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通过对日本计算机产业发展不同阶段中政府行为及其影响机制的考察,探讨政府如何干预和作用技术的发展.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发展是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共同影响的结果.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干预的比重要大于市场的调节影响,政府在计算机产业的发展中不仅有诱导和扶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通过协调各个要素来实现发展产业的国家目标.在产业发展初期,计算机产业不是政府扶植的重点,但政府采取制定法学与政令相结合的方式为计算机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除了财政税收手段之外,开始给予补助金.在产业高速发展期,政府扶植的重点放在计... 引言: 该文通过对日本计算机产业发展不同阶段中政府行为及其影响机制的考察,探讨政府如何干预和作用技术的发展.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发展是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共同影响的结果.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干预的比重要大于市场的调节影响,政府在计算机产业的发展中不仅有诱导和扶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通过协调各个要素来实现发展产业的国家目标.在产业发展初期,计算机产业不是政府扶植的重点,但政府采取制定法学与政令相结合的方式为计算机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除了财政税收手段之外,开始给予补助金.在产业高速发展期,政府扶植的重点放在计算机硬件业.通过对审议会的咨询,建立大型项目制度以完成关键技术的开发.在上述略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创新体系以及日本计算机产业创新体系的一般模式,并由此得到结论:在日本计算机产业发展中,政府的干预方式从行政与法学结合逐渐过渡到主要依靠法学的方式.而法学的影响又是通过其所建构的高效的创新体系实现的.在这一创新体系中,政府将各种资源加以整合,从而使公司的技术能力迅速提高,最终实现政府所期望的技术创新目标. 参考文献: ,日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