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班牙宪法与欧盟法的基本影响 用不大的篇幅来概述一个国家某一时期 (例如西班牙在1985年以后)水法与水政策 发展的基本情况是件很困难的工作,然而,经 常对其进行反思似乎是心要的,因为可以了解 水法发展的趋势,也可提醒人们注意其成败。 从最新发展和就西班牙水法目前出现的各 种问题来看,西语论文,为使该工作步人正轨并达到目 的,有两种法学基准需要讨论:1978年西班 牙宪法和欧盟法。 从法学上来说,1978年12月27日颁布 的西班牙宪法事实上是与西班牙水法关系最为 密切的法学文本,实际上也是西班牙水法的从 来文本。宪法对公共财产的重新评价(西班 牙宪法〔SC〕第132条)、对环境的空前关注 (SC第45条)以及新的地方机构对法学体系 的作用都作了规定(以sc148.1.10和 149.1.22条作为基本点)。所有这些构成了法 律基础,西语论文题目,后来,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形成现行水 法框架的立法,本文对此将进行讨论。 此外,自1986年1月l日加人欧盟(当 时叫欧共体)起,西班牙就决定采取欧共体 一揽子水资源方法,成为日趋复杂且难于解释 的欧洲法学体系一部分。 欧洲的这套法规对西......(论文页数是: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