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政党制度的发展变化在总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戈尔巴乔夫时期,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的真正分立促成了俄罗斯多党制的雏形;二,叶利钦时代,立法机构以议会党团为运作方式加速了政党制度的发展;三,普京执政八年,俄罗斯政党制度的规范化发展有赖于《俄罗斯政党法》及一系列相关法学的制定与实施。 普京认为,俄罗斯尚未形成真正的政党制度,目前的政党实际上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政治俱乐部。2000年2月27日,普京在“团结”全俄社会政治运动成立大会上就强调说,俄罗斯所缺少的就是能够把俄罗斯人团结起来、有威望的、形成了体系的党。应当为在俄罗斯形成几个全国性政党创造条件。普京认为,一个正常运转的国家可以实行有两三个或四个政党参加的多党制。为了在俄罗斯出现一些有生命力的政党,依照“政党准则”组建政府,普京向国家杜马提交了《俄罗斯政党法》,意在减少政党和政治组织的数量,俄语论文题目,使政党制度纳入法制化轨道,最终建立以两党或三党为基础的多党制国家。 正是基于以上的判断,普京认为制定政党和政党活动法的必要性现已成熟。2001年7月12日,普京批准了《俄罗斯政党法》。该法案规定,一个政党必须不少于1万名党员,而且在一半以上的联邦主体建立有党的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不少于100名党员。据此规定,叶利钦时代形成的大多数政党、运动和其他各种政治组织真正符合要求的为数不多。《政党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党制度化水平,对俄罗斯规范政党活动和完善竞选运动具有重要意义。现代民主准则的实现借助的最重要的中间载体就是政党。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也在于有一个能够同化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新兴社会势力的政党制度。 随着普京国家治理的深入进行,在2003年12月第四届国家杜马选举前夕,普京对政党制度的影响和发展前景有了进一步的阐述。普京认为,经过四年的国家治理,俄罗斯完善了选举制度,为发展真正的公民社会,包括为在俄罗斯建立真正强大的政党创造了条件。2003年12月的俄罗斯第四届国家杜马选举共有四个政党组织进入新一届议会,政权党“统一俄罗斯”党一党独大,成为操控政局的力量。俄罗斯此次杜马选举的结果诞生了崭新的杜马格局,这对俄罗斯政局产生了深远作用。 (二)规范化确立时期 2004年9月的别斯兰人质事件迫使普京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并明确提出:能够保障社会与政府在与恐怖主义斗争中进行对话和互动的机制之一就是全国性政党。而且,为了有利于加强国家的政治制度,必须在国家杜马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为此,俄罗斯通过了一系列重要法学,俄罗斯政党制度的规范化得以确立。 一,2004年11月3日,普京签署《政府法》修正案,取消《政府法》中对联邦政府总理和部长级官员担任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领导职务的限制。这意味着政府官员可以直接参与政党活动,也从理论上为议会制责任制政府的可能性创造了条件。 二,2004年12月22日,普京签署了《俄罗斯政党法》修正案,其中主要规定了全国性政党的党员数量不得低于5万人,并禁止地方性政党的建立。根据该修正法案,截止到2017年9月第五届国家杜马选举前夕,符合《俄罗斯政党法》规定的政党只有15个。 三,2017年5月19日,普京签署《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该法的主要规定为:第一,俄罗斯在国家杜马选举中,将取消“混合选举制”,改为全部按照“比例代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即国家杜马所有450个议席,将在取得进入国家杜马资格的政党中,按照其得票比率进行分配;第二,获得参选资格的政党的全联邦性候选人不得超过3人,其余候选人须全部登记在地区选区的选票上,且参选政党须在不少于4/5的联邦主体内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名单;第三,只有获得7%以上选票的政党才能进入国家杜马。也就是说,单一选区制的取消导致独立候选人将不能参加国家杜马的选举,国家杜马的运行机制将完全是议会党团体制,原先存在的独立议员团被取消。选民只能通过投票选举某个政党的方式参与国家杜马选举,政党因而成为选举的唯一主体,这将极大的促进政党制度的规范化发展。 四,2004年12月12日,普京签署了《对于联邦主体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组织总准则》,标志着总统实际上拥有了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实际任命权。在2017年国情咨文中,普京表示,为进一步提高政党在组阁方面的影响,建议将联邦各主体政府首脑权力新规定的细则提交俄罗斯国务委员会讨论。总统可以推举在地区选举中获胜党派的代表出任该地区行政长官。根据该建议,国家杜马对《对于联邦主体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组织总准则》进行了修改。2017年1月1日,普京签署了修正案。按照修正案法学规定,在地方议会选举中获胜的政党有权提出联邦主体的行政长官人选。