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与西方为其理想的司法者所造的形象各有不同。中国作为理想司法者标志的是铁面三眼的包公,而西方作为理想司法者标志的则是蒙眼持秤的女神。本文首先略论了司法的目的(追寻个案判决的妥当、同类案件判决的协和以及终极的社会理想),其次讨论了中西文化特质关于追寻此目的的措施所生的歧异(比较详细地阐述了中国为了追寻此目的,在理论、制度和实践方面的演变过程),然后谈到司法工作本质上的限制和司法者的功能,指出中西两种图像所表达的期望都有问题,应该加以修正。
【作者单位】:
哈佛大学;台湾地区"中央探讨院"历史语言探讨所; 引言近人好谈中西法文化比较。因为我曾在国内及欧美讲授相关课程,所以常有人问我二者主要的差异。大哉问!我的确常常想这个问题,也有一些心得,但是不敢说足以答复此问。现在只提出小小的、有趣的一点,供大家思考:中西方的理想司法者的图像和标志有许多不同之处--—西方的 ,西语论文网站,西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