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全球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曾被西方认为迷信和落后的东方民族民间信仰却日益升温,从而促进了民族民间始祖信仰的重构与发展。本文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就中国广西田阳布洛陀始祖信仰与越南富寿省雄王始祖信仰进行比较,旨在略论其始祖神的定义、重构的历程及背景等差异及其成因,从中发现各自民族民间信仰的特点和经验,吸收两国人民在保护、传承和重构民族民间传统始祖信仰的文明成果。 其五,神话说。如刘志强在《越南的民间信仰》一文中写道:越南所信奉的四大女神之一的瓯姬(LIEU HANH)出现于越南较早的用来解释越南人的来源的神话故事里,神话叙述了龙之裔骆龙君和仙鸟裔瓯姬婚配后,瓯姬产出百蛋生百子的故事。这个神话后来用做解释越南人之始祖。在越南瓯姬被尊称为“国母”,现在在雄王庙周围仍然有供奉瓯姬的庙宇。瓯姬之后有个女神叫媚娘,为第十八代雄王之女⑨。又如越南学者阮文政在《文化认同与民族主义-越南始祖信仰问题的文化人类学反思》一文中认为,“越南英雄传说中的人物‘雄王’(HungKings)被尊为‘民族始祖’而受到膜拜。”⑩也认为雄王是个传说中的人物。 笔者认为,从中越边境的侬、岱语来看,“雄”就是“大”的意思,“王”是“皇帝”的意思,“雄王”两个字是重叠组合,其意为“头人”、或理解为“土皇帝”,即地方部落“首领”。这比较符合当时越南北方氏族部落分化兼并的实际情况。 至于雄王是不是越南历史上的开国皇帝或部落首领,还是传说或神话中的“国祖”?这不是本文需要讨论的问题。但需要指出的是:(1)越南最早记载雄王的古籍始于陈朝的《越甸幽灵集》(1329),但书中无专门记述雄王的篇幅B11,在此之前是空白的。(2)国内外学界对雄王问题的争议,并未撼动雄王为越南开“国”之君的定位,在国家层面上,雄王不是以神、而是以越南民族国家祖先的身份进入了祭坛,雄王信仰被纳入祖先崇拜的范畴。(3)“雄王”还是“雒王”之争,也未作用越南国民将“雄王”而非“雒王”作为其历史上一个真实的或传说的人物(确切地说是一个世袭皇群,因为“传十八世”,“世世皆号雄王”)加以崇拜。 二、始祖信仰重构的历程及背景 始祖信仰的重构,就是顺应现代人们对信仰文化的需求,以科学精神为文化坐标,以民族认同为纽带,以富民强国兴族为目标,主要通过民间、民族精英或政府行为,对民族文化进行审视和认识、保护与传承、吸收与提升、发展与创新,使之具有新的质态与活力,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中国壮族布洛陀始祖信仰和越南雄王始祖信仰的重构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下开展起来的。 (一)布洛陀始祖信仰重构的历程及背景 布洛陀是壮族男性始祖神,壮族民众对布洛陀的信仰与崇拜的形成,有着久远的历史。按人类发展的规律,壮族先民曾经历了从原始社会逐步走向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大约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也就是人类从母系社会发展过程到父系社会后,壮族先民逐步形成布洛陀信仰。因为在壮族人的观念里,壮族是“布洛陀创造的”,壮族的一切也是“布洛陀赐予的”。因此,壮族尊奉布洛陀为自己民族的始祖神和英雄神,成为超越于地界各种神灵之上,成为壮族民众心目中地位最高的圣神,从此成为壮民族最崇拜的大神,世世代代受到隆重祭祀和膜拜。B12而当年布洛陀信仰的情形由于缺乏资料,我们无法复制再现。根据目前所获悉的资料B13,布洛陀信仰的标志性建筑祖公庙,修建时间大约在唐宋时期,明朝时重建,清康熙年间和民国时期,又经过一些修整。当时的祖公庙塑有祖公神像,也有山、社神、土地神等,大庙前后沿山立有各个不同时期、不同内容的大大小小碑刻近百面,其中有建庙的纪事碑和功德碑等。20世纪30年代,由于敢壮山是右江农民赤卫军主要活动地点,因此这里曾多次遭受国民党军队的劫掠焚烧,祖公庙被烧后又重建。20世纪50年代大办水利和60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祖公庙及其各岩洞的门牌坊、山上楼亭全被拆除,所有建筑材料拿去修水库,山上100多面石刻碑文全被搬到附近下花水库做大坝基石。