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不了解他国的法学制度就等于不了解我国的法学制度,有比较才能鉴别。我国和越南同处在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有着相同的政治、历史背景,而在具体的法学制度方面却有很大差别。要实现依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学的完备必不可少。通过对辩护制度的立法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辩护制度在法学规定上存在的缺陷,以便在刑事诉讼法修改之时,进一步完善。
【作者单位】:
云南大学法律院 被指控人有权获得辩护是现代各国公认的法学准则,在各国刑事诉讼中得到普遍确立,很多国家还将其上升为宪法权利。中越两国宪法都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保障被告人行使辩护权。辩护制度就是围绕被指控人辩护权的行使而形成的一种诉讼制度,它是由法学规定的对于辩护权的 ,越语论文题目,越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