引受众的目的。
  目的论是由汉斯・弗美尔(Hans Vermeer)首创的。他在赖斯(Katharina Reiss)的翻译功能论的基础上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弗美尔认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一切人类的行为都具有目的性。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产生的语篇。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是目的,即结果决定措施。除此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日语毕业论文,即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连贯性法则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能让读者理解;忠实性法则是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存在语际连贯一致,其程度和形式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目的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克里斯蒂恩・诺德(Christiane Nord)指出,操控翻译过程的,不是等值翻译理论所规定的原文或读者,也不是作者希望原文能发挥的功能,而是策动者的需要所决定的译文的预期功能或目的。[3](P90)
  与传统翻译理论不同,目的论不再把“信”或“忠实”作为翻译的首要标准,突破了传统“忠实”“等值”理论,认为译文效果可以优先于原文效果。其核心在于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首要因素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这一核心为译者拓宽了思路,打破了传统翻译中直译、意译、对等翻译等准则的局限,更能发挥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能为译语的受众提供符合其目的的高质量的译文。通常化妆品商标的翻译,目的在于以最简洁有效的方式向译语受众――即消费者传达最相关的信息。化妆品商标的译文能否被消费者理解和接受,远比忠实于原文更重要。因而,迎合译语艺术、译语审美习惯,取悦译语受众便成为化妆品商标翻译的主要特征。
  三、化妆品商标翻译略论
  笔者从汉日语网站上收集到共67个化妆品商标,基本涵盖了日本在中国销售的化妆品。以这些商标的汉译为语料进行略论,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在预期目的的作用下,日语化妆品商标翻译所呈现的特点。
  (一)翻译措施
  从对所选样品的略论可以看出,日语化妆品商标的汉译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译法。
  1.谐音对译
  谐音对译,是用汉语中与原文商标读音相近的字来翻译,译名通常与原文意义无关,译名各字之间没有组合联系。例如艾杜纱(エテュセ),其商标命名来源于法国俚语“Ettusais”,意为“你知道吗?”。译为“艾杜纱”,读音与原文商标(エテュセ)相似,但是在意义上却毫无关联。又如,碧柔(ビオル),最早的语源为“Bios”/“Ore”,原文来自希腊语,意为“满足的”(Ore)“生活”(Bios)。虽然汉译名与其意义无关,但胜在音韵与原文(ビオル)相近,声调优美且含义丰富。“碧”“柔”两个字在中国艺术中都是让人喜爱的字眼,而“柔”更是容易使人联想到中国女子温柔可人、柔情绰态的美丽形象。类似的情况还有澳尔滨(アルビオン)、芳珂(ヒァンケル)、娥佩兰(オベラ)、艾丝可思(エスコス)、娜瑞斯(ナリス)、奇士美(キスミ�)、茵芙莎(イブサ)等。
  2.谐音改译
  采用原文商标词汇中的个别音素,译名与原文商标在读音上稍有关系,而意义方面基本毫不相干。例如伊婷诗(エクイタンス),取名源自“Equity(价值)”及“Existence(存在)”,组合成“Equitance”,意为“有价值的存在”。翻译成汉语时,译者只取原文(エクイタンス)中的个别音素,谐音译为“伊婷诗”,“伊”字使人容易联想到“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优美景致,“婷”字则能让人想到“婷婷袅袅”“婷娉婀娜”的曼妙身姿,但是在意义方面,却与商标本身的意思没有关联。又如,艾文莉(アブニ�ル),商标取名源自法语“Avenir”,意为“将来、未来”。译者只取[a]一个音素,而将商标改译为“艾文莉”,“艾”在古汉语中有“美好、漂亮”的意思,使人不禁联想到年轻美丽的粉黛佳人。其他的例子还有求姿(ジュジュ)、媛色(エスト)、伊奈美(イリュ�ム)、雅丽莎(アレジア)、爱泊丽(アスブリ�ル)等。
  3.直译
  直译是指按照译文语言的语法规则,翻译出原文的字面意思,但仍保持原文的文体风格和艺术特征。关于译文和原文字面意思和隐含意思,没有意义上的差别的信息可采用直译。例如雪肌精(雪肌精),这个日文商标直接使用汉字作为其产品的名称。在直译的情况下,译语受众能够很自然地理解到“雪肌精”蕴含着“白雪、肌肤、精华”这三个美丽的元素。再如肌研(肌研),顾名思义,是“肌肤的探讨专家”。看到这样的商标,消费者自然会产生信赖心理,商标的宣传目的便可达到。因此,像这类译语受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商标,直译是最好的措施。类似的例子还有白元(白元)、资生堂(�生堂)、雪肌粹(雪肌�)、丸美(丸美)、洗颜专科(洗��科)等。   4.零翻译
