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政治整合的联邦化路径探寻[俄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俄语论文 责任编辑:阿米更新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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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俄罗斯独立以来,地方分离主义、民族分裂主义严重困扰着国家。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为实现政治整合构建真正制度化的联邦体制,已成为俄罗斯面临的极为重要的问题。俄罗斯联邦制改革和政治整合体现了联邦化的双向进路和两面运作。联邦主义理念的要求和俄罗斯国内的政治发展状况,使得俄罗斯政治整合的联邦化路径会由“人治”特点的权威主义转向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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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俄罗斯;联邦化;政治整合
  中图分类号:D75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0961(2017)03-0064-03
  
  世界历史经验表明,中央集权式体制被取代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分离主义倾向的加剧。自俄罗斯独立以来,政治分离、经济分立及民族分裂就一直威胁着联邦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苏联解体的教训对如何处理俄罗斯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示警。虽然在解决方式上还存在分歧,但维护俄罗斯联邦的统一与稳定是全社会的�共识。
  
  一、联邦主义理念下联邦化过程
  
  (一)联邦主义理念下对联邦制的理论定位
  联邦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联邦主义理念的具体体现。联邦主义的“最为简单而可能的定义是自治加上共享治理”[1]15。可见,联邦主义为维护国家的统一,俄语论文范文,既要求建立全国性的政府和完整的政府体系,绝不容许出现国家分离、分散的局面,又反对单一中心的治理结构,要求中央与地方共享治理和地方的自治。联邦主义的目标是国家治理的一体性、统一性和地方治理的分享性、多元性的统一。
  联邦主义理念要求对传统国家结构形式进行修改。近年来在联邦制的探讨中,有一种比较独特的略论进路,它“对联邦制的过程略论,它是以民族国家的构建为视角,从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态的结构入手来考察联邦制”[2]350,这样就可以在“国家结构的三分模式:完全分离、各自独立的自治体,高度集权的单一制以及联邦制”[2]352的理论框架里略论,把联邦制定位为一种介于前二者之间的制度安排。
  (二)联邦化的动态过程及其价值目标
  美国宪政理论学者弗里德里希认为,政治共同体联邦化是一个双向的过程:一方面,许多分离的共同体进入了一种就共同问题制定解决办法、采取共同政策并做出共同决定的安排;另一方面,一个单一制的政治共同体被分化为一个以联邦制准则来组织的整体。联邦化过程既是统一的过程,也是分化的过程[3]。既然联邦制的定位是一种介于完全分离的自治体与高度集权的单一制之间的制度安排,那么,政治共同体联邦化的过程就具有双向进路:由完全分离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和由高度集权的单一制转型为联邦制。联邦化的过程也体现为两面运作:国家的一体化与地方的自治化。构建真正联邦制的过程都“既包括创立和维护统一性,还包括以多样性的名义扩散权力。”[1]75其一,在结成联邦的过程中进行立宪划界、结构分权。“联邦主义要通过宪治的概念才能实现。”[4]立宪划界、结构分权实质上就是宪治,即联邦化进程中的两面运作首先是通过宪治来体现的。其二,俄语论文范文,在维护联邦的过程中化解集权与分权的冲突与紧张,在国家治理的一体性与地方自治的多元性之间保持动态平衡。
  国家结构层面上的制度设定必然以追求政治整合为核心价值。政治整合是将国家基于主权至上性和结构整体性的目标下,将国家内部存在的多元单位要素有机地整合为一个整体的过程。对多民族、多主体国家来说,政治整合的过程也就是多元民族、多元主体国家转变成有机统一的民族国家的过程。从以联邦制为制度设定的联邦化过程来看,联邦化的双向进路和两面运作,目标是追求多元一体化的制度化的政治整合,这种制度安排实现了中央和地方的恰当政治整合,也使一个联邦制国家得以产生和维持。
  
