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边境地区金融合作亟待升级[俄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俄语论文 责任编辑:阿米更新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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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金融分委会制度框架内,双边金融合作合作程度日趋深入,银行间业务往来不断扩大,合作规模与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处于后危机时期的中俄边境地区金融合作作为两国金融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发挥更大的积极影响,从而深化互信交流,扩大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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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俄双边开展本币结算以来商业银行层面间合作历程的回顾
  
  中俄双边区域金融合作缘起边境贸易项下的本币结算。自2002年8月,中俄两国中央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对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及其纪要以来,本币结算从无到有,结算量快速增长。以黑龙江省为例,2003年开办本币结算,当年结算量1460万美元,2017年,通过银行办理卢布结算业务约332亿卢布,同比增长22%;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约6062万元,同比增长117%,结算总量是2003年的68.5倍,年均增长率达135%。也正是在中俄本币结算业务的带动下,中俄两国金融界通过“中俄总理会晤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金融分论坛”、“中俄金融合作论坛”等多种交流平台,在既定的框架内共同研讨两国经济金融中热点问题,加强信息交流,拓展金融合作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果。目前,两国商业银行间合作及边贸本币计算业务稳步发展,贸易融资继续拓展,项目融资成果丰硕,银行卡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围绕跨境贸易结算的金融服务取得长足进步。
  
  进入全新时期,对中俄边贸金融合作提档升级的一些思考
  
  中俄合作的深化离不开两国货币当局的共同规划,更离不开双边商业银行的共同支持和双边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当前,加强和扩大金融合作有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两国金融部门应抓住机遇,本着积极、务实的精神,扩大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促进共同发展。结合中俄经贸合作全面升级期双边银行的全新发展需求,应当从以下方面加以重点推进:
  
  进一步加强政府间交流合作,为金融业务发展提供法学制度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一是加强两国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金融合作分委会、中俄金融合作论坛的影响,并充分利用“哈洽会”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两国金融界之间的交流与务实合作,特别是信息沟通和人员往来。
  二是把两国的国家财政、金融、市场力量结合起来。可以在两国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授信,提升支持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是抓紧落实两国政府对于加强务实合作的重要关切领域和重点合作方向。优先支持两国政府确定的、有助于巩固和深化中俄经济关系的重大经贸、科技、能源、环保等领域的合作项目。
  四是推进两国在开发性金融方面的合作。重点支持制约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领域。如推进振兴中国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发俄西伯利亚地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新等方面的合作。
  
  创新合作方式与金融产品,为双边金融合作注入新的内涵
  中俄贸易投资活动中的货币产品是双边金融合作的直接表现形式,为此,双边银行应着眼于贸易往来中现实的金融需求,致力于合作方式与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在利率产品、信贷融资、信用卡合作等方面加强合作,方便边贸大发展。
  第一,通过建立全面代理行关系,拓展信用证、保函、托收等新的结算业务,改变中俄贸易结算工具单一的局面。短期内,可考虑建立客户信息系统,指定几家资信好、清偿能力强的银行,提供融资便利和集中清算,以帮助中方银行规避风险(俄方信用等级低的商业银行通过指定的俄方银行进行清算,风险将在俄内部解决)。此外,在项目融资方面与国际知名银行合作,开展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并积极考虑参加国际银团招标,通过辛迪加贷款方式,降低风险,扩大贷款规模。
  第二,鼓励商业银行为公司的对俄贸易与投资提供融资支持,扩大银企双边合作。近年来中俄相互投资趋于活跃,两国经贸合作从单一贸易发展到共同开发大型投资项目,经济技术合作和技术贸易不断加强。如工商银行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企业提供信用保险的基础上,与俄罗斯银行签订融资框架总协议,以买方信贷方式支持国内公司出口设备和占领俄罗斯电信市场,积极支持华为、中兴等国内公司利用俄罗斯“市场换资金、换技术”的政策拓展市场,开辟了利用融资促进贸易增长和项目发展的新途径。与此同时,中资金融机构也要充分发挥“资金池”的影响,与俄罗斯同业加强合作,加快推进人民币投融资业务,促进人民币结算规模的扩大,并不断丰富人民币结算及投融资产品:除汇款以外,着力推广信用证、保理等产品,扩大其在人民币结算中的比重,加快发展人民币贸易融资组合产品,探讨开办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等业务,从而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产品和客户基础。
  第三,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影响。出口信用保险是为公司对外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等活动的合法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政策方法,主要承保国外买方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俄罗斯是风险较高的国家,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企业已经向对俄贸易提供短期保险,包括一年以内的信用证(L/C)和非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方式的出口业务。应充分利用上述产品,向公司积极宣传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管理、风险补偿和信用担保等职能,主动介绍新开展的业务,为公司出口提供服务。
  第四,广泛深入地开展银行卡合作。从长远考虑,贸易融资应该从国家层面大范围扩展至商业信用卡层面,特别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环境下,在贸易中套现信用卡作结算货币是避免汇率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可帮助出口公司避免国际市场汇率剧烈波动。因而,要鼓励商业信用卡在把握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围绕贸易项下的交易活动,开展信用卡融资。同时,应围绕《对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方法,支持国内银行卡产业的自主创新,促进国内银行卡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支持中国银联建设国际化银行卡品牌的目标,使银联卡境外受理市场得以进一步拓展,提升贸易结算的范围及水平。
  
