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与交流:俄国结构主义的文本模式[俄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俄语论文 责任编辑:阿米更新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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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俄国结构主义代表洛特曼倡導以模式探讨代替名称一形态探讨,由孤立观察、描写事物转向对事物整体系统略论。作为艺术结构的重要法则,洛特曼异同美学揭示了文本为总体有序化与局部有序化结合的复杂系统。由此。俄国结构主义不仅肯定了文本的内在结构,同时也彰显了结构的开放性,避免了法国结构主义自足封闭性、不及物的极端倾向,是在历时和共时的交汇处、历史继承性与现实创新性之间开出的中间方案,体现了开放的人文思想与求真的科学思想的和谐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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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洛特曼;俄国;结构主义
  中图分类号:1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7)01-0050-05
  文本是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理论的重要概念。最早使用文本概念的是英美新批评派瑞恰兹(《文学批评原理》,1924年)。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和法国结构主义批评派,致力于著作到文本的转换,即将文学作品从作者个人、著作历史背景中独立出来,成为独立自足的系统。后结构主义则跳出结构主义语言学牢笼,致力于文化文本化的转换。
  文本是俄国结构主义代表洛特曼(Juri M.Lotman)理论体系的中心与核心支柱。洛特曼倡導以模式探讨代替名称-形态探讨,从孤立地观察、描写事物转向对事物的整体系统略论。洛特曼以模式为视角,探讨结构,注意诸要素相互间的关系以及与结构整体的关系,有效避免了要素略论的孤立性。
  在《(模式系统行列中的艺术)课题提纲》(1971年)中,洛特曼将艺术列为不同的模式活动之一,是一种特殊的模式活动,以此突出艺术的独特性。
  洛特曼认为模式与符号不同。“模式是所认识的客体的类似物,它在认识过程中取代后者。”换言之,洛特曼通过模式说传递出两层信息。一是模式比所指物更重要。模式能够有效取代所指物。“不是简单地取代一定的所指物,而是在认识或调整客体的过程中有效地取代它。”洛特曼将文学定义为“第二模式系统”。由此可见,俄语论文网站,其用意在于使文学摆脱依附关系,强调文学的独立性。二是模式系统的结构决定模式与客体的关系。“如果语言与在自然语言中的所指物的关系是历史的、传统的,模式与客体的关系则由模式系统的结构决定。”可见,较之外在的社会、历史关系,洛特曼更为注重模式系统的内在结构,重视文学的自律性。
  作为艺术结构的重要法则,洛特曼异同美学揭示了“艺术文本是建构在各种层次的总体有序化与局部有序化的结合之上的复杂系统”。就文本生成而言,不仅依循某种文化定式或结构规范而立,而且也是作为该定式或规范的有意背离,体现出结构准则的一致趋势与异化趋势的永恒斗争。就文本交流而言,接受方与发送方视角各异,多元化代码不为读者所知。异同美学文本具有开放性、动态化、未完成和不确定性特征,如现实主义和现代派艺术。而同一美学文本,结构预先给定,文本即是对艺术程式规则的机械重复。读者与作者代码同一,阐释与著作整体建构吻合。此类文本带有封闭静止的共时态接受特征,如民间传说、中世纪文艺、假面喜剧、古典文艺及浪漫主义文学等。
  一、文本的生成模式:结构准则的一致趋势与异化趋势永恒斗争
  同一美学的结构由事先给定的艺术现象组成,属于“独白”模式。这一类文本,具有较为稳定的原则、规范和固定特征。洛特曼引用维特根斯坦的“在逻辑中没有什么是意外的”,借此说明“‘我预先就知道整体结构’,这正好指出了同一美学著作的致命弱点”。
