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教育法》(Lu·a^t giáod·uc)获越南第十届国会审议通过,1999年6月起施行。2017年5月,新修订的《教育法》获第十一届国会审议通过,自2017年1月施行。《教育法》将越南导入了一条教育的法治化轨道,该法的颁行与适时修订迎合了21世纪越南革新对教育发展的理性化、制度化要求。①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化,越南的教育体制亦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乃至重构,本文基于《教育法》的教育基本法地位,以其1998年法和2017新修订法为文本,②通过对重要条款的解读,探索革新时代越南教育制度的基本形态及其发展,兼及对越南教育法治化进程的考察。一、《教育法》立法的背景自1857年法国殖民入侵,越南便深陷于战争,直至1989年越南以入侵者身份从柬埔寨撤军。经年的内战与外战造成越南动荡不堪,也使这个国家长期处于法治的真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管理基本依赖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的决议,形成了“党治”和“人治”的格局。[1]就教育而言,凡教育的决议基本都带有战时(战备)的政治色彩,具有明显的时效性,新旧决议之间多相互抵触,实际效率低下。......(论文页数是:5页) [继续阅读本文] ,越语论文网站,越南语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