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叙事学探微[西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西语论文 责任编辑:姗姗老师更新时间: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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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叙事学理论发源于西方,以形式主史批判而闻名于世,本文通过对叙事学理论发展历程的回顾,对叙事学在文本中的几种基本特征:叙事静动态,叙事作者/读者,叙事时间,叙事视角,叙事声音与距离作初步的研讨,在解读叙述者和叙述文本的同时,也有效的让解读者参与,从而缩短了叙述者,读者和文本之间的距离,能更准确而有效的使原作者与解读者之问达到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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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叙事学;叙事学的发展;叙事静动态;叙事时间叙事视角;叙事声音
  
  法文中的“叙述学”是由拉丁文词根narrato(叙述、叙事)加上希腊文词尾logie(科学)构成的。新版《罗伯特法语词典》对“叙事学”所下的定义是:“对于叙事著作、叙述、叙述结构以及叙述性的理论。”而七卷本的《大拉鲁斯法语词典》对“叙事学”的解释是“人们有时用它来指称对于文学著作结构的科学探讨”,显然,这里的“文学著作”并不只包括叙事著作一种,两种定义都肯定了对”叙事”的探讨的重要性:即是说:它们都重视对文本的叙述结构的探讨。简单的说,叙事学就是对于叙述本文的理论,主要对叙事文本进行技术略论和解构。
  对叙事学进行讨论的发端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模仿(mimesis)/叙事(diegeais)的著名的二分说,1969年,托多罗夫在1969年的《(十日谈)语法》中写道:“……这部作品属于一门尚未存在的科学,我们暂且将这门科学取名为叙事学,即对于叙事著作的科学。”这被认为是“叙事学”的首次正式提出,当18世纪小说正式登堂人室之后。在文学中占有不可忽略的重要位置的小说,也以叙事的层面加以充分的透析与探讨:从小说的内容到小说的形式,如以故事,话语,情节,叙事者的角度。间构等层面进行探讨;如李斯特(Thomits Lister)于1832年就利用“叙述视点”来略论小说著作,同时期的另一位学者洛克哈特(John Gibson Lockhart)更是使用这一术语来研讨如何使作者与自己的著作保持恰当的“距离”。后来经过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全面讨论,福斯特(E.M.Forster)和马克,肖尔(M.Schorer)等的深入发挥,叙述视点成为小说批评(自然也包括叙事学)中最为重要的术语之一。然而,作为一门学科,叙事学是20世纪60年代,在结构主义大背景下,同时受俄国形式主义作用才得以正式确立,它”探讨所有形式叙事中的共同叙事特征和个体异同特征,旨在描述控制叙事及叙事过程中与叙事相关的规则系统。”
  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由最初元的简单到精细而完备的过程,叙事学也在其中,无论是柏拉图的模仿,叙事还是托多罗夫的正式提出,再到后来作为一门专门的学科加以探讨,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间和期待,而当结构主义在文学理论中独领风骚的时候,对叙事学也越来越重视,而对它的分类探讨也越来越细微,在本文中,主要是探讨以下的几个特征。
  1、叙事静态动态的演变