  洛特曼举了个例子,按照小孩理解事物的方式,从一棵冷杉到另一棵冷杉,小孩的判断即“这是冷杉”。从白桦树到枫树,小孩的判断即“这是树”。而洛特曼所言的“致命弱点”,借用信息论术语就是指同一美学包含的信息量太少。他说:“当作者于1830年时期说我们正在论及一部小说,并且在该意义上使用小说这个术语时,结果就是作者迫使我们期待一种新的结构,即对现实的新的解释。但事实上,著作却是通过实现陈规旧俗而建构在同一美学的基础之上的。”
  重复陈规旧俗,这是洛特曼认为造成著作艺术水平低劣的原因所在。洛特曼进一步推论:“由统一的建构规则所支配的结构并不提供信息,因为其全部词组都是为被建构的系统预先明确决定了的。”计算机便可以根据逻辑进行预测,实现复制同一美学文本的功能。
  与之相对,异同美学破坏陈规俗套,拒绝结构规范,解构熟知系统。故呈现出在机制上无法模拟的特色。洛特曼沿用计算机炮制艺术文本的例子,说明“当代艺术的真正‘艺术性’的标准,会被阐述为‘在机制上不能模拟的系统’。对许多文本,甚至对流行的文本来说,这显然是很不幸的”。
  洛特曼指出异同美学文本的生成模式就是违背结构,体现结构准则的一致趋势与异化趋势的永恒斗争,而对规则的顺从与偏离形成了文本的独有张力。他称:“一段艺术文本不只是体现了各种结构规范的实现,也表现了对它们的违背。它在由确立次序和破坏次序的追求所组成的双重结构范围内发挥影响。尽管每一种追求都力图控制和破坏对方,但任何一方的胜利对艺术来说其实是不幸的。艺术文本的生命取决于它们彼此之间的张力。”
  洛特曼示意艺术具有双重本质,是再造有规律过程与偶然性过程的结合。强调规则,也承认无规则。每一因素在这一层次上证实规则,在另一层次上又违背规则。证实规则在于保证艺术交流的顺利完成,违背规则在于凸显艺术创造信息的能力,于是在艺术文本结构中两种相互对立机制同时发生、同步运行。一种力量使全部文本要素归顺系统支配,转化为交流所需的自动化语法形式;另一种力量则破坏自动化,拒不服从系统调动,不执行系统命令。
  洛特曼举了个例子,陶立克柱型的膨胀,俄语毕业论文,从柱顶到柱基的直线,可理解为对规则的顺从,膨胀则是对规则的背离。通过这一点,说明艺术文本能同时实现两种不同形式的活动。洛特曼以普希金的诗句“在想象力翱翔时,我会感动得流泪”为例,说明艺术的双重本质。
  其一,艺术文本不仅仅属于一个系统或一种趋势,而是至少属于两个系统或两种趋势。洛特曼以诗歌与散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交织、对立更替,证明艺术文本并不单只属于一个系统或一种趋势。“在单功能系统的艺术意识中,诗歌与散文复杂的相互交织,是与艺术著作建构的一般规则密切相联的。”诗歌与散文的两类观点的永恒斗争可视为“艺术与非艺术”的对立。   其二,一种趋势与另一种趋势处于永恒的斗争之中。洛特曼以韵文为例,指出韵文组织中,不同结构准则之间总是存在永无停息的冲突与抵触,每一准则在自己统辖范围内都具有绝对权,而关于外系统,则起破坏瓦解影响。
  他指出即使对立趋于一致,仍是斗争的零度表现形式。“对艺术文本而言,对立各方任何一方的完全胜利,就意味着艺术的灭亡。”换言之,洛特曼认为艺术文本的结构建构在各个特殊次生结构之间冲突的基础上,这样的矛盾冲突是持续不断,永不停止的。“文本结构中的规律性与对它的背离,形式化,最后,还有自动化与解自动化,都在不断地斗争。每一种趋势都参与对其结构的对立面的斗争,但都仅仅只在对立面的联系中才存在。因此,一种趋势对另一种趋势的胜利不是意味着斗争的停止,而是意味着斗争转向另一方面。获胜的趋势在艺术上是行不通的。”
  为何艺术的生成需要两类力量的相互制衡?洛特曼列举两种情况加以说明。第一种情况是指“在特定文本创造之前就存在于系统之中的诸意义的不变性”。洛特曼解释为语言的零度灵活性,并引用科尔莫戈罗夫的观点,说明这关于艺术创造是不允许的。第二种情况是全部遵循结构规则,“没有任何阻力的、不创造对立的任何文本的结合”。洛特曼认为如此无法产生艺术著作。洛特曼否定上述同一思维導致的极端做法,并将此视为艺术的禁忌。结构准则的一致趋势与异化趋势的矛盾斗争,才是洛特曼推举的艺术文本的生成模式,按照此模式生成的文本方才富有持久的艺术魅力。
  二、文本的交流模式:接受方与发送方视角各异
  文本的交流模式,在洛特曼理论中具有不同表述形态,如艺术的知觉过程、艺术的阐释活动、艺术接受等。洛特曼从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切入--“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艺术交流的行为才是可能的?”
