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自己拥有的身份、财产传承给有一定血缘婚姻关系的人,这是私有制形成以来的社会共同现象。在传统中国社会确立了以嫡长继承为准则的宗法继承制度,中世纪的西欧确立了长子继承制(又称"一子继承制")。中西长子继承制的起源如何,两者有何相通相异之处,它们对各自社会的历史走向有什么作用等。本文就此进行了初步研讨,并从经济、政治、法学传统诸角度对上述问题作出略论,以求把握中西法学冲突与融合的机制及规律。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律院; 将自己拥有的身份、财产传递给有一定血缘婚姻关系的人,是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而产生的人类社会的共同现象。在中国古代父家长制社会中,这主要表现为由上而下的男系摘长纵向传递的宗法继承制度,两千多年来一直为传统亲属法所维护,相沿不绝,作用深远;在长达千年的欧洲中世纪时期 ,西语毕业论文,西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