  零翻译就是译语直接借自原文,不用译语中现成的词语译出原文的词语。在零翻译的情况下,商标词汇的音、义均得以保留。例如:DHC,DHC最初主要从事翻译业务,其名称来自于“学院(DAIGAKU)翻�(HONNYAKU)センタ�(SENNTA)”的发音缩写,后来才拓展为拥有多个事业部的庞大公司集团,自1983年开拓化妆业务以来,DHC已发展成为日本通信销售第一的自然派化妆品品牌。采用零翻译,DHC悠久的历史和简明跳跃的音律得以保留。相比其汉译名“蝶翠诗”更具有神秘感,更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采用零翻译的商标还有SK-II、AYURA、Dr.Sha、Passion N.Y、VISEE、SUQQU等。
  经过对样本商标译法的统计,我们得到以下数据:谐音对译、谐音改译、直译和零翻译分别出现了26次、17次、17次和7次。谐音对译、谐音改译和直译在样本总数中所占比例分别为38.80%、25.37%和25.37%,而零翻译仅为10.45%。因此可以认为,译者在翻译时主要采用了谐音对译、谐音改译和直译的措施,偶尔使用零翻译的措施。同时我们还发现,采用直译翻译的词汇,往往是中日共通的汉字,不需要特殊加工,便能传达商标内涵,达到宣传效果。而通过谐音翻译产生的商标词汇,其所用的汉字相互之间是没有组合联系的,因而在汉语艺术中具有新鲜感和陌生感,从而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因此,为了吸引受众,译者往往打破直译的束缚,采用词素作为命名单位,通过组合、缩略、拼缀等变通的手段,有目的地创造新词,使其在译语语境中顺利传播,同时又不会产生歧义。
  (二)遣词用字
  根据目的论,译文文本的交际目的是翻译的主要目的,而决定翻译目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接受者,也就是译文的有特定艺术背景的读者或听众。由于译语艺术的传统与审美标准同样对读者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所以译者必须很好地了解潜在读者的艺术心理和审美期待。众所周知,化妆品商标翻译的假定受众是爱美的女性群体。因此,除了翻译措施之外,译者在用词方面也颇有特色。在谐音对译和谐音改译时,译者一般选用字义美好柔和的字眼,如“丝(高丝、柔丝芬),义为‘丝滑、柔顺’”“丽(宝丽、佳丽宝),义为‘美丽’”“娜(珊娜、苏菲娜),可联想到女子优美的姿态”“雅(诺薇雅、雅呵雅),即‘优雅、美好’”“美(奇士美、伊奈美),即‘漂亮、美丽’”等。对这些常用字在样本中使用频率的统计结果如下:“丝”和“丽”出现6次,所占比例为8.96%;“娜”出现5次,所占比例为7.46%;“雅”和“美”出现3次,所占比例为4.48%。
  此外,因汉字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译者还常使用带有特定偏旁的字眼,增加语境的美好意蕴。比如“艹”(草字头)的汉字,“莎”“茵”“芙”“艾”“葵”“芳”“蔻”“薇”“莱”“芬”“蓓”“菲”等。这些汉字多与花草有关,中国自古以来便有无数诗句以花草喻美人,如“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白居易《长恨歌》);“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诗经・国风・周南》)等。这些字眼会使人联想到面容姣好的女性。此外还有“女”字旁的字眼如“娣”“娥”“婷”“娜”“媛”“姿”等也常被使用。这些字在汉语中或指美丽的女性,或指女性柔美的身姿,日语论文题目,具有浓厚的女性色彩,意境美好。另外,中国人常用“玉”来形容女子的清丽高雅,如“冰清玉洁”“冰肌玉骨”“粉妆玉砌”等,因此译者在翻译时也常采用“王(玉)”字旁或与“玉”有关的字,如“碧”“珂”“瑞”“玛”“珊”“宝”等。通过对所选样本进行统计可知:草字头、“女”字旁、“王(玉)”字旁的汉字在商标中出现次数分别为15次、11次、8次,所占比例分别为22.39%、16.41%、11.94%。
  由此可知,为了迎合译语读者的艺术心理和审美期待,译者往往追求汉字本身的字义美和字形美,采用意蕴美好的汉字,以达到更好的宣传目的。
  四、结语
  通过对日语化妆品商标的略论可知:译者在日文商标汉译时,除了传统的直译法,较多地采用了比较自由的谐音译法(谐音对译、谐音改译),偶尔采用零翻译的措施以保持神秘感。通过谐音翻译,译者可以有目的地创造新词,通过组合、拼缀等手法使其在汉语中顺利传播。并且在谐音翻译时,译者往往会选取汉字艺术中具有美好意蕴的词汇,以迎合读者的审美。同时,尽量顺应中国传统艺术的审美要求,以期得到艺术认同,这也充分体现了翻译的预期目的对翻译策略所产生的作用。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李广志老师的悉心指导,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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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丽欣 浙江宁波 宁波学院外语大学 3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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