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直接法:从直接法的理论构建中可以看出,“直接”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直接学习、直接理解、直接运用。直接法一方面重视活用语言,重视语音、语调和口语教学,另一方面注重模仿、朗读和熟记等实践练习,这些都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听说能力,培养学生的语言熟练技巧,培养学生的语言习惯。直接法还重视使用直观教具,这有助于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加速外语和客观事物的直接关系,激发他们学习外语的兴趣和积极性。而重视以句为单位的外语教学,也是直接法培养学生应用外语的能力的有效手段。 3.听说法:听说法把听说放在首位,主张先用耳听,后用口说,经过反复口头操练,最终能把听到的外语用口头表达出来。听说法重视听说训练,这使学生在外语学习的初级阶段,根据有限的材料就能流利地听说外语,容易学到比较自然的外语语音、语调。强调外语教学的实践性,要求熟练掌握句型,在对比语言结构的基础上找出难点,听说法同样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外语。 4.交际法:社会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的社会功能是作为交际工具为社会上各项交际活动服务的。服务于社会交际活动是语言最本质的功能。交际法的优点是:注意语言的应用能力,培养学以致用47的意识,强调学生的主动性和相互影响,这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钻研精神和自学能力。交际法仅传授有关而且必需的语言知识,比那些试图教给学生整个语言体系的措施更节省时间和精力。从长远观点看,交际法是建立在与实际用法十分接近的基础上的,因此它教给了学生实际生活中运用语言的适当技巧。 (二)四种教学措施的局限 1.语法翻译法:根据当代的语言学、心理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看来,语法翻译法是比较落后的,存在不少缺点,具体为:它忽视语音和语调的教学,学生口语能力得不到培养;过分强调翻译,单纯通过翻译手段教外语,容易使学生在应用外语时养成依靠翻译的习惯,不利于培养学生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加上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气氛沉闷,只强调死记硬背,不易于引起学生的兴趣。 2.直接法:直接法对外语教学中各种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存在简单、片面的倾向。在外语课上生硬地排斥或禁止使用母语,这对讲解一些抽象概念的词或语法规则,既容易造成理解错误,又浪费时间。再者,它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