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我国刑法律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在"西法东渐"的过程中,德日刑法律的引进与西方犯罪学、刑事政策学的入华成了一时之特征,也造成了一定程度内的中西之争,在这些争论内,民国刑法律的集大成者蔡枢衡先生倡导的建设中国新概念法律,在时下中国现代刑法律吸收大陆法系刑法律的"化西"进程中仍有其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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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律院; 民国初年,国体不稳,战乱频仍,虽然法律发端,但从总体上仍是清末的延续,典型的代表就是在作为法律之依据的法学文本上继续沿用旧法,如援用《大清新刑律》。随着战乱的基本消除,国家逐步实现统一,民国学术和思想出现中兴迹象。到20世纪20、30年代,社会基本稳定,清末民初留学生 ,西语论文,西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