  二、俄罗斯政治整合的联邦化
  
  苏联解体的巨大惯性几乎使俄罗斯重蹈覆辙。在国家结构形式上,苏维埃联邦制的所有弊端几乎都集中在俄罗斯联邦上。在俄罗斯独立后的最初几年,联邦内部出现了共和国“主权化”和州(区)“共和国化”的趋势,滋生的地区分离主义、经济分立主义以及民族分裂主义的势力也甚嚣尘上。中央和地方关系处于混乱无序状态,而“国家内部断裂”则是引起国家解体的主要原因。”[5]
  俄罗斯面临着把地方与中央政治整合进联邦制度框架内的艰巨任务,这一过程也就是俄罗斯联邦化的过程,体现了联邦化的双向进路和两面运作。
  (一)叶利钦时期:协商式政治整合的联邦化
  为了使许多分离的共同体能就共同问题制定解决办法、采取共同政策并做出共同决定,实现政治整合、稳定联邦关系的目的,叶利钦政府在联邦制的构建准则上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民族准则而实行民族准则和行政准则相结合,把民族自治州升格为共和国、把边疆行政区提升为联邦主体、增加最高苏维埃中地方人数的名额并建议写入主权宣言和联邦宪法。通过提升民族自治地区和非自治实体在联邦中的地位的方法,以主权换统一。
  叶利钦政权又通过制定宪法、法学和协定,进行立宪划界、结构分权,加以限制和整合,形成了建立在协商基础上特殊的“宪法―条约”式的法学依据。1992年联邦中央分别与除鞑靼斯坦和车臣之外的所有联邦主体签订了具有相互妥协特点的统称为《联邦条约》的三个条约。1993年俄罗斯又通过全民公决的宪法加以根本上的规定:“俄罗斯联邦的联邦体制建立在俄罗斯联邦国家完整、国家权力体系一致”的基础上;“俄罗斯联邦在其全部领土上享有主权”;“俄罗斯联邦宪法和法学在俄罗斯联邦的全部领土上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俄总统和政府根据宪法“保障在俄罗斯联邦全境实现联邦国家权力的全权”。 联邦政府中央通过联邦宪法剥夺了俄联邦各主体退出联邦的权力,不仅完全取消了对于各民族共和国拥有的退出联邦的自决权,而且还删去了宪法草案中对于“共和国是俄罗斯联邦版图内的主权国家”的提法。消除了民族分裂主义分裂国家的法理基础。
  为使联邦制名副其实,联邦中央和联邦宪法明确划分了联邦和主体之间的权力。俄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中央权力、中央―地方共管权力以及地方权力。俄宪法第73条规定:“在俄罗斯联邦管辖范围之外和俄罗斯联邦对其与俄联邦各主体共同管辖的对象所拥有的权力之外的所有国家权力由俄联邦各主体行使。”俄中央还加大了地方自治力度。1995年,全俄地方自治问题会议通过了《俄联邦组织地方自治的普遍准则》,成立了地方自治机构――俄罗斯地方权力机关联盟。联邦权力机构只设到州,州以下实行地方自治,改变了过去从上到下中央一统到底的局面。
  叶利钦时期的联邦制变革主要体现了由完全分离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的联邦化进路和联邦化的两面运作。尽管变革有着明显的缺陷,特别是以契约的形式来确定联邦关系,解决不了一些根本性问题。但应当承认,这些方法成功地将各联邦主体留在了联邦内部,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整合,是比较符合当时俄罗斯国情的。
  (二)普京时期:集权式政治整合的联邦化
  叶利钦时期所形成的“宪法―条约”式的联邦还不是“完全彻底的联邦制”,而是“管理分散的国家”。普京入主克里姆林宫后,开始了一整套更加强势的以加强联邦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开启了新的政治整合的联邦化。
  为改变联邦制双重准则下联邦主体的不同地位,普京重新把联邦划分为下辖若干主体的七大联邦区,并任命直接对总统负责、监督控制联邦主体的总统驻联邦区全权代表,以有利于联邦中央的控制,实现政治整合。
  为强化自上而下逐级制约的垂直管理体制,普京的改革突出强调总统权力在地方纵向机构中的主导影响,力求巩固国家体制和保障联邦方针政策的执行。普京提出改革联邦委员会的组成准则,向联邦议会提交了旨在削弱地方势力的三个法案。同时为了吸收“地方参与起草最重要的全国性决议”,给地方当权派以补偿,成立了总统下属的国务委员会,就联邦统一的问题向总统提供咨询。借别斯兰恐怖事件提交并通过了取消地方行政长官的直接选举,改由联邦总统提名的法案。

