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公务员培训比较探讨[日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日语论文 责任编辑:花花老师更新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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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中国历史上,日本一直是中国的学生。然后到了近代,日本却以飞速发展之姿态,走在中国的前面。到了现代,日本的很多优秀的东西还是值得我们学习。文章把中日两国的公务员培训情况作了对比,以期找出对我们国家公务员培训建设的一点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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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培训
  一、两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学基础
  1.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学基础
  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起步较晚,虽然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制度化发展标志性历程主要体现在:标志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无疑使公务员培训再也不是可有可无、可松可紧的事情,而将被顺理成章地纳入法制轨道。公务员培训有序化、系列化、法制化逐步形成培训制度体系于1996年施行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以及《2017年一2017年全国干部教学培训规划》、 《2017年- 2017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2017一2017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7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公务员法》则最终将公务员培训制度上升到法学高度,2017年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给我们解读了公务员培训的政策法规。此外,还有《2017-2020年干部教学培训改革纲要》、《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等政策文件,公务员培训的法学化表明自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推行以来,公务员培训制度取得了历史性飞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公务员培训取得一定的成果,具体表现为:教育内容不断充实提高;培训形式向多样化、科学化发展;培训机构初步形成网络;培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不难看出,我国公务员培训工作在许多方面总结和继承了以往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和经验,同时也吸取了国外相关经验,在新形势下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1]。
  2.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学基础
  日本公务员培训的法学依据是战后初期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这两部法学后来都进行了多轮修订[2] 。1979年,日本政府根据公务员法颁布了《职业训练法》,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共同开发和提高劳动者职业所需要的能力,通过充实职业训练内容,普及和加强职业训练及技能鉴定,以谋求劳动者职业的稳定和地位的提高,并有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学并对培训的种类、方式和内容等作了规定。1981年6月25日,日本以《国家公务员法》为基础制定了《人事院规则》,它成为人事院执行研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于1994年最后修改。1997年最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法》第3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事院根据法学的规定,负责改善公务员报酬、工作条件,提供行政管理建议,确保职阶制、考试及任免、报酬、研修、晋升、惩戒、申诉及其他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公正性,负责做好公务员利益的保护工作"。日本《地方公务员法》也对公务员培训加以立法保障,其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为使职员发挥及增进工作绩效,应赋予其接受研修之机会"。
  二、两国公务员培训的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1.中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与培训理念
  我国公务员培训主要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措施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学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从当前我国公务员培训近况来看,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约束程度较低,曾出现了"培训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传统的公务员培训根植于计划经济的土壤,计划经济下的"国家包办,高度集中统一"的方式,使公务员培训渐渐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从而暴露出许多和新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同时市场经济成分,经济活动的多元化和复杂化,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高新技术革命带来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对公务员的知识结构、文化程度、管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及发达地区关于传统的"一次培训,终身享用"的观念日渐淡薄,不断更新知识的再教学、继续教学直至终身教学已逐渐成为公务员心中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为。公务员培训的日趋制度化也逐渐使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开始由被动式培训向主动式培训转变。
  2.日本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与理念
  日本的公务员培训课程设计非常丰富,2017年,日本人事院以及各省府开设的进修总课程数已达13,375门,进修学员达337,029人,其中授课时间超过20小时的课程达4119门,进修学员达99,524人。根据前述的日本公务员培训种类及日本人事院白皮书,日语毕业论文,日本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干部行政官研究会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各府省部局长级、审议官级和首席课长级职员开展,培训内容一般根据时事热点设定,并不固定。
