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略论二战后日本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建设主要历程的基础上,指出了日本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主要内容,最后论述了日本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启示:(1)健全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证教育投入,(2)依法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经费,以保证人力资源开发,(3)注重依法保障基础教育财政投入,将普及义务教育投入置于首位,(4)依法保持教育财政投入高于或与国民收入同步增长。 (三)教育财政投入经费的比例规定 主要规定教育财政投入经费占国民收入或财政支出的比例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在教育财政分配过程中的分配比例等。各级政府对教育经费的负担情况为:(1)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及养护学校教职员工资(国家1/2,都道府县1/2);(2)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国家1/2至2/3 ,市町村1/3至1/2);(3)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教材和教具(国家1/2,都道府县和市町村1/2;其中,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教科书费用全部由国家负担);(4)入学财政援助(国家l/2,都道府县和市町村1/2);(5)中等职业教育的实施和设备(国家1/3,郡道府县和市町村2/3);(6)发展边远地区教育(国家1/2,都道府县和市町村1/2);(7)振兴社会教育和体育(国家1/3至1/2,都道府县和市町村1/2至)等。 (四)教育财政投入预算程序、来源与拨款的主要范围 (1)教育财政投入预算的基本程序。日本教育预算的过程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关于确定教育预算来说,必须按相应程序经过各级有关政府部门和国会通过才具有法学效力。文部省根据本国教育发展需要准备教育预算草案,提交有关部门审议;日本教育审议会根据其对教育发展的重点、需要特别扶持的项目、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既定项目进行专门审议,并提出有关教育预算的咨询报告。预算须经过国会及其全体会议通过才能取得立法地位。教育预算通过后,日本文部省即按通过的预算案进行教育经费的分配与管理。按照日本的现行体制,教育经费的管理有专门的机构和规定。 (2)教育财政投入来源与拨款的主要范围。日本中央政府的教育财政投入主要包括国立学校的设置与管理所需要的费用、对地方教育经费的补贴、资助私立学校、文部省和国立教育探讨所等机关的行政开支、奖学金和教育贷款等费用。地方教育财政主要负责地方上的公立大中小学、幼儿园和公共教育设施的设置、管理所需要的费用,对地方各公立学校教职员工的工资津贴等进行补助。教育经费规定由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共同承担经费来源税收及其他财政收入。为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重视教育财政投入。以国家的文教预算为例,文部省所管的文教预算涉及教育、学术和文化各个领域。 三、日本教育财政投入法学保障的启示 (一)健全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证教育投入 二战之后,日本重视教育财政投入立法的制定,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规模的扩大予以充实和修改,使之臻于完善。从而保证了各种财政制度的执行,为日本教育的迅速发展和普及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物质条件。比如有《地方交付税法》、《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市镇村立学校职员供给负担法》以及有关《产业教育振兴法》、《理科教育振兴法》、《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等等。除此之外,根据这些法学,还制定了各种具体财政制度和补助方法。如根据《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制定了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制度,规定义务制教育学校的教职员工资和教材费由国库负担1/2,其余为地方负担。在地方公共团体的负担中,根据设置者负担的准则,本应属都道府县所设为都道府县负担,属市镇村所设为市镇村负担,但鉴于市镇村财政能力单薄,而各地也不均衡,为保证教育条件和教育质量,又规定市镇村所设学校的教职员工资由所属都道府县负担,其半额由国库支付。总之,战后日本教育财政之所以取得发展,除主要是日本经济的高度发展为其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外,还要靠各种建立健全教育财政投入法制来保证其顺利实施。 (二)依法加大教育财政投入经费,以保证人力资源开发 正由于日本重视教育财政投入法制建设,因此也特别重视依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认为教育财政投入就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就是生产性投资,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为此,不惜巨资用于教育。无论是在经济高速增长和国民生产总值最高的年度,还是在经济状况不佳国民生产总值下降的年代,都保证了教育经费有较大的增长。由于日本重视依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确保了教育财政投入经费到位,所以教育发展很快。1976年就普及了小学和初中的九年义务教育,高中当前也接近普及(入学达94%),学院入学率达39%,探讨生教育也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为日本经济和科技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因此说,战后日本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的重要原因是日本政府重视教育,依法保障教育财政投入,重视人力资源开发;而教育经费的急速增加恰是教育事业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 (三)注重依法保障基础教育财政投入,将普及义务教育投入置于首位 战后,日本作为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的重要一翼,就是重视小学和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将普及义务教育列为重要国策,借以普遍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日本特别重视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在此基础上逐步向高层次延伸,发展后期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此,他们实行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制度。对义务教育采取无偿、免费提供教材等。日本大藏省每年都对义务教育国库负担金实行补助制度。义务教育一直是日本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无论是战后初期日本经济濒于枯竭、百废待举的情况下,都大力增加依法保障教育投资并一直坚持将教育经费的半数左右用于义务教育。所以,日本中小学能从战后“牛棚教室”、“溜天教室”等几乎荒废的状况,到1976年的短短30年里,很快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进而发展了后期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日本国民的文化教养普遍提高,为日本进入信息化社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以及发展尖端科学技术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依法保持教育财政投入高于或与国民收入同步增长 如前所述,二战后日本教育财政投入保持了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或与之同步增长的态势。以1970-1982年为例,国民收入年均增长11.7%,而公共教育投入年均增长率则为15.8%。从总的来看,教育财政投入超出了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从具体来讲,有的年度二者增长速度旗鼓相当,但绝大多数是超过了前者的增长。实践证明,日本对教育财政投入所采取的这种比例是成功的,是适应日本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日本采取这种投资比例的可行性,最根本的就在于它有稳定的、较长时间的、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它从1955年到1974年保持了长达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年递增10%。这是确保教育投资保持高水平的最主要、最根本的依据。其次是日本政府在财政上采取了紧缩开支,降低消费等政策,以保证重点项目的投资。依法保障公共教育财政投入高于国民增长是日本教育财政投入法制保障的重要内容,这就为公共教育费投入保持超国民收入的增长或与之同步增长提供了前提条件。日本公共教育投资的增长,无疑为其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及时向产业界输送各种人才发挥了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 赫维谦、李连宁.各国教育法制比较探讨[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2] 陈国良.教育财政国际比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3] 孙霄兵,孟庆瑜.教育的公正与利益――中外教育经济政策探讨[M].上海:华东师范学院出版社,2017. [4] 顾明远,梁忠义.教育财政[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17. [5] 孙国英,许正中,王铮.教育财政:制度创新与发展趋势[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刘建发(1971―),男,湖南祁东人,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法律理论及教学探讨,邮编:410205 (摘自《湘潭师范大学学报》20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