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然地理环境的异同对中西法学传统作用巨大。封闭地形造就了中华法系长期保守性、独特性以及宗法伦理和皇权政治的强大;开放地形则既促使西措施文化呈现断裂性、多变性与多元性特质,又促使西方民主法制传统的形成。肥沃土壤是中国传统民商事法学式微和刑事法学发达的成因;贫瘠土壤则反而促进了西方私法的发达。中国古代春秋决狱和务限法传统内生于大陆性季风气候;而西方"自然法"传统的形成则与其温带海洋性气候有关。对自然地理环境在中西法学传统中所扮演角色的解读,既为认识中西法学传统之异同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觉,又有利于建设合壁中西的现代中国法治。
【作者单位】:
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律院; 自然地理环境主要是指自然物质环境中的地形、气候、土壤、地质、矿藏、能源、水文、生物、海陆分布等自然要素特征及其相互间交互影响而形成的复杂综合体。而法学传统实质上是一种法学观念、法学制度、法学规则、法学价值、法学概念与思维方式等在长时期的沿传过程中能够被流 ,西语论文网站,西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