  早期的叙事学探讨者,如列维,斯特劳斯,普罗普等人都热衷于略论故事的最小单元及功能,法国人类学家兼结构主义者列维,斯特劳斯对神话探讨后,普罗普曾强调叙事中各功能事件的序列是固定不变的。发现在任何特定的神话都可以被浓缩成这些固定的结构。这就是叙事中的”深层结构”,而这些普遍存在的模式,如生与死的对立,天堂和尘世的抗衡,这些都是作为固定的文化对立而存在,而俄国形式主义者普罗普,西班牙语论文,依据对俄罗斯民间故事的探讨,对事件的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和组合,如果说前二者都是以静态作为叙事的探讨和研讨,那么格雷马斯在向静态到动态的裂变中功不可没,他不仅继承了普罗普的结构深层略论模式。但他并不满足于这种对事物内部的固定的不动的静态结构的略论,他将后者对民间故事的略论措施扩展到所有叙事,并提出与行动相关的三对共六种“行动元”概念。即:与愿望。探求和目标相对应的主体和客体:与交流对应的发送者和接收者:与辅助支持或阻碍相对应的帮助者和阻扰者。而格蕾马斯将这种功能种类分为三种序列结构:契约型结构,完整型结构和离合型结构,在契约型结构中,他认为叙事有着一定的内在规律可循,但是布雷蒙(Bremond)在肯定普罗普的功能略论的基础上,也指出了格蕾马斯对于叙事列叙略论的局限性,即是说他这一理论并不能囊括所有的叙事的现象,因此,他提出了叙事的三个功能组合说,即:
  1)表示可能发生变化的功能:
  2)表示是否实这种变化的功能:
  3)表示变化是否实现的功能。
  由这三个功能组成的基本序列互相组合产生复合序列,布雷蒙列举了”首尾接续式”,”中间包含式”和”左右并连式”等几种常见类型。
  托多罗夫认为,叙事中的最小单位是一些基本命题,可以是表示行动元的命题,如。“X是国王”,也可以是表示动作的命题,如“X娶了Y”。五个命题构成了一个序列:表示初始平衡的命题――表示外力侵入的命题――表示失去平衡的命题――表示恢复平衡力量的命题――表示新平衡的命题,而序列按照嵌入,接续,交替等方式结合起来就构成完整的叙事文本。另一叙事学家帕维(Pavel)在情节的探讨中提出,既要突显事件和转化的重要性,又要勾勒情节中的动力,张力和阻抗的因素,还有探讨者从叙述者对叙事信息的控制出发,探讨读者在将话语还原成故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断点”现象,再结合认知学相关理论,研讨这些“断点”对读者确定事件功能的作用,这等于强调了“功能”的动态性。
  2、叙事作者,读者的对抗与沟通
  格雷马斯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成果是“行动素模式”。他把人物按其表现分为六个功能,即相辅相成的三组成分:主体/客体、送信者/受信者、助手/敌手。也就是说,作者在进行著作的创作中,就已经对所描述对象赋予了一定意义的叙事的内涵和模式,如普罗普给“功能’下的定义“功能是人物的一种行为,由它对行动进程所具有的意义来界定”。这就是说作者预先就已经给予了叙事的意义,所以,作者也就负担了对叙事的构架和对叙事的意义的具体的描述,然而,关于读者,必须跨越自我的思维间架结构,这样在解读著作的时候,就要求既对作者的预先的叙事的模式的熟悉和认同,同时还必须准确地解读作者叙事模式的内在含义,这样势必就会带来作者与读者之间的对抗,理解再到沟通与认同。但同时,作者也只有在读者参与的状态下,而把叙事的确定权交与了读者,因此,从“作者的叙事架构――叙事间够的意义――读者的参与――读者的认同”这一完整的模式才使得叙事的完整的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语言学和叙事结构主义的探讨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强调读者的参与,叙事学界越来越重视将叙事看成是一个过程而不单纯的是一个文本,西语论文网站,只注重叙事的形式的探讨,而是应该注重叙事形式,阐释的语义和解读叙事文本的读者的相互影响,如叙述者对叙述事件的定位思想。性质描述,判断推理,性别审美,文化异同,社会阶层的各种心态,环境特征,人物性格略论等等,这些不能单纯的只依靠作者来完成著作的功

能和意义,而是要让读者的参与来实现它的不同层次的多方位的功能和意义。
  3、叙事时间的突破
