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黄志成,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探讨所所长,教授,E-mail:zchuang@kcx.ecnu.edu.cn; 潘建平,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讲师。一、西班牙教师教育制度1975年11月,随着佛朗哥去世,西班牙结束了近40年的军人专制统治,开始走向民主化的发展道路。1978年,西班牙颁布了新宪法。1986年,西班牙加入了欧盟,进一步融入了欧洲大家庭,并在世界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西班牙在其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是民主法治意识的强烈和地方分权制的强化,这种趋势也极大地作用到西班牙的教育发展。尽管存在不同程度的教育,西班牙教师教育所要求获得的学位和文凭在全国是统一的。按照教育的不同程度,西班牙的教师可分为三种:幼儿和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大学教师。(1)幼儿和小学教师按照西班牙的教育法规定,要成为幼儿或小学教师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书(Maestro),也就是要在大学的第一阶段学习三年(为适应欧盟高等教育的一体化发展,2017年后有所调整)的相关专业(相当于我国的大专程度)。根据2002年教育法的新规定[1,2],幼儿教育分为两个阶段:0至3岁为学前......(论文页数是:7页) [继续阅读本文] ,西语论文范文,西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