由于政权党“统一俄罗斯”党在俄罗斯全国范围内的强势地位,总统实际上依然牢牢掌握着地方行政长官的任命权。不过,该规定提升了地方议会选举的政治意义,并促进了政党在地方政权中的影响,有利于政党制度的发展。 正是基于以上基本的宪法性法学的保障,尽管俄罗斯政党制度依然不尽完善,政党在利益整合和政治认同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但至少在机制运行和组织保障等方面的规范化最终得以确立。在2017年12月2日的第五届国家杜马选举中,俄罗斯形成了“统一俄罗斯”党一党主导的政党政治格局,这对实现普京强国富民的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统一俄罗斯”党的政治地位 当前,“统一俄罗斯”党在俄罗斯政坛的地位举足轻重。在中央层面,“统一俄罗斯”党是在国家杜马中是普京实施强国战略的坚实保障;在地方层面,“统一俄罗斯”党作为势力最为广泛的全国性政党是普京八年防止地区分裂,巩固联邦统一的核心力量。 一、“统一俄罗斯”党作为政权党与普京总统政治博弈关系的核心问题就是:究竟“统一俄罗斯”党能不能从政权党成为执政党? 从俄罗斯政权组织结构看,普京在2003年国情咨文中提出的建立以议会多数派为依托的专业而高效的政府意味着总统在和多数党派领导人协商后,提出得到多数党派支持的总理候选人,然后与多数党派协商各部部长人选。如果上述变化成为现实,对俄罗斯政治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因为从俄罗斯三权分立的体制看,一方面,政府对经济承担所有的责任,但同时总理却不能为自己选择部长。政府不仅被法学,而且还被总统令束缚着行动。政府的决定只是为了执行法学和总统令。另一方面,从立法机构看,议会的责任问题也得不到很好的体现。所以,建立议会多 数派政府的意义在于让立法人对所通过的决定后果承担责任。但是,从2003年和2017年大选结束后的政府组成看,该准则并没有得到体现。 究其根本原因,这是别斯兰人质事件对俄罗斯政治形势的作用所致。别斯兰人质事件后,随着俄罗斯政治形势的变化,普京关于俄罗斯国内政治发展条件的判断也有了很大变化,并且具体反映在政党制度改革的方向上。普京认为,俄罗斯没有类似欧洲意义上的多党制,因此建立责任政府是未来考虑的事情。与此相应,从2017年以后普京都坚定地表示,俄罗斯需要一个强势的总统制政体。 而关于俄罗斯政治而言,强势总统制与政党制度的成熟存在一定矛盾。其具体表现是:一方面,根据俄罗斯宪法,总理由总统任命,但没有规定必须由议会多数派的政党领袖出任。这造成政府组成资源与政党发展的不匹配;另一方面,普京又坚持认为俄罗斯需要强势总统制,这直接造成“统一俄罗斯”党是政权党,是总统的依靠力量,但不是执政党。可见,在现行政治体制的框架内,制约“统一俄罗斯”党成为执政党的因素为两个:法学约束和普京理念。 二、从俄罗斯发展的全局看,统一俄罗斯党到底居于什么地位? 普京八年的根本目标就是强国富民,为了他的强国梦普京最大限度地采取了一切可以采取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党制度改革的力度以及“统一俄罗斯”党的政治地位和发展前景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到底处于俄罗斯发展全局中的何种位置。 普京坚持政权效应,认可强大权力的国家是秩序的源头和保障,是任何变革的倡导者和主要推动力,认为一个有效的政府是转型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在这样的前提下,从俄罗斯发展全局看,“统一俄罗斯”党的直接政治影响就是和总统相互配合,通过适合国家发展战略的法案。在国家杜马中普京以“统一俄罗斯”党为支柱,不仅帮助通过决议,还推动其付诸实施。 那么,俄罗斯当前的这种总统制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普京的政治意识中,比建立责任制政府的权力制衡体系要容易得多,见效得快,更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他的既定目标。因此,只要普京想利用强大政权效应进行跳跃式发展,那么“统一俄罗斯”党的政治地位就体现在使普京战略合法化,让普京战略得到必须的政治合法性。在合法性得到巩固后,“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急于谋求发展速度的普京政权又想甩开一切政治监督,以政权效应最大化来试图取得社会和经济的高速发展。 2017年2月14日,普京在记者招待会上的一番表态就鲜明地体现了上述心态。普京认为,提高各级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是目前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任务。现在俄罗斯政府的决策不是以某个人或某个党的愿望为基础,而是以客观的略论和论证基础上的。俄罗斯今后的执政基础应该是广大民众,而不是某个党派。4月15日,普京在“统一俄罗斯”党第九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该党主席。原本“统一俄罗斯”党党章规定,有资格进入该党最高委员会者入党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为此,“统一俄罗斯”党特地修改了党章,规定可通过选举产生主席,无党派人士可在入党后马上选举主席一职。同时兼任政府首脑和议会第一大党主席赋予普京的权威以合法性;而“统一俄罗斯”也通过成为普京继续掌权的重要支柱,进一步确立了自身地位。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探讨所副探讨员) (责任编辑:王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