  按照洛特曼交际理论,艺术交流必然存在两方力量,接受方与发送方。作为接受方,即阐释方,具有主观能动性。接受方的统觉知识和预期结构对理解文本产生重要意义,同时接受方具备克服不可避免的符号障碍的能力。落实到具体文本,接受方指读者,发送方指作者。
  洛特曼列举出四种可能性:一是作者与读者均将文本视为艺术著作;二是作者认为是非艺术文本,读者却视为艺术文本,如古代或中世纪文化的宗教文本、历史文本;三是作者创作艺术文本,读者却视为非艺术文本;四是作者与读者均不认同文本为艺术文本。
  洛特曼指出艺术交流中,对艺术文本与非艺术文本的区分,仅是问题的一个特征。最为复杂的情况是参与交流的双方均将文本视为艺术文本,但对文本的理解却大相径庭。读者与作者之间的斗争冲突,便是异同美学的要义。
  洛特曼提出文本交流模式存在两种类型,一类是“接受者和发送者使用同一代码,艺术语言的共同性质绝对是既定的,仅仅只有信息是新的。这就是属于‘同一美学’的所有艺术系统特征”。此类交流模式中作者与读者使用同一套代码,如各民族的民间故事、中世纪艺术、假面喜剧、古典主义。洛特曼说:“支配词语选择和隐喻建构的规则,叙述的程序,严格限定的预知情节结合的可能性,以及‘loci communi(拉丁文,共同的章节)’(全篇固定文本),所有这些组成了一个非常特殊的艺术系统。”为何作者与读者能够共享代码?洛特曼指出缘由:“基于著作与所描写的生活现象的完全一致--即具有读者事先就知道的陈规俗套--并且按照‘规则’系统发挥影响。”读者依据对规则的遵守进行合理推测,出于“结构是事先给定的艺术现象组成,著作的整体建构符合读者的期望”。
  按照洛特曼的分类,异同美学属于另一类型,重要区分点便是代码不为读者所知。与同一美学不同,异同美学“属于在艺术知觉活动开始之前,其代码不为读者所知的系统。这与其说是同一美学,不如说是对立(异同)美学。作者安排他自己的、独创性的情节发展结果,与读者所熟知的模拟现实的措施相对立,他相信这才是真正的情节结果。在前者,艺术知觉活动涉及到简单化和概括化;在后者,我们则面临复杂化”。
  洛特曼指出读者预先不知作者代码,故用不同于作者的代码去理解文本,此时与同一美学发生分歧。异同美学模式下,“对艺术文本的感知总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一种斗争过程”。异同美学的交流模式,指发送方与接受方拥有两套代码。从发送方作者到接受方读者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有意义的结构因素有效增加。他认为“这就是艺术文本积累信息功能的特征,它非常复杂,却很少得到探讨”。
  洛特曼举了两个例子,对艺术交流的复杂情况加以说明,一个是用数学游戏比拟艺术感知过程,另一个是以观赏电影为例。
  先看数学游戏,读者接受一部分文本,随之根据此部分文本,“完成”或“建构”其余文本。作者或者采取与读者同步策略引導并顺应读者完成文本的整体模式建构,或者“战胜艺术体验、审美规范和读者的偏见,并把他的世界模式和现实结构的概念强加给读者”。洛特曼得出“艺术家的胜利就是被征服的读者感到愉悦的源泉”。在此,作者与读者互为主体,参与文本意义的建构。
  再以电影为例。读者去电影院之前,基于广告宣传、導演、演员、电影类型、他人评价等多种信息,编织“期待视野”。洛特曼指出,按照同一美学原理运作,将会導致电影情节的发展、故事的结局等均在读者的预计之中,全部符合读者的预期设想,由此读者会因著作没有带给其新意而产生不满的情绪离开电影院。这场读者与作者的暗战中,作者处于下风,成为陈腐、过时、俗套的代言人。异同美学原理则会使电影的实际发展过程与读者预想的必然过程发生冲突。冲突的效果便是破坏了旧的世界模式,熟知的、代表已经获得并转为陈词滥调的知识被推翻,新的、更完善的现实模式得以创造。
