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俄新型国家关系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发展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20世纪90年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俄罗斯作为苏联的继承者登上国际舞台,中国与俄罗斯建立了新型国家关系,即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同时,两国逐步建立起与新型国家关系相适应的合作机制,使新时期中俄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中俄新型伙伴关系运行机制的酝酿早在中俄外交关系建立的初期就开始了。1992年,叶利钦总统首次访华,两国签订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声明确认两国“互视为友好国家”,强调“各国人民自由选择其国内发展道路的权利应得到尊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不应妨碍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这些表述是中俄双方在官方文件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相关机制,也是声明机制的初步应用。1994年,中国国家领导人首次访俄,两国元首会晤后签了署第二个《中俄联合声明》,把面向21世纪的中俄新型关系概括为“建设性伙伴关系,即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准则基础上的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关系,既不结盟,也不针对第三国。”双方第一次以公开文件的形式对发展两国关系的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合作机制的建设提出了设想。 1996年4月,叶利钦访华,声明两国“决心发展平等信任的面向21世纪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规定两国元首两年进行一次会晤。这标志着中俄两国元首互访机制的正式建立,标志着中俄合作机制建设步入更高的发展阶段。2000年7月,就任俄罗斯总统首次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签署了《中俄北京宣言》,俄语毕业论文,指出两国将继续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协作,促进世界的和平与稳定。2001年7月15日至18日,江泽民访俄,两国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两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和平思想用法学形式确定下来。条约指出:“双方将利用并完善各级别的定期会晤机制,首先是最高级和高级会晤,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要而迫切的国际问题定期交换意见、协调立场,以加强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是对两国已经建立的双边关系合作机制步的认可,表明俄关系机制化建设进入完善时期。 二、中俄新型国家关系合作机制的主要内容 中俄为发展稳定的双边关系建立起了一系列合作机制: 1.声明机制。两国对重大国际问题、事件的会谈进展、经过、达成的协议等所的,表明双方共同看法的外交文件,包括联合声明、联合公报等。以这种方式规定了两国关系的准则、规范、规则以及决策程序的机制,就是声明机制。 资料来源:人民日报1994-2017年,系内蒙古科社规划项目《中国对外关系与国际机制探讨》整理。 2.高层会晤机制。两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每年会晤一次,两国外长常来常往,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意见,在北京和莫斯科建立中俄元首间热线电话联系。1992年起建立了两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间的会晤机制。1996年启动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为推进两国在各层次和各领域的实质性合作铺平了道路,截至2017年,俄语论文范文,两国共进行了16次国家元首定期会晤,两国总理已先后举行过14次定期会晤。另外,两国高级别互访频繁,每年仅副部长互访团组就有十多次,地方政府官员的互访也逐渐开展和增多。 3.睦邻相处的安全机制。两国军事磋商机制和战略对话机制基本形成。1992年10月,俄罗斯从蒙古撤出全部驻军后,两国军队举行了多次首长会晤,并达成了一系列协议。1993年签署了中俄国防部合作协议,确立了两国国防部长定期会晤制度,两国声明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互不把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还签署了中俄两国政府预防危险军事活动的协定和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2003年中俄联合声明提出,将继续研讨落实对于建立国家间安全磋商机制的协议。2017年两国和平使命联合军事演习的成功举办,这些关于巩固两军友好合作机制乃至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都发挥了积极影响。 4.经济领域合作机制。1992年8月建立了中俄经济和科技合作混合委员会工作机制。1998年启动了中国东北与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等毗邻地区就经贸合作问题进行双边定期磋商的机制。