如今祖公庙是1995年以后陆续修建的。由此看来,在人们的记忆中,敢壮山布洛陀信仰至少有1000多年的历史,然而,在这1000多年有记忆的历史中,布洛陀信仰文化曾经遭到多次的浩劫,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田阳布洛陀信仰文化曾经受到重创,布洛陀经书被当作“封建迷信”没收烧毁,麽公被批斗,参加祭祀活动和歌圩活动被当作“四旧”加以禁止。因此,准确地说,田阳布洛陀信仰文化的重构是民间与政府、精英与政府的对话、协商和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其发展历程可归纳为几个阶段: 1.民间自发阶段(1980年-2001年) 这一阶段,党和国家科学阐明了新时期的宗教政策,但地方在贯彻中执行宗教政策中存在一些问题。1982年3月31日,党中央颁发了《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重要文件(即中发〔1982〕19号文件),1991年又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即中发〔1991〕6号文件),1994年国务院又相继颁布了对于宗教的两个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形成了一套对待与处理宗教问题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其中最核心的是明确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要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不得进行干预和限制。这就为布洛陀民间信仰的重构提供政策和法学依据,许多壮族群众在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指引下,积极推动壮族布洛陀信仰文化的复兴。因此,在上世纪80年代初,敢壮山周边群众对敢壮山神灵世界进行恢复和重建,以佛教的观音、弥勒佛和如来佛以及道教的玉皇、八仙和同属佛、道教的关帝等神为主的布洛陀信仰物态得到恢复重建。而在重建的过程中,其实质是民间与政府协商、对话甚至斗争的过程。由于当地政府对民间信仰宗教政策理解不透,把民间原始信仰宗教当作“封建迷信”给予打击。但是,每一次扫荡过后,群众又自发地恢复重建始祖信仰的庙堂神台及信仰建筑物。 2.精英自觉阶段(2000年-2004年) 文化的复兴,需要民族精英的觉醒和推进。2000年,在广西壮学学会、《壮学丛书》编纂委员会的推动下,《壮学丛书》编纂工作开始启动,50多个项目陆续出版,越语毕业论文,而作为布洛陀文化百科全书式的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列为首批出版,并于2004年6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首发式,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这套书共8卷500多万字,汇集了壮族民间艺人用古壮字手抄并世代传承的29种经典文本,全面记载了壮族人文始祖布洛陀开天辟地、创造万物、安排秩序、排忧解难的丰功伟绩,内容广博、思想深厚,是壮族原生态文化的百科全书。它的问世,不仅把千百年来沉浮于民间草根的麽经推向了政治舞台,使壮族布洛陀信仰文化得到公认,而且唤醒壮族民众的族群记忆和壮泰族群的民族认同。2002年,壮族一些学者考察敢壮山后提出布洛陀文化发祥地在田阳,并通过媒体向海内外传播,掀起了布洛陀信仰和探讨的热潮。广西壮学学会、广西社会科学院等学术机构,及时组织中国、越南、老挝、泰国、缅甸和印度及澳大利亚等中外学者就布洛陀文化进行探讨,自2004年以来,先后举行了3次学术考察和研究会,参加研究会的学者达400多人次。专家学者经过研究,确认布洛陀是壮族的人文始祖,田阳敢壮山是壮族人文始祖布洛陀的圣山,从而为布洛陀发始祖信仰的重建鸣锣开道,推进了布洛陀信仰文化重构,为布洛陀信仰文化重构的合法性奠定了学理基础。 