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随着呼伦贝尔市中蒙、中俄边境贸易往来迅速发展,人民币跨境流通总量不断增长,由此产生了区域货币流通的一系列问题。本文介绍了呼伦贝尔市边境地区货币跨境流通的基本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略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中蒙;中俄;区域货币流通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7)04-062-03 一、呼伦贝尔市边境地区货币跨境流通基本情况 (一)纳入银行统计监测的货币跨境流通情况 2017年,边境贸易总额为125850万美元,同比下降4.72%。其中对公对外付款为122382万美元,同比下降5.34%。从结算方式上看,信用证支出40956万美元,电汇81417万美元,其它8万美元;对公涉外收入3467万美元,同比增长24.13%。其中电汇3459万美元,其它8万美元。从币种结构看,依次为美元、欧元、人民币、新加坡元、瑞士法郎、日元和港元。 (二)未纳入银行统计监测的货币跨境流通情况 目前,未纳入银行统计系统的结算的非银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现钞、实物、对打结算。典型的有边境旅游贸易、“串人民币”等形式。 1.边境旅游贸易是指中俄双边居民以旅游名义到对方购物,然后将商品打包携带出境,俗称“倒包”。近几年,俄语论文网站,边境旅游贸易形式逐渐扩大,其结算有通过银行结算的,也有旅游者个人携带的,其收入主要为美元,人民币和邻国货币。旅贸曾一度纳入海关统计,俄语专业论文,其收入总额已远远超过正常的出口。海关不再纳入统计后,其收入在国际收支中反映在对私个人收入中。 2.“串人民币”是民间的一种叫法,指我方的进口商(主要是经营倒卖进口木材的个人和公司)与出口商(主要是国内经营倒卖果蔬、服装、建材等商品的个人和公司)在经营结算过程中达成的结算协议。进口商从出口商在俄罗斯销售网点收购卢布,付款方式是用电话通知国内的内部人员付给出口商人民币,计价采用当天外汇黑市汇率。所收购的卢布,用于向俄罗斯购买木材、钢材,达到一定数量后,通过俄罗斯代理企业运往国内。这种不通过银行汇款、不通过美元计价折算,在两国间的本国商人通过私下直接用人民币结算的方式,俗称为“串人民币”。 呼伦贝尔市中国、俄罗斯和蒙古三国边境地区在多种相关因素的推动之下,双边本币流出和流入的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且明显不对称:以未纳入统计的现金流动为例,中蒙间以人民币单币种流出入为主,人民币几乎占流通币种的99%以上;中俄间以卢布单币种流出入为主,几乎占90%以上。从账户边贸结算货币的占比看,中蒙间已开账户的口岸地区通过账户以人民币结算的边境交易占结算币种的46%,而在非账户地区结算以人民币现金交易的则几乎占结算币种的100%。 二、中蒙、中俄边境地区货币境外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一) 中蒙边境地区人民币境外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1.本外币的贸易结算政策存在较大落差,难以满足人民币实际流通的需要。尽管人民币已经广泛被蒙古居民所接受,但从通过人民币账户跨境流通的人民币资金看,2017年人民币结算量为34.8亿元,结算量仅占结算总量的46%。主要原因是出口收取人民币在出口退税等环节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口收取人民币的出口退税政策还未允许执行,对出口直接以人民币结算产生负面作用。由于人民币与外汇结算在优惠政策上不统一,对人民币通过贸易渠道回流和推动贸易结算的使用产生抑制和阻碍。 2.只能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货币,降低了货币的流通层次,增大了流动性风险,加大了货币管理的难度。在中蒙边境区域,除二连浩特口岸外,全区其他10小口岸均未建立起两国银行间的人民币结算关系,现金的流通量成为该类口岸人民币跨境流通的唯一方式不具有可选择性。以呼伦贝尔中蒙两小口岸为例,2017年当年人民币现金跨境流通达37382万元之多。边境地区现金大量流通,加大了交易风险,危及携带人员和资金的安全,不利于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的稳定,也制约着边境贸易与投资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也给央行增大了反洗钱、反假币工作的难度。 3.公司作为携带现金的主体携带大额现金出入境缺乏明确的政策规范。通过对中蒙口岸3家公司的调查证实,境外投资项下的蒙方各类收费、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购买,均使用人民币直接结算,且金额较大。以某矿业境外投资公司为例,其劳务输出人员每人每年需向蒙方交费10000元人民币,工作人员300人一年就需300万元,其他材料费将达800万元。包括某石油境外投资公司,除公司通过异地汇出外,由于受到携出限额的限制,在出境人员较多时,利用“先分后合”的方式携出(先分散携带后集中管理),在人员较少时,则超限额携带,金额上百万。