  抓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契机,推动本币结算深入发展
  第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中俄本币结算深入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有利于双边市场主体的结算方式。当前,作为试点的边境省份之一,应鼓励商业银行广泛地与俄罗斯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特别是要倡导双币种账户的设立,为银行人民币资金清算拓宽渠道;推动商业银行探究人民币对卢布汇率形成机制,使用人民币直接兑换卢布,实现直接汇率。还需要引导其他尚未开办本币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与俄罗斯银行建立本币业务往来,开展对俄人民币贸易融资、对俄人民币投资等业务,向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开拓俄罗斯金融市场。
  第二,放宽限制、加强指导,增加从事本币结算业务尤其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银行主体。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支持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在边境口岸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卢布现钞兑换业务;支持农村信用社等基层中小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从而发挥银行主渠道影响,减少卢布交易在银行体系外循环。
  第三,推动公司、个人在对俄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合同货币。商务部门要采取方法,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有关优惠政策,宣传鼓励从事对俄贸易的公司、个人在中俄双边贸易合同中以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能够让市场主体充分认识到,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大背景下,人民币汇率保持平稳波动,与美元、卢布相比,有较高的国际信誉,更适合作为结算货币,同时使用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可以减少兑换成本,提高资金效益。

  
  探究探讨双边货币交易市场,将货币兑换与结算纳入规范体系
  首先,从市场需求角度看,中俄贸易用本币结算,个人和机构都存在人民币和卢布资金头寸平补问题,个人和中小客户可以通过银行买卖人民币或卢布,解决这一问题;而一些大型企业、银行一旦持有较大额度的对方国家货币头寸,不能立即平仓,将背负较大的汇率风险,这部分本币结算的参与者就需要有一个可以买卖对方国家货币的市场以释放汇率风险。因此,人民币与卢布交易市场是一个基于贸易投资主体真实需求的,介于中俄银行之间的市场,其需求与交易主体将是从事中俄本币结算业务的中国和俄罗斯银行,以及跨中俄边境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其次,从货币定价机制角度看,作为中俄两国直接汇率形成的平台,交易市场旨在为会员提供人民币与卢布交易服务,组织会员间卢布与人民币的交易,办理会员间卢布与人民币交易的资金清算,提供人民币、卢布外汇市场信息服务等。卢布交易市场实行会员制交易,做市商报价制度。在做市商报价驱动主导的交易机制(即做市商给出买价和卖价,会员与做市商进行交易)下,以询价交易模式生成中俄直接汇率。先期将选择2〜3家中方银行(条件成熟时可扩展或引入俄方银行)作为做市商,履行做市义务,保证市场交易活跃,保持市场的流动性。做市商在即期询价卢布交易市场上,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连续提供人民币对卢布的买、卖双向价格。做市商所报价格可以是参考价格,并可根据交易对手的授信情况、资金实力等,以所报价格为基础与交易对手议定成交价,交易市场在上述成交价格的基础上,结合计算公式给出基准交易价格,并每日对外公布中俄区域性直接汇价。
  最后,从交易的保障性机制方法看,在即期交易准则与外汇买卖规范等制度性规程基础上,交易市场将着重在资金清算方面做出安排:交易市场所采取的询价交易要求交易会员自行负责清算,即人民币资金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划转,境外资金的划转则通过各自的代理行或账户行渠道实现,作为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准则上不负责最后的市场出清。有条件的会员银行也可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代理机构划转当地资金,同时为境内其他会员银行提供当地资金划转的代理服务。
  