3�合作共建阶段(2004年-2017年) 这个阶段主要是对布洛陀信仰文化及典籍的整理、挖掘、宣传和旅游开发工作,壮族民间与壮族精英、壮族精英与公司、壮族精英与政府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 (1)开展布洛陀文化建设。在百色市人民政府和田阳县人民政府的主导下,广西壮学学会、田阳布洛陀文化探讨会等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到有关布洛陀文化的麽经、经诗、唐皇、师公等古本57本(其中布洛陀经诗手抄本31本),布洛陀民间传说84篇,布洛陀叙事山歌录音带122盒,舞蹈18个,整理和创作了《布洛陀圣乐》大型音乐;编撰出版《布洛陀文化资料汇编》、《布洛陀寻踪―广西田阳敢壮山布洛陀文化考察与探讨》、《布洛陀山歌选》、《布洛陀故事集》、《壮学第四次学术研究会论文集》等系列丛书;成立了田阳布洛陀文化探讨会,构建了布洛陀文化探讨平台;注册了“敢壮山网”,扩大了布洛陀文化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作用力。 (2)编制布洛陀文化开发项目规划等前期工作,为布洛陀文化开发作准备。在此基础上,当地政府委托旅游规划、文化策划机构先后完成了《布洛陀文化旅游项目总体策划》、《壮民族始祖布洛陀文化遗址建设可行性探讨报告》、《田阳县敢壮山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敢壮山景区策划方案》等可行性探讨报告和规划等前期工作,为布洛陀信仰文化实体开发奠定了基础。 (3)恢复和兴建布洛陀文化景区基础设施。布洛陀信仰是壮族重要的旅游资源之一,开发布洛陀文化可促进当地民俗旅游业的发展,而民俗旅游业的开发也会促进布洛陀信仰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基于这个互动理念,当地政府在保护和传承布洛陀信仰文化的同时,加强布洛陀信仰文化的开发。截至2017年,敢壮山布洛陀文化景区已累计投资4000多万元,完成了景区公路、景区大门、大门前广场(一期)、布洛陀文化陈列馆、音响工程、跨铁路人行桥、朝圣广场、铜鼓舞台、斗牛场、祖公祠等设施建设,为景区的开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4)举办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布洛陀民俗旅游节是集进香祭祖、山歌对唱、斗牛斗鸡、舞龙舞狮、民族服饰展览及商贸等为一体的大型文化活动。从2003年开始,文化、旅游部门加紧这一平台的开发建设,越语论文范文,2004年4月田阳敢壮山布洛陀文化正式对外开放,同时举办了首届百色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此后年年举办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截至2017年4月,田阳敢壮山共举办了八届百色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这种“以节促祭、以祭促游”的方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每届旅游节,都有自治区政府、人大、政协和百色市委、市政府领导及中外游客出席开幕式,当地群众数十万人前来参加祭拜布洛陀,缅怀壮族始祖,参与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在欢乐的节庆中提升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增强爱国爱族。 (5)宣传布洛陀文化。通过各种媒介采取强有力方法宣传敢壮山布洛陀信仰文化及布洛陀文化旅游区。如在2017年中央电视台4套、10套节目用40多分钟向国内外播出《寻找布洛陀》电视专题片,并实况转播布洛陀文化民俗旅游节活动盛况,进一步扩大了布洛陀文化的作用,使布洛陀文化走向世界。 (6)申报布洛陀非物质文化遗产。2017年,布洛陀文化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昔日被批判为“封建迷信”的布洛陀信仰文化拨乱反正,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并成为壮族标志性文化品牌之一。 