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本进行了一系列的学院改革,不但建立了一批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学院,还形成了完备的高等教育制度和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中国论文网 日本高等教育制度改革 二战后,日本的高等教育体系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 第一次改革:高等教育民主化 战后的日本受到美国的作用很大。美国对日本学院改革政策形成的作用主要通过两个组织机构――民间情报教育局(Civil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简称CIE)和美国教育使节团,以及由它们提出的有关政策性建议与报告来实现。战后初期,日本学院的改革几乎是全盘引进美国高等教育模式,导入美国学院“民主化”办学理念,保障国民拥有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实现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平等。从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开始,日本又重新形成了多种高等教育机构并存的多元化局面。建立了多种学制的管理体制,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经过这次改革,日本的高等教育在许多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战后日本教育显著地提高了国民的素质,为日本战后的经济恢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阶段日本教育政策的特点就是政府和经济界对教育进行了强制的干预,教育目标的单向性的经济取向,过分强调教育的经济功能,从而导致了教育质量的下降。 第二次改革:高等教育个性化 这一时期是日本经济进入腾飞的时期,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并将教育政策的重点转变为优先发展经济。如文部省于1962年发布了《日本发展与教育》白皮书,强调教育只有和经济关系在一起时才显示出它的价值。1963年经济审议会发表了《对于开发人的能力政策的咨询报告》,对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的教育改革起到了促进影响。据统计,至1963年日本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到15.4%,迈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1965年,日本适龄青年进入学院和短期学院的比率上升到17%,1975年则持续上升至38.4%。到了20世纪70〜80年代,学院生的失业现象已经十分严重。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高等教育大众化受到了日本社会的责难。这一时期日本的教育大量地增加职业教育的数量,大量兴办短期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专业学校。这一方面给日本经济的腾飞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这种以经济利益至上的教育思想,给学生、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随着日本经济发展速度的降温,政府势必要面对教育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第三次改革:高等教育国际化 20世纪70年代,日语论文,日语毕业论文,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教育以完善人格为目的”“完善人格,作为教育努力的最终目标”。1971年6月,中央教育审议会向文部省提出了《对于今后学校教育整体扩充改善的基本政策》的咨询报告,这个文件成了日本70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日本继明治初期和战后初期两次重大改革之后的所谓“第三次教育改革”的主要依据。1974年6月,文部省制定《学院院设置基准》,进一步完善了探讨生教育的法规。1978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在其咨询报告中提出修改《学院设置基准》,使之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1984年,日本政府设立了直属于首相的“临时教育审议会”,加大了高等教育改革的力度。1985年6月,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的《对于教育改革的第一次咨询报告》,是80年代教育改革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1987年9月,文部省设立了学院审议会。概括起来,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高等教育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放高等教育机构;二是充实与改革探讨生教育;三是加强学术探讨。 到了90年代,日本对学院课程进行了改革,这一改革的关键在于课程的一体化。1995年,日本政府确立了科技创新立国的国策,并相继制定、通过了《科学技术基本法》《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明确提出实行“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90年代后期以来,探讨生教育发展中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日本高等教育界。据此,文部省修订了《学院院设置基准》,并出台了其他相关政策方法,开始了日本探讨生教育发展史上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1998年10月,日本学院审议会提交了题为《21世纪的学院像和今后的改革方策――在竞争环境中充满个性的学院》的咨询报告,全面规划了21世纪初日本高等教育的发展状况及改革方针政策。2017年6月11日,日本第10次经济财政咨询会议审议通过了文部科学省的“学院结构改革方针”。总的来说,日本90年代以来的学院改革主要有四项:第一,在教育内容和教学措施上对本科教育进行改革;第二,把学院院建成高水平的教育探讨基地,在质、量两方面进一步充实学院院的教育;第三,向社会开放设施设备等学习条件,为社会人士提供更多的终生学习机会;第四,国立学院法人化改革全面展开。 日本学院体制改革的几点启示 2017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等教育已从精英阶段进入大众化阶段。中国学院必须在办学观念、办学模式及学校管理上进行改革,而日本的改革经验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办学自主化 日本国立学院法人化改革是其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扩大学院的自主权,即学院校长的任免以及中期规划、目标等不再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而是需要充分听取学院的意见。