  叙事学的发展严重作用着当代小说创作的实践。新时期小说特别是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特征的实验性小说,无疑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叙事革命。在他们的小说里。作者在叙述中对虚构的故事进行自我颠覆,甚至叙述者直接出面点破故事的虚构过程从而使得”故事真实性”被他们自己完全打破,这看似并非合理的时间顺序的安排,在叙事的效果和功能中却有着与传统时间顺序的不同效果。马原是这种由故事转向叙事的肇始者,叙事时间突破了故事时间的自然程序而获得自由。小说时间不仅仅是指被讲述时间,它包括讲述时间与被讲述时间。被描述世界的时间与描述这个世界的话语时间,这就突破了讲述时间的单一性,改变了由头到尾的格局,打乱故事时间,与现实时间非同步进行,应用时间的顺与逆,单向与多向;倒叙和插叙等多种措施,重新编排组合小说的故事,情节和矛盾,冲突,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模式:连贯的叙事时间,如《红楼梦》从贾家的兴盛到衰落,从宝黛的爱情兴起到破灭的时间安排顺序;错乱的叙事时间,如《祝福》,《狂人日记》,而最有代表性的是意识流小说家乔伊斯,其代表作《尤利西斯》更是突出了这一特点;夸张的叙事时间:虚幻的叙事时间《西游记》,《封神演义》,《南柯太守传》,《艾丽碧丝漫游记》等;在一些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特征的实验小说文本中,时叙的颠倒,错乱更显得突出,在这一类文本中,冲破了传统的固定而单一的时间模式。突破了叙事的固有时间而获得了自由。
  4、叙事视角的叛离和超越
  “视角”简单说指叙述时观察和呈现故事的角度。对视角的细分可以帮助在阅读中注意小说叙事中“叙述者”和“感知者”的不同。一般用“视角”指涉感知角度:一个人的感知也涉及对事物的特定看法,立场观点或感情态度。对叙事视角的重视和细致的划分与探讨,更能有效的了解叙事者的叙事角度,加深了对作者和著作的理解和略论。1960年新批评学派布鲁克斯和沃伦曾将视角分成4类:作者旁观叙述,全知叙述,第一人称旁观叙述,第一人称主人公叙述;例如《苔丝》,叙事人为第三人称,深入探查人物心理,叙述人很客观,但他在各个人物的行为发生时就能对其发展和作用了如指掌,又如《傲慢与偏见》也是以全知全觉的第三人称叙述视角。热奈特在承认布鲁克斯和沃伦的4分观点的同时,又用“focalization”代替了“point of view”这一术语,并将其分为2类:叙述者“我”目前追忆往事的眼光;被追忆的“我”过去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这就使视角的角度略论更加的明确,尤其在回忆性小说中,这种“追忆”与“被追忆”的视角角度广泛应用。在这之上2002年,申丹又再将“视角’,分成4类:1)无限制型视角;2)内视角;3)第一人称外视角;4)第三人称外视角,从一定意义上而言,就完成了从传统现实主义全知全能式的视角转移到叙事者所处的内视角,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引导叙事,或者采取内外视角交叉、多元叙事视角达到对全知视角的判离和超越。无论对叙事者还是解读者,都丰富了著作的内涵和外延,增加了著作和理解的深度,是对传统视角的一次叛离和超越。
  5、叙事声音和距离
  叙事声音是指“说话者的风格,语气和价值的综合”。声音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个体现象声音是文体,语气和价值观的融合;作者声音可以在叙述者的语言中通过某种手法表示出来,以传达作者与叙述者之间价值观或判断上的异同,但在巴赫金的作用下,叙事学者将这个概念扩大至包括叙事文本产生的所有声音,包括文本内声音和文本外声音,并进一步研讨各种声音的辨认及产生的效果。苏珊・兰瑟(SilsanLanser)将声音作为“意识形态的表达形式”: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则将声音看成是叙事,用修辞性叙事理论试图说明声音如何促进了小说的进程,参与叙事进程又如何帮助读者理解叙事独特性――“为达到特殊效果而采用的手段”、“距离”:作者的声音与叙事的声音之间的关系,当作者的价值与叙事者的声音表达的价值之间出现裂隙的时候就有了双声话语的环境。“双重声音”指一段言语中(至少1有两个声音。比如,在不可靠叙述中,我们既听到叙述者的声音,又昕到破坏叙述者声音的隐含作者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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