这一阶段的布洛陀信仰文化重构,提升了壮族文化品牌,扩大了田阳的对外开放,增强了壮族民族意识和凝聚力,促进了地方民族旅游的发展,推进了经济与文化、物质与精神的协调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初步统计,2003~2017年,田阳县累计接待游客325万人次,其中敢壮山布洛陀文化景区累计接待游客为260万人次,占80%;累计旅游综合收入16958万元,其中敢山布洛陀文化景区旅游收入13292万元,占78�38%。 (二)越南雄王始祖信仰重构的历程及背景 从文献资料和考察访谈获得的资料表明,雄王信仰始于15世纪陈朝后期,发展于黎初时期,兴盛于阮朝,断裂于近现代,复兴于当代。 1�古近代时期 民间宗教建筑的兴建是构建始祖信仰的重要标志。15世纪以来,雄王信仰发源地相继修建雄王庙,在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的反殖民侵略时期,也得到了阮朝政府和富寿省地方政权的高度关注和集中修缮,雄庙的归属权逐渐从地方、民间转向国家。在15~18世纪,雄王信仰的发源地――富寿省越池市羲岗乡古迹村及其相邻的肇富村、微岗村陆续修建了雄庙建筑(包括上祠、中祠、下祠和井祠)。1823年,阮朝明命皇帝于都城顺化西南的阳春村建历代帝王庙,正庙五室,雄王作为大越始祖奉祀于左一室。同年,明命帝“定历代帝王庙祀典”,并登记历代帝王庙,由此开启了越南国家祭祀雄王之先河,完成了雄王由“神话”变为历史化“皇帝”的转变。1917年,阮朝礼部根据羲岗乡俗例准定国祭日为三月初十,并始行庆成大礼。B141923年,朝廷礼部又对雄庙公祭的时间安排、祭品和收支等情况做了专门规定。B15至此,国家级雄庙祭祀雄王的传统正式形成。 2�现当代时期 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45年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起至1999年。这一阶段,雄王信仰文化重构主要有: (1)党和国家重视雄王信仰。这一阶段,越南国家新政权已经建立,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卫国建国而高度重视雄王信仰,使雄王民间信仰开始走上国家政治舞台。1946年越南黄促抗代表越南政府到雄王庙祭拜,并把越南地图拿到雄王庙宣誓,表示坚决捍卫国家领土的决心,之后开始了长达8年的全面抗法战争时期。这一时期雄庙虽然遭到破坏,雄庙祭祀也曾一度停止。1954年,越共撤销众多祭祀活动,但仍保留雄王庙会;至1978年,越共全面恢复各种民间祭祀。值得一提的是,胡志明主席于1954和1962年两次到访雄庙,并先后“各位雄王们立国有功,如今我们要一起保卫祖国”和“爬山就要爬到顶,就好像干革命不能半途而废,已经出发了就要走到目的地”的重要指示,这些重要指示至今仍然“成为今天和将来越南人民思维、情感和行动的指南”,并“为雄庙之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B16胡志明主席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两次到访雄庙,不仅为越南现当代国家领导人祭拜雄王的经常化开了先河,而且首肯了雄王立国的功德,激励全国人民团结卫国建国。为此,1963年,越南文化部确定雄王庙为国家级特别文化遗址,作为越南国家爱国教育基地和始祖信仰基地。 (2)加强雄王的学术探讨。越南国内对雄王的探讨热潮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当时越南处于抗美救国的历史背景,“雄王探讨热”的动机及结论在激发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方面将产生巨大影响,因而吸引了包括史学、考古学、民族学、历史语言学、人种学、地质学等众多学科的参与。雄王探讨则多从历史、考古的角度论证雄王及雄王时代的存在,或根据传说、史料、民族学和考古学的证据构拟雄王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哲学、社会、艺术乃至军事等各个方面,以此来明确与民族起源有关的问题。相比而言,对雄王信仰的探讨还比较少,但也不乏从不同角度考察的论著和资料。