  积极探究中俄双边直接汇率的形成,开辟资金划转的新途径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究与实践,我们认识到中俄直接汇率有利于减少双边经济主体的结算成本,提升资金效率与产品竞争力,能够与双边货币交易形成彼此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立足于边境口岸地区基础贸易投资行为的实际,应当通过双边货币直接交易基本可以实现卢布与人民币的汇价,即综合考虑两国货币的套利机会、远期汇率市场及外汇市场工具的有效性,在贸易支付需求及投资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决定双边的均衡汇率水平。从目前的情况看,已经挂牌中俄直接汇率的银行均依靠技术手段,将每日套算发展到依据市场供求,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卢布与人民币的均衡交易价格。而结合中俄双方本币结算及货币跨境流通的发展情况,我们认为,只要加强中俄两国间政策协调与务实合作,不断提高双边信息的交流层次与透明度,双边货币交易与直接汇率的推出是具有可行性的。
  
  加强跨境流动资金监测合作,不断扩大互信增强共识
  第一,积极推动双方边境地区将货币流通监测纳入规范体系,建立数据交流与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边贸省份,特别是边贸口岸外汇局在边贸口岸外币跨境流通监测方面新的职能和职责,在人员配备、工作职责上保证外币现钞跨境流通监测工作的实施。二是结合双边货币交流和边贸口岸的特点,与俄方一道探讨、设计并建立科学、统一的人民币卢布现钞跨境流动监测指标、报表体系,形成完善的监测体系。三是建立人民币卢布现钞跨境流通监测略论与定期交流制度,按报告期收集人民币卢布跨境流通相关数据和开展调查,建立人民币卢布跨境流通信息通报机制,定期进行同级别会上,并向各自上级反映人民币卢布现钞跨境流通动态信息。
  第二,协商俄远东地区政府和金融管理局,解决双方银行人民币与卢布资金清算问题,促使俄罗斯商业银行与中方账户行保留清算资金头寸,用于支付结算,形成人民币于卢布双向畅通的清算渠道;积极推动俄罗斯商业银行申请成为卢布交易市场会员,与中方银行共同参加市场交易,承担市场报价和市场出清等义务;放宽中国商业银行在哈巴罗夫斯克、海参崴、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等俄远东地区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政策限制,给予适当便利,如简化审批流程、调低税收成本等。
  第三,与俄罗斯阿木尔州、滨海边疆区当地海关协商解决俄罗斯海关现钞跨境调运关税问题,敦促其减免现钞跨境调运关税,协商双方银行建立现钞押运机制,形成畅通的双方银行间现钞头寸清算机制,为建立边境本币交易市场扫除障碍。
  第四,致力于同俄方达成相关约定:在协定及纪要框架下,中俄边境贸易一律以进口国货币进行结算和支付,提升使用人民币与卢布直接结算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同时,为人民币在俄罗斯境内的使用提供便利。正如我国实行的互市贸易区政策,为卢布在我国边境口岸的流通使用提供了政策便利一样,俄央行应鼓励俄罗斯公司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人民币支付结算,鼓励俄罗斯商业银行办理人民币结算和人民币储蓄业务,为建立卢布交易市场提供基础。
  毋庸置疑,金融危机之后,两国金融界的务实合作意义更加重大。两国经济发展和双边经贸的扩大,离不开高效的金融支持。随着双边金融联系的加强和跨境资本流动规模的扩大,需要两国货币当局和金融监管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协调。因此,有必要按照市场准则及发展规律深入研讨、推动有关扩大贸易和项目融资、互设金融机构、贸易本币结算以及两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联系等;同时探析有关开展双边本币互换、加强两国货币和金融监管合作的合理途径,在扩大两国金融业发展和相互联系的同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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