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需求的多元化发展,20世纪最后十年,“非营利组织”已为世界性的话题。从社区服务到灾害求助、从儿童教育到国际交流,非营利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弥补了国家能力的不足,在社会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影响。1998年日本《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的出台,为日本社会团体的活动提供了便捷、合法的制度平台,并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非营利法人制度体系,推动了日本非营利组织的高速发展。本文通过略论日本非营利法人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目前中国正在开展的“社会组织三大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 引言: 随着社会需求的多元化发展,20世纪最后十年,“非营利组织”已为世界性的话题。从社区服务到灾害求助、从儿童教育到国际交流,非营利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弥补了国家能力的不足,在社会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影响。1998年日本《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的出台,为日本社会团体的活动提供了便捷、合法的制度平台,并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非营利法人制度体系,推动了日本非营利组织的高速发展。本文通过略论日本非营利法人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目前中国正在开展的“社会组织三大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提炼出改革中国现行制度的经验及启示。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