如1937~1939年法国远东学院发起了对越南村社信仰的田野调查,调查范围是越北二十二个省城下辖的所有村社,其中包括供奉雄王的各村社,这可能是最早的涉及雄王信仰问题的考察。2001~2003年间,由富寿省文化通讯局和雄庙遗迹管委会联合组织的对雄庙及周边地区开展田野调查工作(包括考古)则是专门的探讨工作,形成了一系列以《探讨建立雄庙及周边地区雄王时代遗迹的科学档案》为课题的子课题成果,其中包括《雄庙历史遗迹区的自然-社会条件》、《雄庙遗迹区档案》、《周边地区雄王时代的遗迹》、《雄庙历史遗迹区的考古学证据》、《雄王礼会和周边地区的民间文化礼会》以及《古文郎都城区域祭祀雄王及其妻女将领遗迹中的神迹、玉谱统计》等。这一课题涵盖面广,统计齐全,对雄庙及周边村亭的历史、近况以及遗迹的保护工作等都作了提纲性的描述。由侨居美国的越南学者谢志大长所作的《越南的神、人与越地》是从史学角度探讨越南神灵体系的重要作品,其中,作者用了一章的篇幅,略论了雄王传说、神迹里若干情节产生的历史文化原因和政治意义,揭示了雄王从神话人物到历史人物再上升至神灵的转化过程。此外,潘顺安的论文《顺化与朝向故土的历史遗迹》也通过大量史料展现了越南阮朝时期在都城顺化奉祀雄王的情况。在民族学探讨方面,黎象、阮亭爱合写的论文《从雄庙周边的新发现论祖陵区的祭祀与建筑变迁》通过考察肇富村和微岗村的传说、地名、习俗、碑记以及古迹村的《黄氏族谱》和《雄王玉谱》等资料,再结合考古发现,构拟了中古时期上述村落“分村”、“建村”的变迁过程以及与这一过程相伴随的村民于雄王山建雄庙的经过。阮氏雪幸(现任雄庙历史遗迹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历史学论文《民族历史进程中的雄庙遗迹区》,综合应用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文化学等跨学科的探讨措施,分四个阶段论述了雄庙遗迹区的形成过程及其与民族发展史之间的历时关系,从而勾勒出一幅完整、生动的雄庙变迁图景。越南文化通讯部2017年出版的《越南祭祀雄王的遗迹》一书对北宁、永福、林同、庆和、�安、平福、多乐、槟知、同奈、胡志明市以及西南部地区祭祀雄王的情况做了较为详细地介绍,并对越南全国祭祀雄王及其将领、妻女的亭祠庙宇进行了统计。胡祥、胡有日等人撰写的《南部的雄王庙》一文则较为全面地描述了越南南方的雄王庙及祭祀情况。这两项探讨对越南尤其是南部的雄王信仰有了一个总体、初步的把握。B17所有这些雄王探讨成果,都为雄王信仰的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防止西方文化取代自身传统文化,越南政府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除了坚持科学唯物的无神论,必须吸纳本民族优良传统,才能确保“改革不改色,融入不溶化”。同时为了摆脱中国文化对越南的长期作用,越南国内学者开始寻找有特色的本土文化,以便与中国文化相区别。在这样的背景下,始祖信仰“国教”被视为新越南文化认同的符号。早在1991年和1996年,越南学者DángNghiêVan先后撰文建议将祖先崇拜视为“国教”,以促进内部团结,并把个人和国家紧紧联系在一起。他认为,越南的佛教和儒教都不能称为国教,因为它源于国外的宗教。因此,他提出祖先崇拜不仅仅包括崇拜宗族或者家庭中死去的有血缘关系成员,同时也应包括对那些守护家园、为村庄和国家作出贡献的人的崇拜,如“雄王”这样的典型例子。他主张祖先崇拜的方式分为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家庭层面。B18学者对始祖雄王的信仰的一系列探讨,作用了越南党和国家对文化政策的制定。1998年7月,越共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先进的、具有浓郁民族本色的文化。此后,为了打造国教,越南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重构并创造了雄庙区的信仰空间,除了建设上、中、下、井祠四座传统庙祠以及天光寺和雄王陵外,国家又先后投资修建了雄庙博物馆、胡志明浮雕以及妪姬祖祠、貉龙君祠等建筑。如今,以羲岗乡为中心,已经形成了方圆一千多公顷的雄庙历史文化遗迹区,由富寿省人民委员会成立专门的管委员直接管理,从而为全国各族人民提供一个庞大的民间信仰空间和铁壁铜墙,以防止外国文化的作用。 第二阶段,2000~2017年。