由于缺乏对公司作为携带主体携带大额现金进出境管理的政策规定,使边境地区货币流通管理存在制度空白。 4.海关部门对人民币携带出入境情况缺乏有效统计和略论依据。一是携带现金报关制度在执行中存在困难,口岸人民币跨境监管工作由海关部门负责,海关部门对人民币携带出入境总量没有统计,只能根据边贸进出口总额进行估算。二是出入境人员携带现金限额以下不用报关,限额以上逃避报关的局面;三是货币跨境流通的监测制度、手段和理念难以适应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二)中俄边境地区货币境外流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旅游贸易收入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的定位模糊、概念不清,作用国际收支统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旅游贸易的外汇管理工作曾是呼伦贝尔市边境贸易外汇管理的重点,也是中俄出口贸易的重头戏,2017年通过银行划入6776万美元;2017年划入9993万美元;2017年上半年划入4278万美元,在国际收支的统计项目上均统计在对私涉外收入中的服务项目下的其它收入,严重作用了统计的精确度和统计效果。 2.大量的卢布货币在边境地区流通,给国内货币市场带来潜在的冲击风险,直接作用我国人民币的主权货币地位。经对满洲里民间外汇市场外币兑换人员处调查了解,卢布交易活跃,据不完全统计,在旅游旺季市场日均交易量可达850万元人民币,约折合2700万卢布,保守测算市场日均交易量达500万人民币,折1700万卢布,每月交易量为5.1亿卢布,全年达61亿卢布,折合18亿人民币。如果无管理的放任大量的卢布货币在边境地区交易流通,必将给国内货币市场的稳定带来潜在风险,直接作用我国人民币的主权货币地位,进而作用人民币走出去的进程。 3.卢布现钞在我边境地区银行外市场交易和在省际间频繁流动,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隐患。在中俄边境各大口岸,卢布是仅次于美元流通的外国货币。通过携带以及“串人民币”的方式,卢布充当着边境贸易的结算职能。而“串人民币”实际上是起着“地下钱庄”的影响。由于大量携带和买卖现钞,经营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被抢、被杀案件时有发生。以满洲里市为例,从1988年到1993年曾发生过16起凶杀案,死亡24人。进入2000年以来,涉及到外汇黑市的刑事案件的作案手法更新,作案地点外延,出现了几起全家被杀的恶性案件,04年、05年、06年连续发生类似案件,且有愈演愈厉之势,对边疆地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已经构成严重威胁。 三、中蒙、中俄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流通问题的对策 (一)疏通银行结算渠道,为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流通提供金融服务平台 根据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俄罗斯银行对于支付和结算等的协定精神,积极推动在小口岸地区建立人民币账户结算的关系,疏通银行结算渠道,为边境口岸地区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使人民币流通通过账户划转纳入正常管理和监测,减少随身携带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为做好人民币跨境流通工作建立新的平台。在上级的直接指导下,积极引进账户开通管理经验,有效推动此项业务的开展。
1.制定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现金跨境流通专门的管理办法,加大现金流通的监管、监测力度。对人民币跨境流通暂不能纳入银行管理的小口岸地区,允许按实际需求携出入人民币现金,消除限额障碍,但必须纳入外汇管理和申报程序,对这一模式可描述为“按需携带、如实报关、有证免检”。在具体做法上要形成海关、外汇管理、银行三部门综合服务和管理的运行机制。现阶段可利用单证把三部门工作相联起来,如借鉴外币携带证的运行模式:外汇管理部门按贸易和投资的规程进行管理,由银行开具,并以此作为国际收支的申报依据,海关凭单免验放行,把边境现金跨境流通纳入到有效的监管中。条件成熟后可发展为利用网络进行信息传递和监管,为人民币现金在边境小口岸地区跨境流通与反洗钱监测核查铺平道路。 2.探讨制定边境企业、公司作为携带现金主体的财务金融管理的政策制度。针对边境地区小口岸还未开通人民币账户关系的实际情况,及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携带现金比汇款更为方便的事实,对纳入管理的公司,允许根据实际需要携带现金出入境,变非法携带为正常携带,在财务和金融管理上出台合理规定,纳入有效监测和管理,防范人民币资金跨境流通的财务风险。 3.在政策层面加快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引导人民币流通纳入正常轨道。