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译写越南地名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浅析[越南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越南语论文 责任编辑:阮圆圆更新时间: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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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名字译写中存在的问题(一)部分政区通名译法不统一。越南的地方行政区划共包括三级,一级为省与中央直辖市,二级为县、市、郡,三级为乡(镇)、坊。目前,在我国用法尚未统一的地方行政区划通名为市()、郡()和坊()。越南的分为(中央直辖市)和(直属于省的市)两类。根据字面意思,我国一般把后者译为省辖市。越南的省、直辖市还下辖有一级行政区划,我国一般译为县级市。然而,从中国的行政区划术语来看,省辖市与县级市是两套不同时期的称法:以1983年的“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为分水岭,之前我国使用省辖市、地辖市这一概念。之后使用地级市、县级市这一概念。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规范和这两个政区通名的译法。越南的县级行政区划通名,借自中国古代政区通名“郡”,目前下辖于中央直辖市。中国当代的行政区划体系中已经没有郡,中央直辖市下设的行政区划为“区”,比如广州市白云区,因此我国也有人把越南的意译为“区”。越南的乡级行政区划,借自中国古代的“坊”,目前下辖于市、郡,我国有人按照中国相应的体系将其译为街道,或干脆译为“乡”。笔者认为,和应该分别译为“郡”和“坊”,这也是我国目前的主流做法......(论文页数是:3页)       [继续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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