进入21世纪,雄王公祭日益受到越南政府的重视。越南政府之所以重视民族民间信仰文化,是基于通过庙会这种互相交感的方式,以减轻现代生活带给越南人的种种压力。无论“雄王”还是“陈兴道大圣”,在当今社会实际上充当了寻找、确定越南民族精神的重要角色。因此,2001年,越共九大提出建设先进的、富有浓厚民族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2017年越共十大倡导《全民团结建设文化生活运动》,以之作为巩固执政地位的文化精神基础,要求“党员干部起先锋带队影响”。在党的旗帜指引下,全国性的始祖信仰文化重构如火如荼。最引人注目的是,2000年以国家级规格举办的雄王祭典,越南国会主席农德孟出席并在祭典上演说。2001年,越南政府颁布了第82/2001/N-D-CP号决议,将祭雄王日定为越南民族的大型节日,其重要性仅次于国庆。该决议还规定:逢十的年份,雄庙公祭由国家文化部和富寿省人民委员会共同组织,分别邀请越南党、国家、国会、政府、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以及各团体参加进香仪式;逢五的年份则由富寿省人民委员会组织,邀请上述机构的领导代表及各团体参加进香仪式;其余年份也由富寿省人民委员会组织,邀请文化部的领导参加进香仪式并组织雄庙会的其它活动。B192004年9月,越南政府明确提出2017年的雄庙公祭为国家祭礼,祭雄王日为民族国礼日。B202017年,越南国会通过了“对于全国劳动人民于祭雄祖日放假”的提案,B21并将其补充进越南劳动法第七章第73条。这意味着国家层面的祭雄祖仪式被合法化,雄王祭成为法制化的国家级祭礼。尽管雄王公祭仪式在规格上有特殊年份和平常年份之分,但事实上,自2017年公祭雄王日被定为越南法定节假日以来,每年的公祭仪式都有越南党和国家的核心领导代表参加,如2017、2017、2017年率队进香的分别是越共中央总书记农德孟、越南国会主席阮富仲和国家主席阮明哲,并且雄庙会的规模一年比一年盛大,内容越来越丰富,组织形式也更加规范。 与此同时,乡土民间也掀起了始祖信仰重构热潮,并把始祖信仰与英雄信仰、爱国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据了解,目前,越南每个村庄都供奉一名村里最有名望的英雄;如果村里没有出过大英雄,就要供奉陈兴道(13世纪领导反抗蒙古入侵的越南大将)。事实上,雄王祭祖这类以谢恩和祈祷为目的的庙会礼仪,所祭神灵多为祖先神,除了行业的祖师爷、乡村寨的创建人、作用较大的文化名人外,政府大力介入的主要是建国、卫国有功的传说人物。这些民族英雄庙会本属民间精神文化活动建设,由于政府的参与,更具社会、政治渗透力。 2017年是雄王公祭的转折年。这一年,越南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颁布了“祭雄祖日(阴历三月初十)纪念各位雄王仪式的指导”文件(以下简称“纪念指导”文件)。B22根据该文件,越南全国所有省和直辖市皆须在三月初十举行祭祀或纪念雄王的活动――有雄王庙祠的省市组织进香仪式,由省人民委员会领导担任主祭;有与雄王相关信仰遗迹的省市按照地方传统组织祭祀仪式;没有雄王庙祠的省市则组织与祭雄祖日主题相关的文化、文艺和体育活动。此外,“纪念指导”文件还对包括雄庙公祭仪式在内的各地的祭雄王仪式进行了规范和统一。“纪念指导”文件的出台,将越南全国所有省和直辖市都纳入到由雄王符号和信仰建立的认同体系中来。它是继祭雄祖日定为法定节假日之后,越南政府对雄王信仰文化重构的又一次重大整合,是国家在雄王信仰制度化建设进程中迈出的关键一步;同时也是越南向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申报“雄王祖地文化空间”和“雄王信仰”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步骤。 2017年、2017年的雄王公祭仪式即执行了上述“纪念指导”规定。因2017年是逢十的特殊年份,雄庙会以国家级规格举办,时间从阴历三月初一持续到三月初十。公祭仪式于三月初十上午7点正式开始,越南国家主席阮明哲、副总理阮善仁、国会副主席阮德坚、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黄担,国家文化、体育和旅游部部长黄俊英,中央各部以及富寿等8个省市的领导代表以及海外越侨代表等参加进香仪式。