根据“人民币跨境流通应视同外汇”的基本原理,和我国国际收支的大量顺差的实际,尽快出台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出口退税政策,以在贸易出口中鼓励公司收取人民币,保证人民币以贸易正常渠道平稳回流,先期满足账户人民币资金的退税要求,之后,进一步完善政策,过渡到报关的现金结算的退税政策,以退税政策拉动人民币跨境流通监测水平的提高,增大政策的整体功效。 (二)在监管监测层面明确人民币异地通过人民币账户跨境流通监管监测的属地管理准则 对口岸间还未建立起人民币账户行关系,属地汇往毗邻国家的人民币资金需通过异地划转的,应明确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为监管主体,按现行贸易与投资的操作规程进行分类管理,以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流通的监管和监测。 (三)建立中俄、中蒙两国边境双边金融外汇合作机制 针对边境地区基层央行人员赴毗邻国考察和与对方接触困难的问题,制定专门的不同于一般出国境管理的“边境地区基层央行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为加强边境地区金融合作创造条件。建立毗邻两国的双边本币现金跨境流通监管监测制度,由两国货币管理部门和海关等职能部门对各类信息的采集进行分工协作,形成资源共享。 (四)创造条件,将非银行结算的资金纳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 要积极创造条件将民间结算纳入国际收支统计监测中。各有关管理部门应密切配合,引导非规范贸易行为走向正规贸易,将该类贸易行为纳入有效监管,减少边境口岸现钞、实物对打等非银行渠道的民间结算方式。边贸结算全部纳入银行结算体系,尚需一定的过程,但可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增加金融机构结售汇网点,将民间的结算纳入银行结算渠道;二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增加结算品种和结算工具,满足各方面结算的需求;三是给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与临国货币兑换定价方面一定的优惠,激励其经营的灵活性;四是鼓励人民币计价结算,使人民币变为区域可流通货币。通过以上方式,将非银行结算资金有效纳入统一监管,通过国际收支的统计申报,使决策部门准确掌握当地的资金跨境流通情况。 (五)对境内本、外币现钞大量携带运输制定政策进行约束,为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堵塞制度漏洞 在人民币管理条例和外汇管理条例中增加“境内流动性管理条款”,对超大金额的本外币现钞携带进行上限控制,以此减少本外币现钞在银行体外循环量,规范货币现钞境内流通行为,为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堵塞制度漏洞。 (六)彻底解决满洲里市外汇黑市问题,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净化货币流通环境 1.宏观方面,树立“洁净经济”的理念。改变政府政绩的评价机制,特别是对边境地区地方政府的评价机制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的内容,对全国最大陆路口岸满洲里市对外汇黑市的状况纳入到对地方党政是否支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进行考评,改变地方党政单纯追求经济繁荣的管理理念,以此增强社会统筹科学发展的意识,为彻底改变外汇黑市的近况奠定组织基础。 2.微观方面,对边境地区自由外汇市场进行重新定位,割断其与地下钱庄的联系,给予边境地区特殊政策,纳入银行的统计。改变现有外汇交易管理模式,创新管理办法。在银行还不能完全取代黑市的现实情况下,对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发证注册性管理、对买卖者身份进行登记(国内人员身份证件、俄罗斯人护照为准,公安管理主要体现在身份证的真伪的判别),满足外汇买卖人员自行决定价格的市场需要和风险自担问题,结算必须使用支票到附近指定银行,每位交易员在银行根据需要可开立多个本、外币账户,包括人民币、卢布、美元等账户,以控制直接现金交易(小金额取现金也必须到银行),对大金额一律进行划转,对交易场所进行录像监控,对场外交易进行严厉打击,使整个资金流动由银行进行监测,做到既满足正常需求,又控制非正常资金的交易。 (七)毗邻国相同省、区的边境地区实行相同的(统一的)涉外经济政策 例如我国毗邻俄罗斯联邦的省、区有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等,而该两省区,对俄罗斯的涉外经济政策并不相同,从很多领域带来负影响,在贸易管理上由于管理方式的不同,导致公司对外汇的需求不同,所以黑市外币现钞(含非国际货币)价格不同,在客观上为黑市形成创造着环境空间(这只是反映了由于政策不统一的极小的一个侧面)。因此建议毗邻同一国家的不同边境省、区要统一涉外经济政策(大政策,不单单是经济金融政策),不能各搞一套,避免无序竞争等现象的继续发生,作用整个国家对外的统一开放。 课题组组长:哈 斯 课题组成员:王永新 刘平安 鞠彦文 祁建英 马险峰 布 和 宋明星 执 笔 人:鞠彦文 (责任编辑 刘 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