2001年《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指出:“缔约双方将在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经贸、科技、能源、金融、信息技术及其他双方共同感兴趣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和地方间经贸合作的发展,并根据本国法学为此创造必要的良好条件”,“双方将在国际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和论坛内开展合作,并根据上述机构、组织和论坛章程的规定,促进缔约一方加入缔约另一方已成为成员(参加国)的上述机构。”这为两国在经贸领域合作的机制安排提供了法学依据。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17-2017年)》中对两国的经贸合作又做了具体的规范与规划。2017年两国经贸总额达560亿美元,并且在2004年实施纲要的基础上,磋商制定下一个实施纲要(2017-2017年),进一步证明了两国为实践所达成有关经贸协议的决心,同时也表明两国在经贸领域的机制化建设已经趋于完善。 此外,两国在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2000年在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设立的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为两国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制度基础。21世纪两国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在此基础上更加显示出了其发展的强劲力量,为两国关系的总体稳定与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中俄互办国家年、文化节、语言年的成功,标志着两国在此领域机制建设的良好状态。 三、中俄新型国家关系合作机制建立的重要意义 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的合作机制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取得了巨大成就。中俄关系机制化建设关于促进两国关系的良好发展,保持稳定的周边安全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合作机制的建设为中俄两国全方位交往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两国在政治、经济、军事、人文等领域的运行机制均已建立,如高层会晤机制、边境安全合作机制、两军合作机制、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外交部磋商机制等。这些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改变了中俄两国传统交往频率低、范围窄、时间短的缺陷,保持了持续性的沟通,而且民间交流频繁,形成了两国交流信息的跨政府关系网络。在这个关系网络中,信息的传递具有快捷、灵活、广泛与非正式的特点,克服了传统两国关系中信息传递的某些瓶颈,使两国决策者能够获得通过传统外交途径难以获得的重要信息,改变了两国信息不对称状况,促进和保障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另一方面,两国对达成的协议、遵守规范、准则方面都非常重视,机制规范的范围内行事,也即是“根据其潜在伙伴以往的行为方式去推断该国未来最有可能的行为方式,从而产生关于该国未来立场的合理预期”。这样使得政府的决策程序得到简化,两国之间的广泛合作与协调也越来越快捷和方便。 其次,合作机制的建立为两国解决分歧提供了依据,增强了互信程度。中俄两国在合作中,尤其是关于分歧的解决办法,如果没有一些规范和程序性安排,则有可能导致合作的终止和协议的废弃。为了避免这种可能,中俄两国在双边关系机制化建设的过程中加强了这方面的协商。两国每年都举行定期的会晤和政治对话,经常就双边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磋商;充分利用北京―莫斯科直通保密电话提高两国在双边及其他重大问题上的协作水平。这些机制为两国的权利争议提供了和平解决问题的渠道,从而使得两国看到了在不终止合作的情况下解决争端的前景。同时,中俄两国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机制化建设,为两国各界、各层次的交流提供了多元的接触渠道,并进一步促成了两国之间的广泛接触。这样,两国相互对对方国家观念与利益会有更大程度的理解、接受,从而增强了两国的信任度,为两国的进一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保障和渠道。 最后,合作机制的建立保障中俄新型国家关系沿着预期目标发展。中俄关系机制化建设经过近20年的发展,如果说1992年的联合声明奠定了两国关系的良好基础,即相互视为友好国家,那么,1996年的中俄联合声明则规定了两国未来的发展方向,即战略协作伙伴关系。2001年条约的签订为两国关系的平稳发展提供了法学保障。机制化建设对两国的作用是全面的,又由于它是以各种准则、规范、规则及决策程序的形式来规范两国的行为,所以,它对两国的作用又是持久的。中俄关系的机制化建设是两国在保持各自独立性、根据自身的利益需要而确立的合作规则、合作机制。它不仅增强了两国的相互依存度与协调性,而且由于相互获利而加深了合作的程度,也由于相互依存和能有稳定的预期而保证合作关系的持久发展,两国合作更具有连续性和可预见性,从而使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更加规范和有据可依。同时,它极大地巩固和加强了两国共同的需要,在双方沟通信息、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防止局部问题破坏整个双边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影响,日益成为两国处理双边重大问题的主要平台,从而保证了中俄关系始终处在良好的发展轨道中。 (作者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探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