进香完毕后,阮明哲作为“主礼者”在公祭仪式上演讲,接着,在主礼者的授权下,越南国家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副部长黎进寿恭读祭文。公祭仪式结束后,上万名香客涌向雄山祭拜。据雄庙历史遗迹区管理中心统计,2017年雄庙会期间的客流量已达500~550万人次,超过以往任何一年。除雄王祖庙举行的公祭仪式外,越南其它各省市均在阴历三月初九和初十两天举行了雄王的祭祀或纪念活动。如胡志明市举办了以“南方心向祖地”为主题的雄王庙会;位于西原高原的林同省,作为越南全国8个“望祭”地之一,举行了隆重的雄王祭典,吸引了众多除京族以外的少数民族同胞的参与。 在上述的略论中看到,越南在推进雄王信仰重构的过程中,其特点是:(1)合法性。在重构雄王始祖信仰中,找到了神话的历史化与雄王庙会的政治合法性的切入点,从而成功地推进和提升雄王始祖信仰文化建设。(2)国家推动。把源于民间草根的雄王信仰提升为国教这一国家层面,并加以制度化、法制化;把局部的小区域的民间信仰推向全国各地各民族,包括祭雄法定日及要求全国各地共同祭祖。(3)国际化。打造越南雄王文化国际品牌,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结语 通过中越始祖信仰重构比较探讨,笔者有几点感受: (1)从始祖信仰构建的动机来看,两者都是为了构建本土始祖信仰文化,提升文化品牌,提高民族意识,增强民族团结,激发民族主义和爱国热情。不同的是,越南重构雄王信仰的目的更加鲜明,并分阶段性,针对性也较强,鼓动性更大。胡志明两次到访雄庙的事件开启了雄王信仰在现、当代的飞跃发展之门。胡志明到访雄庙时留下的箴言,不仅深刻地作用了当代国家、民间对雄王的叙事和记忆,而且激励了全国全党全军。同时,它在某种程度上把具有“建国之功”的雄王与有着“卫国之功”的胡志明紧密联系起来,并为当代国家和民间的雄王信仰增添了新的内容。B23 (2)从信仰主体来看,布洛陀文化信仰基本上还停留在民间草根和部分民族精英层面上,国家和自治区地方政权主体还没有真正参与,虽然偶有自治区、百色市一些党政领导参加,但不是主要领导,并显得躲躲闪闪。而越南雄信仰主体已经完成了由民间草根向国家转变,雄王民间祭祀上升为国教、国祭,党和国家领导人堂堂正正地参与主持祭祖典礼,公祭仪式是在国家与大众传媒共谋下的政治仪式表演,通过雄王符号把民族血缘性与对国家政治共同体的多重象征性有效地融合,彰显了国家和政党的合法性地位。 (3)从始祖信仰文化重构方式来看,长期以来壮族布洛陀信仰文化当作封建迷信看待,其构建主要由民间草根来推进,并不断地与政府争取其现实的合法性,直到21世纪初民族精英的觉醒和官方的介入才有效推进重构进程,并争取布洛陀信仰文化的合法化和制度化,而2017年布洛陀申报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明了国家对壮族文化复兴的认可。而越南雄王信仰文化早在1823年被阮朝入列历代帝王庙,1917年被阮朝礼部准定为国祭日。进入21世纪后,越南通过党和国家力量来推进雄王信仰重构提升的进程,完成了雄王神话的历史化转换,力度空前,并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从始祖信仰的历史及范围来看,壮族布洛陀信仰文化源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时期,信仰历史久远,但断裂时段较长,目前的信仰范围主要是右江流域地区,并逐步向其他壮族地区拓展。而越南雄王信仰大体上从15世纪开始,相对壮族布洛陀信仰时间较晚,但发展迅猛,覆盖面较宽,正由雄王发源地富寿省向越南全国覆盖,遍及越南南北。 (5)从始祖信仰的功能来看,壮族布洛陀信仰文化在唤醒壮族群众的民族意识、饮水思源崇敬始祖、激发人们爱国爱乡和现代化建设热情,以及推进当地民俗旅游业产生较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越南的雄王公祭仪式能够“唤醒”民众对英雄祖先的记忆,强化人们的民族的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激发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和民族认同,发扬民族“饮水思源”优良传统等方面发挥着巨大影响。