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公司集团是以一个或若干个大型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产品、技术等作为联结纽带,通过控股、参股和契约关系,由多个具有经济利益的公司单位组合在一起,多层次、多法人的经济联合体,公司集团是现代公司的高级组织形式之一。公司集团的出现给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诸如纳税人如何确定,应纳税时间异同如何调整,相关税务检查如何实施等。同时,现行所得税政策中也存在一些不利于公司集团发展壮大的因素。为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我国公司集团的税制改革完善势在必行。二、英国、西班牙集团课税制度(一)公司集团的定义标准在英国税制中,依据母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子企业或其他企业票面股本的不同比率,英国集团企业可分为“50%集团”、“75%集团”、“90%集团”。英国合并纳税的公司集团以及成员公司是指国内母企业与由其控股比例达到75%或者51%以上的国内居民企业。西班牙税制中,只要母企业占有子企业的多数投票权,有权任命或解雇多数董事,能够与其他参股者达成的协议控制多数投票权就可以认定为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集团。(二)集团税收减免的范围在英国,一个集团或国际财团如果是通过在欧盟或欧洲......(论文页数是:1页) ,西语论文网站,西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