  为加强联邦宪法和法学的权威,普京废除联邦主体的与联邦法学相抵触的法学法规,整顿了法学秩序。普京多次强调要实行“法学专政”。在法学新秩序中,仍然强调总统权力的决定影响。俄联邦宪法法院还专门审查了六个共和国的宪法和法规,要求其修改与联邦宪法和法学不一致的地方。
  为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普京针对分裂主义的刺头车臣非法武装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武力打击,并着手建立和加强各级权力机构,恢复经济建设,在总体上控制了车臣局势,其武攻文治,震慑了分裂主义,有效地维护了联邦的统一。
  普京的联邦制改革,使俄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政治整合,维护了联邦的统一,体现了分散的自治体走向联邦制的联邦化进路和国家的一体化�运作。
  
  三、宪治:俄罗斯政治整合的联邦化路径趋势
  
  普京对俄联邦制的改革的确维护了联邦的统一,但过度地加强中央集权,剥夺地方自主权的方法,越过了联邦制的界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开始向非联邦化方向发展。”[6]
  国家治理的一体性与地方自治的多元性之间失去了动态平衡。俄某些地方领导和议会上院也指责普京“违反联邦制准则”、“是个穿着开明者外衣的专制者”,西方也有人认为改革是俄罗斯民主的倒退。
  普京政权下的国家结构形式虽有单一制的迹象,但普京及其后继者应不会逆历史潮流,搞全面的专制,把俄罗斯变为单一制的国家,他曾说:“我们在逐渐摒弃非中央集权的做法,但我们无论如何不能回到苏联那样的过度中央集权化的时代。否则,我们就要犯另一方面的错误了。”[7]
  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政党体制和现实存在的超级总统制,俄罗斯联邦制改革体现了具有强烈“人治”特点的权威主义。这种权威主义政治选择具有一定历史阶段实用主义的特点,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一定时期内,权威主义政治是俄罗斯政治发展的必经阶段和内在过程,权威主义导向的政治结构仍将延续。但是这种“人治”特点的权威主义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必须要转向法理权威主义,即权威由法学特别是宪法程序而来。
  在联邦主义的略论框架下,俄罗斯的联邦化过程体现了联邦化的双向进路和两面运作。无论从分离、独立的自治体到联邦制,还是从集权的单一制到联邦制的进路和动态运作,其间中央和地方的博弈都将持续下去,但联邦制度的基本框架和价值都不会发生改变,并且会以宪法和法学确定的权威为推动力,最终必然以宪治下的共享治理和相对自治相统一的联邦制为果实。立宪划界、结构分权,共享治理和自治的并行,保持中央与地方的动态平衡,实现联邦制度下的政治整合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丹尼尔・J・伊拉扎.联邦主义探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2]肖滨,郭忠华.中大政治学评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7.
  [3]王丽萍.联邦制与世界秩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0.
  [4]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等.美国地方政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4.
  [5]李方仲.苏联解体的悲剧会不会重演[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96.
  [6]李雅君.俄罗斯联邦体制中的非联邦化趋势[BE/OL].(2017-03-15)[2017-12-31].省略/file/2017031556676.html.
  [7]安德鲁・库钦斯.俄罗斯在崛起吗?[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刘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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