同时公祭仪式主体不仅将祭雄祖公祭仪式与“寻根旅游”的主题联系起来,还通过捐祭国祖的方式,动员海内外的经济、文化和象征资本服务于国家政治以及地区的经济、旅游和文化事业。它一方面振兴了地方的“寻根”文化和民俗旅游业,另一方面也将祭雄祖仪式和礼会置于一个更大的空间之中,雄庙礼会不再属于特定的地方社会信仰,而是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地缘政治共同体的想象需要。这正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所希望看到的“双效应”。 注释: ①牟钟鉴:《从宗教学看壮族布洛陀信仰》,《广西民族探讨》2017年第2期。 ②刘�:《旧唐书》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一,地理四(3)。《南越志》的作者解释了交趾地区名雄王是因其“厥气惟雄”。 ③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著,北京大学东语系越南语教研室译:《越南历史》(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3页。 ④(越)陶维英著,刘统文、子�译:《越南古代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191页。 ⑤转引自戴可来:《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68页;戴可来,于向东:《越南历史与近况探讨》,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有限企业,2017年,第62页。 ⑥于向东,刘俊涛:《从“雄王”、“雒王”称谓之辩管见》,《东南亚探讨》1920年第5期。 ⑦周绍泉:《文郎国质疑》,《史学月刊》1981年第3期。 ⑧戴可来:《对于《岭南摭怪》的编者、版本和内容》,《郑州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 ⑨刘志强:《越南的民间信仰》,《东南亚纵横》2017年第6期。 ⑩(越)阮文政:《文化认同与民族主义-越南祖先崇拜问题的文化人类学反映》,《思想战线》2017年第4期。 B11徐方宇:《越南雄王信仰探讨》,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员二十队,2017级论文。 B12�贤安:《论布洛陀神格的形成及演变》,《广西民族探讨》2003年第4期。 B13覃乃昌主编:《布洛陀寻踪》,广西民族出版社,2004年,第58页。 B14《雄庙纪念碑》(富寿省临洮府春陇总羲岗社雄王祠上右第三碑),越南汉喃探讨院藏,编号18707。 B15《雄庙典例碑》(富寿省临洮府春陇总羲岗社雄王殿上右边内碑第二),越南汉喃探讨院藏,编号18710。 B16徐方宇:《越南雄王信仰探讨》,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员二十队,2017级论文。 B17徐方宇:《越南雄王信仰探讨》,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员二十队,2017级论文。 B18(越)阮文政著,王晨娜、张家奇译:《文化认同与民族主义――越南祖先崇拜问题的文化人类学反思》,《思想战线》2017年第4期。 B19见越南政府第82/2001/N-D-CP号对于国家仪式和接待外国客人仪式的决议。 B20见越南政府总理签署的第1241/Q-D-TTg号决定附件“2004-2017年大型节日纪念的组织纲要”。 B21见越南政府第24/TTr-CP号“对于全国劳动人民于祭雄祖日放假”的提案。 B22[越]《对于祭雄祖日(阴历三月初十)纪念各位雄王仪式的指导》,2017年,越南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第796/HD-BVHTTDL号文件。 B23徐方宇:《越南雄王信仰探讨》,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员二十队,2017级论文。 〔责任编辑:覃彩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