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问责制就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行使的行政职权进行监督,并对过失行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它体现了“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的准则,是实现责任政府的有效途径,其最终目的在于保证政府系统的正常运行,遏制权力腐败以及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失或损失最小化。行政问责制不能简单等同于政府的行政自律机制,西语论文范文,又有别于责任追究机制和引咎辞职制。本文通过对中西行政问责制的比较探讨,借鉴西方责任政府建设的法治文明成果,以弥补我国现行行政问责制的不足,使之有利于促进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略论了行政问责制的涵义、历史文化背景及法理依据。文章从问责制的概念入手,进而得出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及内涵;从历史的角度略论了中西行政问责的文化背景;并对中西行政问责的法理依据进行了比较略论。
第二部分对中西行政问责的主体、客体、范围进行比较。西方:问责主体问责到位,重在异体问责;政府权责明晰,问责客体明确;问责范围确定且广泛。我国:目前多是同体问责,异体问责严重缺位或不足;权责不清,问责客体不明;问责范围狭窄且模糊。
第三部分比较了中西行政问责的方式程序。问责主体不同,问责的方式和程序也各异。西方程序法治的历史悠久,问责程序完备;而我国是一个重实体、轻程序的国家,行政问责的程序严重缺失。
第四部分对中西行政问责的责任承担方式进行比较。责任承担方式是责任体系的具体化,西语专业论文,行政问责的责任体系包括:政治、行政、法学和道义责任。中西不同的问责客体责任承担方式各不相同。
第五部分通过上文对中西行政问责制的比较探讨,得出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问责 行政问责制 中西 比较 探讨
中文摘要3-4 英文摘要4-7 引言和文献综述7-9 第一章 行政问责制的涵义、历史文化背景及法理依据9-30 1.1 行政问责制的涵义9-15 1.2 行政问责制的历史文化背景15-22 1.3 行政问责制的法理依据22-30 第二章 中西行政问责的主体、客体和范围比较30-39 2.1 中西行政问责的主体比较30-35 2.2 中西行政问责的客体(或对象)比较35-37 2.3 中西行政问责的范围(或事由)比较37-39 第三章 中西行政问责的方式和程序比较39-51 3.1 中西行政问责的方式比较39-45 3.2 中西行政问责的程序比较45-51 第四章 中西行政问责的责任承担方式比较51-58 4.1 责任主体(问责客体)承担的责任体系51-55 4.2 西方行政问责客体的责任承担方式55-56 4.3 我国行政问责客体的责任承担方式56-58 第五章 中西比较对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启示58-72 5.1 明确我国行政问责的客体60-62 5.2 完善我国行政问责的主体62-66 5.3 完善我国行政问责的法学程序66-68 5.4 完善我国行政问责的配套机制6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