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制准则下的will与shall系统功能语法》-英语语法论文精改 摘 要:对于《三分制准则下的will与shall系统功能语法》的英语语法论文精改:英语中的will与shall在时态语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本文从系统功能语法的角度讨论了它们的助动词意义、句法特征、语法层次性以及对语言元功能的体现,阐明了它们在三分制时态系统中可以用做基本时态助动词的观点,进而证实了基本时态系统三分制的可行性。 关键词:will;shall;时态;层次;系统功能语法 1.引言 will与shall的历史现代英语中的助动词will与shall的历史可追溯到古英语。它们的雏形分别是古英语中的实义动词willan和scu-lan,前者的意思是wish,后者是owe/be in debt,在句法上,二者都要带宾语。之后演变来的wil (will)和sceal (shall)在意义以及句式用法上也不断变化,前者指wish to/be determinedto,后者指be obliged to/have to,在句法上,二者都不再单独使用,而是以后加动词不定式的形式出现。这时,will和shall变成了情态助动词。至于will和shall什么时候才被用做时态助动词,语法律家们有不同的认识。Sweet (1900: 93)以及Mustanoja (1960: 489)认为,在后期古英语中will和shall有时被用做表示将来时间的时态标志,然而,Storms (1961:304)持有不同的意见,他在14世纪之前的有关文献中没有发现助动词will和shall表示单纯将来时间联系的用法。Wekker(1976)认为,直到中世纪英语时期will和shall才真正成为表示将来时态的助动词,从那时一直到现在,它们既可用做情态助动词,又可用做时态助动词。我们认为后一种观点更合理,原因是它与英语时态的发展过程一致。古英语只有两种时态,即过去和现在,将来时间联系由现在时来表示。到中世纪,英语语言中的屈折变化形式大大地减少了,时态不仅由动词的综合形式来体现,还可用原始助动词be,have和do以及情态助动词will和shall来构建,因此,用will与shall来构建的将来时态始于中世纪英语时期。16世纪Lily提出的英语早期传统时态模式也反映了这一点。当前看来,对于时态的探讨大致有三个派别:扩充派、遵循派和缩减派。后期传统语法时态模式的代表缩减派以动词的形态变化为基础,认为英语只有两种基本时态--—过去和现在,没有将来时,人们要表达将来意义时,可借助情态助动词will、shall和半情态助动词be going to,或者通过现在时和现在时进行体(见Biber, et al 1999: 453—456)。遵循派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分出了一种时态:将来完成时。虽然扩充派也认为英语有三种基本时态,但在对待时态的语法层次及具体时态方面,与早期传统时态模式及其他派别有显著的区别。扩充派之一的系统功能语法认为时态属于词组层次,时间限制性时态系统共有36种具体时态。系统功能语法时态系统建立在两个基本准则上:一是三分制,即英语有三种基本时态;二是递归性,即时态在系统内可作重复选择。正是这两个准则使之区别于其他时态语法。本文主要研讨在三分制准则中起重要影响的will与shall的系统功能语法解释,从而证实三分制的可行性。 2.will和shall的助动词意义 虽然语法律家们对will和shall的各种具体含义争论不休,但是他们在二者都可表达不止一种意义这一点上看法是一致的。本文综合了大多数语法律家的意见,以系统功能语法为基础,认为will有6种含义,shall有3种含义。如下表所示:
3.will/shall的句法结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