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旨在从翻译中内容与形式的问题入手,略论了内容与形式统一的重要性,强调译者应在翻译实践中努力做到神形兼备,意形兼得。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应尽量在内容和形式这两方面保留和体现原作的原貌和精神,在理解原文内容的同时,要略论其语言形式的特点,倾听弦外之音,尽力在译文中再现原文语言特点,保留其审美要素,不可随意抛弃原文的形式。 [关键词]翻译 神似 形似 对立统一 人类有翻译活动已是很久远的事了,罗马人从公元前三世纪开始,就大规模地翻译古希腊的文学着作,中国的《礼记》记载了公元前五、六世纪的口译(不排除笔译)活动,有文字记载的笔译佛经的活动则开始于公元二世纪中叶,翻译的历史可谓久矣!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是直译,还是意译,始终是翻译家们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到了今天,则进化为形似还是神似,更引而申之为语言学派还是文艺学派,至今未有一致的看法。 神似与形似的问题直接牵涉到内容与形式的问题。傅雷和不少译家提出“重神似不重形似”的主张,其用意可以理解,虽然神似比形似更重要,但并不完全否定形似。引用着名画家叶浅予的话,从另一角度来考察形与神的问题:“凡是画,都要求形神兼备,有人认为‘得意’可以‘忘形’,就是说,传神可以遗形,这是不妥当的。神是依附于形的,形不准,神也就失之真。所以我们常说:‘以形写神。’”“这些话的意思,无非是说神要依靠形来加以表现,这同用形式来表现内容的观点是一致的。形式不完美,严重遗形,内容必然受到损伤,神也就无从保全。从而,要求神似,也必须从形似做起,做不到形似,神似也就难以实现”。“神似与形似,同内容与形式的联系等极为密切。何谓形式,如何在翻译各种体裁的著作时加以再现,的确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课题。根据一般的理解,我认为,英语论文,形式大概包括著作的体裁、结构、手法和语言等等。形式由内容所决定,反之,内容只能通过一定形式来加以表现”。“总起来讲,神似与形似和内容与形式,都表现为艺术风格”。 可见内容与形式同样重要且不可分离,翻译既要传达内容,也要重视形式。有人甚至认为,一个文本只有在它的形式比它的内容更能打动读者的时候,才能称之为文学著作。这在某种意义上,说明了文学中形式因素的重要性。同一个主题,可以有多种表达形式,在当代外国文学中,一部为人称道的著作,往往不是因为它的内容有多么骇世惊俗,而是因为它的表现形式是新颖独特的,或者说,得益于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比如加缪,比如杜拉斯。他们的著作翻译,英语论文题目,为我们本国文学的创作无疑产生了新的动力。加缪不是那种盲目追求形式的作家,也不是那种单纯注重思想的作家,他始终要求内容与形式“保持经常不断的紧密关系”。无论是内容溢出形式,还是形式淹没内容,在他看来都会破坏艺术所创造的世界的统一性,而艺术,恰恰是“一种要把一切纳入某种形式的难以实现的苛求”。然而内容与形式结合得越完美,对翻译造成的障碍便也越大,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诗歌翻译中。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