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英美诗歌的语言特点。诗歌是对人类语言最微妙最复杂的应用,具有独特的语言特点。英美诗歌的语言特点主要指其语言的多义性和形象性、意象和象征的应用及修辞等。诗歌的语言是多义的、具有隐喻性的。每个词都有可能是“不明确的批示代码”而带有双层意义:表义与涵义。[2](85)表义指词语字典上的意思,涵义则指与该词相关的政治、宗教、文化、道德等方面的意义。涵义往往深隐不显,但却是一首诗的主旨所在。乔叟《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开篇之初有着对清新怡人的美好春光的细致描写,其中就蕴含着深刻的宗教内涵,英语毕业论文,而远非简单的季节描写。因为在西方的宗教传统中,复活节恰在春季,以纪念耶稣被钉死三天后的复活。由此,此处的春天便不仅仅具有一年伊始之季节这一表层意思,而是有着浓厚的宗教色彩,意味着复活和重生,而在春天里的朝圣也因此有了宗教上的重要意义。诗歌的语言具有形象性。只有形象的语言才能把诗人的主观感受和客观世界巧妙地关系起来,创造意境,表情达意。意象的创造和使用则大大增强了诗歌语言的形象性,使其具体化并能在有限的空间中展现丰富的内容。英美诗歌中常用的意象有视觉意象、听觉意象、触觉意象、味觉意象和嗅觉意象等。勃朗宁在其《夜会》中便使用了视觉意象、听觉意象、触觉意象和嗅觉意象等多种意象。一种意象与某种意义相关联并被反复应用,就形成了象征。象征的使用也是诗歌语言的特点之一,它能使主观情感与客观景物紧密相融,在丰富诗歌内容的同时大大增强了诗歌语言的表现力。在济慈的诗中,冬天与黑夜就常被用来象征死亡与仇恨;而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则在《火与冰》中用火和冰分别象征人类的两种偏执的情感:欲望和仇恨。多种修辞手段的应用是英美诗歌语言上的另一个重要特色。英美诗歌中常用的修辞手段有:明喻、暗喻、提喻、拟人、排比、夸张、借代、呼语、双关语、讽刺和通感等。它们或生动形象微妙婉转、或幽默诙谐讽刺夸张、或气势恢宏感情强烈,使整首诗歌愈加妙不可言、回味无穷。诗人彭斯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之所以能因其生动形象、充满真挚情感的语言而广为流传就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