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伯林对俄国文学中两种艺术观念的冲突的发现
伯林在这一论述过程中将艺术负有社会责任观念与为艺术而艺术的观念并置,在伯林看来,艺术的社会责任观念正是在两种艺术观念的对立与冲突中获得发展的,在这种发展中起关键影响的人物则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作家与批评家。而俄国作家与批评家之所以能够发展艺术的社会责任学说,乃是因其本身对两种艺术观念冲突的感受尤为剧烈。因而在这篇文章中伯林本意虽是阐明俄国文坛人物留下的对于艺术的社会责任学说的遗产,实际上却也显示了他对俄国文学中存在的为艺术而艺术与艺术负有社会责任这一冲突的发现。事实上,对于这一冲突的论述也散布于伯林其他的对于俄苏文学的论著中。十九世纪俄国文学注重艺术的社会责任这是举世公认的,伯林的发现的特殊意义在于他抛开了对俄国文学的这种刻板印象,而将俄国文学置入一种紧张而矛盾的状态之中,由此为更好地理解俄国文学提供新的渠道。
1、 两种艺术观念的冲突
在西方的产生在《艺术的责任:一份俄国遗产》一文中,伯林认为艺术的社会责任问题由来己久,“柏拉图大概是第一个提出这一有争议问题的欧洲作家(因为西方大部分具有永久作用的问题都是由他首先提出的),他视艺术家的责任为当然。在《爱奥尼篇》中,诗人是受神灵感召,俄国文学论文领悟真理并在超自然力量的作用下道出真理的预言家。在《理想国》中诗人则是有害的天才撒谎者。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他都没有否认诗人的社会价值。”伯林进一步指出,在后来的古典时代或中世纪也没有人明确否认或轻视艺术家的力量以及责任。即便在并不倾向于功利主义的文艺复兴时代,艺术家也要么被他们的崇拜者或他们自己看成受神灵感召的先知—如但丁、塔索、弥尔顿,要么被看成带来欢乐的人,如薄伽丘、拉伯雷、莎士比亚等。艺术都有一个外在的目的:为人服务或为上帝服务。因此艺术家负有社会责任是自古有之的观念。
在伯林的论述中,为艺术而艺术的观念事实上是作为对古己有之的艺术负有社会责任观念的反动而出现的,它打破了艺术负有社会责任这一艺术创作观念一统天下的局面。伯林认为为艺术而艺术的准则以及相应的否认艺术家的社会责任或社会影响的观念在古典世界是找不到的。“这类观念,即艺术本身就是艺术正当性的理由,是晚近的思想,是对陈旧视为、传统的、已经变得有压迫性的、至少是不再令人信服的观点的一次反动。‘本身就是目的’—完全只为了目标本身而追求目标—这一观念据我所知在古典世界及它之外的西方各大宗教中都是找不到的。”为艺术而艺术这一观念大致出现于十八世纪或更早:“这一观念出自新教(或许还有希伯来宗教)的一支,首先在十八世纪甚至可能早于康德的年代在德国得到充分阐明。”白林认为其出现与发展的时间大致与德国古典美学与浪漫主义文论同步,俄语论文,三者之间具有关联性。为艺术而艺术的文艺准则是“只为了目标本身而追求目标,不管结果如何,不管这样的追求是否符合其他活动、自然进程或世界结构”,俄语论文网站,也就是说艺术创作的目的被严格限制为自律性的艺术美,而丝毫不考虑艺术著作的社会教化与道德规训等社会性功能。
为艺术而艺术的倡导者剥离了艺术与生俱来的社会性与功利性,因为他们相信“非功利性是一切终极价值(真理、正义、美等等)的条件”。艺术家作为社会个体,他所创作的艺术著作毫无疑问是社会个体思想情感的流露,我们不能创作出真正所谓个人性的、非社会性的纯艺术著作,就像我们无法找到不是生活在水中的鱼。那么为什么这些为艺术而艺术的倡导者们要提倡艺术的自律与纯粹艺术目的这样的概念,为艺术而艺术在欧洲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或许伯林对为艺术而艺术观念发展史的梳理能为我们揭示谜底。
二、 伯林论两种艺术观念冲突中的屠格涅夫与托尔斯泰
在伯林的俄罗斯探讨中,俄国知识阶层与俄国文学是其最为关注的对象。伯林对不少俄国作家都有自己的独特理解。伯林最为喜爱的俄国作家是赫尔岑与屠格涅夫,这自然与伯林的思想气质与自由主义立场有关。而对列夫•托尔斯泰,伯林也有过不少篇章的论述。屠格涅夫与托尔斯泰无疑均属于十九世纪俄国文学中最为重要的作家之列。伯林在对俄国文学中两种艺术观念的冲突的论述中,将这两位作家视为由别林斯基引发的两种艺术观念在个体内心斗争这一传统的代表人物。伯林的这一批评立场为我们反观这两位作家的创作与言论提供新的视角,对我们重新理解这两位经典作家极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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