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推进,在特殊经济区域的发展方面产生了截然相反的后果。在贸易领域,多边及双边自由贸易安排,使得各国关税水平普遍下降、涉证管理项目日益减少。与此相对应,各类特殊经济区域相关于区域外的政策落差逐步收窄,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强度”也开始下降。但另一方面,各国投资自由化的政策却推动跨国企业进一步调整全球生产布局。随着国际工序分工的深化,国际投资者对那些基础设施完整、物流迅捷的特殊经济区域的总体需求却在上升。因此,全球各类特殊经济区域总的发展势头仍然看好。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在这一背景下,俄罗斯推出了新的特殊经济区域政策。新政策显然充分吸取了以往的教训,并呈现出同中国特殊经济区域不同的特点: 首先是立法在先。俄议会于2017年7月通过的《联邦经济特区法》明确提出,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是发展加工工业和高科技产业,区域内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公司所得税、财产税、土地税方面。反观中国,经济特区、各类特殊监管区发展十余年,但是至今没有就特殊区域立法。在实践中,监管方被公司牵着鼻子走,不同区域之间相关优惠政策的实际执行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 其次是明确类型。俄首批经济特区分为“工业生产型”和“技术推广型”两类,主要区别是进入工业生产型特区所要求的投资规模更高。2017年3月,俄杜马通过的经济特区法修正案又推出了“旅游休养地特区”,有消息说海空港经济特区也在酝酿之中。随着中国保税区的转型,出口加工区、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B型)、保税港等各类特殊监管区层出不穷。与俄罗斯不同,中国这些区域设立的出发点主要是方便监管,而不是围绕着功能展开。这就决定了一旦监管政策有所调整,园区的发展就会受到冲击。 再次是统一管理。俄罗斯的经济特区由俄经济特区管理署统一负责管理,经济特区所在城市需与俄联邦政府签署有关协议之后,特区才能设立。在海关监管方面,俄将出台货物进出特区的统一海关条例,以避免基层海关的随意性。中国国务院特区办撤销后,中央政府没有专门机构负责特殊区域的管理。中国目前特殊经济区域发展的重点是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特殊监管区域、园区、场所的审批权分属国务院、海关总署、直属关区。地方政府、管委会、海关三方对此类园区的发展都负有较大责任。而地方政府、管委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政策目标差距很大,管理协调的难度极大。由于相邻关区在业务上存在竞争关系,不同口岸在海关监管的具体实施方面差距较大,经常引起公司的误解。 最后是控制数量。《联邦经济特区法》法案出台之后,俄各地纷纷向联邦提出在本地区设立经济特区的要求。首批有6家获准设立特区,其中工业生产型的2家,技术推广型的4家。由于6家中有5家设立在俄欧洲部分,预计今年俄远东靠近中国的地区可能也会获批设立新的特区。从中国的情况看,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形势变化极快,各类特殊监管区的设立与推广,没有能够建立在较为完整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地方政府将各类特殊监管区的设立,视为国家新一轮差别化开放的开始,唯恐在政策竞争中落后。结果往往是某类园区刚刚设立不久,就推出新的园区类型;一个试点刚批准,就又提出了下一批试点,结果各类园区在功能区分上模糊不清,同类园区在地理上比邻而居。 从某种意义看,这两种不同的发展模式,是中国与俄罗斯两种转型模式在区域经济层次方面的反映。中国是“摸着石头过河”,搞渐进式改革;俄罗斯是首先明确改革路径,搞“大爆炸”式的私有化。中国是因地制宜,俄语论文,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俄罗斯强调的是联邦的权威性,政令的统一和畅通。中国的人治色彩较浓、政策的弹性更大;而俄罗斯可能已经更多地走上了法学的轨道。至于在长远的竞争中,究竟哪种模式更有利于特殊区域、乃至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只有实践才能回答。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探讨所] ,俄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