  (2)行政研修
  行政研修是日本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方式,课程主要以公务员近况思考、公共政策近况思考、学习领导力和管理提升等三大主题为核心来设计,参加此类进修的职员除日本政府各府省的职员外,还有来自民营公司、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外国政府的相关人员,研修形式包括集训进修、反复研究、交换意见等。
  (3)女性职员研修
  课程设计以提高女性职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为主,包括女性职业生涯规划、女性自强等。还以"保持高涨热情、发挥能力继续工作"为主题,开展以休产假的女性职员为对象的"中央官厅女性职员公开研究会"。   (4)实务经验者进修
  这类研修主要针对从民间和公司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公务员而开展,一般为期两天,课程内容包括国民服务意识、惩戒制度、公务员伦理讲座和案例探讨,同时会安排与老一辈的有实际行政经验的公务员作交流讨论。
  三、两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保障
  1.中国公务员的培训机构
  国家行政大学是我国最具权威且管理现代化的公务员培训院校,以中短期在职培训为主,隶属于国务院,主要培训副厅、局、司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和培养高层行政管理及政策探讨人员,培训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除国家行政大学外,日语毕业论文,中国政府还相继建立了省级地方行政大学,其中地方行政大学的师资由国家行政大学和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培养。另外,党校在我国成为对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重要基地,同时不少科研院所,尤其是从事人事、人才科学探讨的科研院所经过批准,也可以承担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任务。但由于我国国家公务员培训事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在各级党校、行政大学和管理干部大学之间的培训范畴划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2.日本公务员培训机构
  在培训的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上,日本全国公务员培训领导机构为日本人事院。作为对国家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中立组织,人事院受内阁管辖,负责公务员的招聘考试、薪酬、休假、研修服务、惩戒申诉、伦理保持等工作。在培训方面,人事院主导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制定培训的总体规划并指导各相关府省培训工作的实施。日本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组成,其中1人担任总裁,人事官经国会同意、内阁任命、天皇批准后担任。人事院下设事务总局,其下再设人才局、公务员研修所、8个地方事务局及冲绳事务所等机构。其中人才局主管国家公务员的招聘、晋升、职位管理、人才发展等事务,下设培训协调处和培训指导处负责对各府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总体协调与全面指导。各地方事务局或事务所负责当地公务员的进修培训。公务员研修所则是为各府省职员提供培训进修的机关,是国家行政培训机构的核心,它成立于1959年,承担着全日本高级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凡是通过选拔、考试进入高级公务员队伍序列的公务员,或者能力突出、有志于进入行政管理核心层面的公务员,都需参加该研修所的培训后方能实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现在,每年有大约2,000人在公务员研修所接受进修[3]。
  四、公务员培训体系探讨的启示
  培训工作是对公务员的长期投资,是对在职公务员进行的继续教学,培养公务员履行职务所需的特定智能,增强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与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和完善自身的潜能,使工作人员开拓自我,超越自身,与此同时,还可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开支,提高生产收入,并适应行政改革的知识需要,这是培训的影响所在。
  公务员培训的需求是高度多样化的,包括知识、能力等大类,又包括知识和能力的多种构成要素,如决断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使事情更复杂化的是,知识和能力不是抽象的,不仅需要与受训者的职责领域结合起来(比如, 县长和处长、商务部处长和交通部处长,职责领域存在巨大差别),而且要与他们的职位结合起来(比如同样是决断能力、协调能力,厅长和处长所要求的就有所不同)。要切实提高受训练者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显然十分重要,否则,不仅意味着有限资源的浪费,而且会因为供需脱节而作用培训对公务员的吸引力。在发达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专业学位教学,如公共行政(MPA)、公共政策(MPP)、公共卫生(MPH)等。由于学员来源的多样性,这类培训的针对性还是有限的,着眼于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可以说是"某一专业领域的通才培养模式"。对履职需要的专门技能,主要靠其他方式进行培训。关于我们国家来说,公务员培训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相关于其他几个国家来说,没有公务员培训的立法保障,即没有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法来对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培训提供指导的参考。此外,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培训理念上没有真正把公务员培训重视起来或者放到一定高度上。最后,公务员培训出现了国际化与市场化的趋势,针对我们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是否变成出国旅游等实际问题,还有待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杨桄.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探讨[D].吉林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7.
  [2]吴园.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及对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启示[D].吉林学院硕士论文,2017.
  [3]佐藤达夫.国家公务员制度[M].日本:学阳书房,1997
  [4] 陈福今. 《公务员培训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家行政大学出版社.2017.
  [5] 谭功荣.《公务员制度概论》[M].北京:北京学院出版社.2017.
  [6] 李和中. 《21世纪国家公务员制度》[M].武汉:武汉学院出版社.2017.
  [7] 周敏凯. 《比较公务员制度》[M].上海: 复旦学院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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