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情性”从心理学到美学的范畴界定(一)基于心理学意义共情(empathy)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领域又被称为“移情”,起源于哲学,最早是由德国哲学家费·肖尔在其作品《视觉形式感》中以德语正式提出,初始意义是人类真实心灵感受投射到对象事物上的过程现象。这个概念在心理学领域运用相对较早,在1909年将之译为英文,其字面意义表述为“把我的情感移注到物里去分享物的生命”。[1](P53)1934年美国心理学家米德在共情范畴中注入了认知成分,强调了对他人的角色提取和选择能力。而在现代心理学之父冯特看来,共情是一种“主体将心理内容投射到对象事物上,以便于后者与主体同为一体”的同化过程。精神略论学派大师荣格则认为共情过程中投射到对象之中的是主体的无意识情感,创造出的是相似的却并不存在的共性。1949年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系统阐述共情概念,即是一种进入他人主观世界、了解他人感受的能力。到了1996年,心理学家戴维斯又利用了现代结构主义和计量学构建了共情量表,对共情进行了微观性、系统性的量化处理,包括观点采择、想象、个人悲伤和关心四个维度。2017年心理学家森格则进一......(论文页数是:4页) ,西语论文范文,西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