  洛特曼指出在艺术交流过程中,作者与读者的冲突是恒定的。“艺术交流的特殊性质是这样的:接受方的代码总是在某种程度上不同于发送图2是人工语言或简化了的语言交际图式,代表了文本等值翻译模式。“C”代表同一代码,T1和T2分别指代原文本和译文本。T1的编码与T2的解码之间拥有统一的代码C。重新生成的文本方的代码。”读者希望以较小的努力获取必需的信息,力图将文本限制在熟知的概念上,故选取更接近于自然语言结构准则的代码。作者则力图增加代码系统的数目,远离自然语言为准则的代码,将人物复杂化,增加外文本结构的复杂性,简化文本,创造看似简单却须链接大量外文本方可译解的著作形态。正是读者与作者的选择不同,增大了不确定的程度,包容在文本中的信息也随之增加。   后期,洛特曼在雅各布森的交际图示上进一步拓展,揭示了接受方和发送方不对称的交际过程如何推动文化的创新和意义的产生。洛特曼认为雅各布森的交流模式,束缚于语言学牢笼,仅将信息的发送方视为意义的制造者,忽视了交流的另一端--接受方的积极影响。洛特曼通过考察艺术交流模式,更为关注交流双方视角各异,为信息的增值、减损带来的质的变化。
  洛特曼以图式的形式,传达了接受方与发送方代码不一的情况。图1显示释义文本具有两套系统,编码(encoding)系统与解码(decoding)系统。两套系统代表两个对话主体。两套系统同时影响,寓意信息的发送方与接受方两个主体之间彼此沟通交流。双方通过对话,达到互相补充。洛特曼指出信息的交换就是意义的创新。是经过同义转换或对称转换的译文本。无论是T1到T2,还是T2到T1,两个文本都是相同的,没有生成新的文本。
  但艺术文本的交流模式(如图3)便复杂很多。T1原文本面对拥有不同代码的解码者,同时,同一解码者也拥有不同代码,C变成了C1、C2……Cn,这些代码之间有交叉重合,但不完全重叠。每一个代码都拥有复杂的多等级结构。由此自然生成无数不同的文本。文本为接受方提供了自由发挥的空间。编码与解码的不对称性,使得翻译成为产生新信息的过程与行为,由此文本实现了创造信息的创新功能。
  洛特曼指出交流模式的前提便是多视角的存在。如果两类视角完全不同,没有交集,那么交流无法进行;如果两类视角完全一样,完全重叠,交流同样无法进行。由此,洛特曼将艺术交流模式提升为对话模式,适用于生命存在层面。洛特曼指出人类交流亦建构在两种模式的基础上。他声称,文本的对话机制基础便是破除单语独白结构,实现复调对话结构。不能只有一种语言、一种文化,文本需要文本,文化需要文化。
  洛特曼推出“我-我”和“我-他”两种类型交际模式。“我-我”型,即信息的发送方和接受方均是同一主体,此种交流模式偏重信息的内在流动。“我-他”型则是信息的发送方与接受方分属两头,此种交流模式侧重信息的外在碰撞。洛特曼指出,“‘我-我’和‘我-他’两类交流类型搭配成一对”,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在这一对交际模式张力场中建构而成。
  洛特曼充分认识到文化文本交流过程的复杂性,将文化文本的交流过程归纳为五个方面和五个阶段。五个方面包括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交流、听众和文化传统之间的交流、读者和自己的交流、读者和文本的交流以及文本和文化语境之间的交流。五个阶段指:外来文本以“他者”形式接受,保留“他者”面貌;被引入的文化文本与之前接受方文化文本相互改变;强化某一思想内容的民族属性和民族价值;外来文本融入接受方文化,嫁接产生大量新的文本;接受方文化转向文化传播者的立场,向外发送文本。
  与萨义德理论异曲同工,洛特曼列举了东西方文明相遇,西方文明借助原有哲学或科学的元语言转述东方文本。发生转述的过程中,滋生非理性成分,形成如东方是非理性的、西方是理性的结论。但与萨义德关注殖民批评、种族异同等负面效应不同,洛特曼更为积极乐观地看待两种视野的冲突矛盾,更看重由此产生的具有多种文化倾向、多相体系的混合文本,即两种视角交互生成文本的新生力量。
  总的来说,洛特曼以结构语言学为依据,从内部发起突围,强调文本的整体模式,不仅肯定了文本的内在结构,同时也为结构的开放性预留了一扇窗,避免了法国结构主义自足封闭性、不及物的极端倾向。洛特曼赋予异同美学文本记忆功能和创新功能,是在历时和共时的交汇处,在历史继承性和现实创新性之间开出的中间方案。它既反对意义的终极性、确定性,又积极探究意义的产生机制。故其文本观既有别于结构主义的封闭式,避免了丧失个性和异同,又有别于解构主义的主观化,有选择地保存了理性逻辑,其风格是开放的人文思想与求真的科学思想的和谐交融。
  [责任编辑:白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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