政府大幅度减少对学院的直接干预,经费预算和组织设置权直接划归学院所有。对学院的评估也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使得评估与审批权分离。引进理事会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校长出任理事长,同时设置教育探讨评议会和经营协议会两大咨询机构,向理事会直接负责。还要聘请若干校外理事和校外评议员参与学校管理,强化学校内部的决策能力和责任意识。 近年来,随着我国学院的规模迅速扩大,学院功能多样化等特征日趋显著,高等教育呈现出在多目标下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提高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是高等教育改革唯一的选择,而完善学院法人制度是落实办学自主权的有效途径。关于学院的管理,政府必须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给予学院充分的自主权。而学院则应依据有关法学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情,组织制定反映学院个性特征、体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意志的学院章程。 学院多样化 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实现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转变,把不断满足广泛的、多样性的社会需求作为高等教育追求的目标,形成了高等教育的多样性局面,加快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日本高等教育形成了国立学院、公立学院、私立学院三位一体的高等教育结构,以学院院、学院、短期学院、专门学校为不同办学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多样化的高等教育适应了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学院升级浪潮中,专科学校升为大学、大学升为学院,致使高等专科学校和专业性的大学大量减少,造成学院生就业日益困难以及技术熟练工人严重缺乏的近况,应该说是一个严重的教训。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中,本科生、探讨生的扩招规模迅速扩大,大专层次则已经显露萎缩之端倪。这一非正常的现象,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课程综合化 课程体系变化是衡量学院本质特征变化的基准,适应时代需求,有目的、有步骤地将现代学院理念转化为课程形态,通过课程设置和内容的改变,达到教育目的的实现和学院职能的转变。本科教育要拓宽专业口径,增强适应性,完善专业学位体系,培养大批高层次运用型人才。中国学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改革着重于合并重组,而且较偏重于管理体制、各学院资源的融合。相比之下,日本高校合并重组的内容和方式则侧重于学科专业融合及教学、科研资源的共享,其主导方式是由两个或多个合并主体在原有体制外重组新的实体,不强调管理体制和学校校区等办学资源的融合重组。 构建灵活的管理体制 我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实行高度集权的集中控制方式,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管理自主权都比较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学校的自主权正逐步扩大。因此,学院的管理观念应该由统一管理向校本管理转变。随着我国高校发展速度的加快,应当改革校长选聘制度,扩大校长选聘范围,提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明晰校长的责任和权利,保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加强职业型校长的选拔和培养,注重政治、学术和经营管理等全面素质的提高,公开选举一批教育管理的专家到校级领导岗位上来,使校长真正成为学校的“法人”,能真正代表学校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和自主决策,形成以校长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行政委员会、教授会等决策机构,明晰决策程序。党委领导应对校长拟订的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人选、基本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经费预算方案和重大改革政策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策,必要时可采用投票表决的形式作出决定。校长负责执行党委的决定,拟订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在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协调学院内部各组织机构之间的联系,理顺学院决策的制订与贯彻过程;另一方面要协调学院与社会、校方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增加学院办学的透明度。在决策的过程中,要充分应用教授的治学权,形成以教授为主体的校内各级各类管理机构,保证教授对学校事务特别是学术事务参与管理的权利乃至决策权,让教授在选举校长、聘任教师、开设课程、颁发学位等方面拥有无可争议的权利。要充分认识到教授是学校办学的核心力量,从制度上保证教授的学术地位。在教学管理上,应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建立有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教学体制。改革培养模式,在专业选择和课程选择方面给予学生更多的机会和自主权,将现行的刚性教学计划进一步柔性化。在人事制度上,一般对引进人才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比较重视,但对学术环境、怎样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影响以及怎样处理好引进人才和本单位人员的联系,则探讨不够。应该营造一个宽松的学术氛围,更要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机制,通过机制的影响,使人才流动起来。另外,在教师的再培训上应建立一套完备的体系,以使教师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及时得到知识的补充和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