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由三篇论文组成。第一篇论文研讨戏剧翻译中,人物名字和头衔的译法及其社会历史文化含义。该文采用历史描写的措施,对三个世纪以来法语-波兰语和波兰语-德语/法语的戏剧翻译进行了系统探讨。就人物名字而言,主要有以下五种译法:1. 照搬不译;2. 根据译入文化的拼写和发音规则来同化原名;3. 用译入语的对应名字来替代原名;4. 仅翻译原名的意思(语义翻译);5. 仅传递原名所用的某种艺术手段(以反映出人物某些方面的特征)。至于人物头衔,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省略;2. 添加;3. 照搬;4. 更改;5. 语义翻译;6. 替代。如该文所示,人物名字和头衔是文化身份的重要标示因素,在翻译中常常会导致两种历史语境、两种社会文化规约之间的冲突,面临这些冲突的译者不得不采取各种对策来进行处理。该部分后两篇论文均围绕可译性这一理论问题展开讨论。可以说,它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偏离了该书采用的历史描写主义的正轨。(详见Shen 1995) 总的来说,该书展示了译学探讨中历史描写措施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它揭示了译者在特定情景语境下的种种不同译法,挖掘出各种相关的社会历史文化原因。此外,还在实际略论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具有一定普遍性和指导性的翻译程序、翻译方式、翻译准则以及探讨参数。值得一提的是,法语论文网站,该书仅对一些问题作出了揣测性的回答,不少结论也带有推测性。这反映出历史描写措施难以克服的一种局限性:今天的翻译探讨者在研讨过去某个历史时期的翻译时,难免会遇上缺乏确切“事实”或第一手资料的障碍,故只能根据已知情况作出种种推测性的判断,但这些判断往往不乏洞见和启迪意义。 三 上文提到的两本着作均具有较强的经验性。与此相对照,戈尔莱的符号学与翻译问题是纯理论探讨的一部代表作。该书将查尔斯·S·皮尔斯的符号哲学运用于翻译理论探讨。除了对皮尔斯的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的阐述之外,该书还对一些具有“辅助性”或者互补性的理论进行了研讨,包括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沃尔特·本雅明的语言理论和罗曼·雅克布森有关三种翻译的理论。这些理论均在符号学和翻译理论之间起着某种桥梁的影响。 该书的中心主题可以用简短的一句话来概括:翻译是符号阐释过程(translation is semiosis)。符号阐释过程(semiosis)涉及三种因素:符号、该符号的所指物、该符号的阐释符号(interpretant)。“阐释符号”指阐释者在阐释原符号时,自己头脑中产生的新的符号。符号阐释过程具有开放性和无限性。第一个阐释者在对一个符号进行了阐释之后,法语论文范文,就生成了一个新的阐释符号。第二个阐释者又可以对这个阐释符号进行阐释,从而再生成一个新的阐释符号。这个过程可以无穷无尽地延续下去,生成一个连绵不断的阐释符号的链条。也就是说,阐释过程构成一个不断生成新的意义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观察,翻译可视为一个永无止境、不断变化的进化过程(见下文)。此外,根据皮尔斯的符号理论,阐释过程关于符号的生命至关重要。符号只有通过阐释/翻译,才会富有意义。当一个符号再也得不到阐释/翻译时,其生命就会终止。从这个角度来看,翻译的目的就不是再现原文的意思,而是体现和调动身为符号的原文的意义潜势,使其能够不断获得新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