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教学论文资料库:《语言学理论对英语教学法的形成的作用》 关于语言学理论与外语教学法的联系,学者们的看法不尽一致。戚雨村认为“不存在从语言学理论到语言描写到语言教学那样直接的、单方面的关系”[1],孙骊也认为语言学相关理论对外语教学实践与理论发展的影响是间接的,不能把相关理论直接运用于外语教学实践,英语教学论文二者必须通过语言学工作者或者外语教师的“斡旋或撮合”[2]。而盛炎认为语言学是外语教学最直接的理论基础,语言学直接作用英语教学法的形成[3],何广铿认为“人们对语言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认识导致了人们在不同的时期、按照不同的社会需要创立起不同的英语教学法”[4](P11),显然,他持与盛炎相同的观点。 语言学理论对外语教学法的形成是有作用的,这已是共识。也诚如黎天睦所认为的,并不是所有的外语教学法都是从语言学派生出来的[5](P49-50)。但这并不能否认它们具有语言学基础这一点。有些东西,在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因为实用、需要而产生的,人们并不去追究它们的机理是什么。但是,如果要把它们说成是科学的东西,就必须要有原理来证明,这是科学的主要特征。语言学就是这样一种能为教学法提供依据的学科。 至于语言学理论对英语教学法的形成的作用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我们认为不能笼统地下结论。语言学对翻译法的形成没有直接联系,至少从时间上来说,后者的出现要早于前者。密执根大学是美国第一个没立英语探讨所的大学,目的是专门探讨如何培养把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师问题,结构主义语言学家Fries作为首任所长,在其开办的短期英语培训班中,将结构主义准则运用到教学中并创建了听说法,他是公认的听说法的创始人[6]。
因此,如果说听说法与美国的结构主义语言学之间没有直接联系,似乎就讲不过去。了解英语教学法的有关语言学基础,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的来源,把握它们的目的,以及科学地评价它们。正如刘润清教授所说:“语言理论与外语教学的联系是不可轻视的。简单地说,一个人如何看待语言,就会如何教授语言和学习语言。如何看待语言,就是一个人的语言理论,不论这种理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是外露的还是隐含的,是系统的还是零散的。”[7](P146)当然,作为工作在第一线的广大英语教师来说,形形色色的语言观的形成主要应是通过学习已有的语言学知识而来,然后再应用它们去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否则,就不可能从一定的深度上去理解为什么要这样教,以及这样教能达到或要达到什么目的的问题。应该承认,我国的英语教学法主要是从国外引进的,尽管引进后会有所改良,但其基本模式一般没有改变。另一方面,就像在同一时期,甚至同一阶段会有许多语言学流派一样,也会有许多不同的教学法同时存在。但是,我们在此讨论的只是那些曾经或正在我国英语教学中起主导影响的、有广泛作用、被普遍接受的四种教学法:翻译法、听说法、情景法、交际法。 一、 机械语言学--—翻译法 翻译法原本是中世纪欧洲人学习希腊文和拉丁文所采用的措施。到18-19世纪,法语、英语兴起,学校才开设英、法语等现代语言课程。由于找不到新的教学措施,教授这些活的语言的初级阶段就自然沿用教授希腊语、拉丁语等古典语的措施。但是,翻译法做为一门科学的外语教学措施,其体系在17-18世纪就形成了,因为那时已有一些教学法专家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它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它的原理[8]。机械语言学对翻译法的形成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机械语言学家认为一切语言起源于一种语言;语言和思维是统一的;由于人类有共同的思维规律,因而各种语言的语法也是共同的;各种语言的词汇所表达的概念、意义和词的搭配也是一样的;各种语言词汇的差别只是词的发音和书写形式不同而已。根据这些理论,翻译法把逐词直译作为外语教学法的基本准则和讲解、巩固语言材料的基本手段。由于逐词直译时学生对语言教材缺乏正确的理解,因而这种翻译只能是两种语言的机械对比和对译。最初的语法翻译法和词汇翻译法就是这样,前者重视语法,后者重视词汇,两者都使语音、词汇、语法与课本脱节。近代翻译法则反对两种语言的机械对比和逐词逐句的直译,结束了语言三要素的单项教学,实行以课文为中心,语音、语言、词汇、语法的综合教学。在我国,从最早开设英语课程的京师同文馆(创办于1862年)开始,到20世纪中期,翻译法一直在我国英语教学中占主导地位。以后它的这种地位虽然被其它教学法所取代,但是它的某些做法,如上课时使用母语进行解释,这在我国的英语教学中,特别是基础阶段的教学中,到现在还比较常见。 二、 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听说法 听说法是一种与语言学理论关系最明显、最直接的教学法[7](P151)。以Bloomfield为首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在创建美国新的外语教学法--—听说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论语言》至今仍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经典作品,也是听说法的语言学理论基础。但是,听说法的创始人应该是Fries,因为他首先在结构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探索如何将此理论应用到外语教学实践中去。 美国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们认为:语言是说的话,而不是文字;语言是习惯,而这种习惯的形成需要多次的刺激和反应;语言教学中应该教语言本身,而不是教语言知识;语言是本族人所说的话,而不是任何人所规定的他们应该说的什么话;各种语言互不相同。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产生了听说法的基本措施:第一,听说领先。听说为主,读写为辅。教一篇课文时,学生先听,然后边听边模仿,直到对答如流才允许学生看文字;第二,反复操练,形成习惯;第三,教学过程以句型为中心;第四,用英语进行教学;第五,及时纠正错误,避免形成习惯。这一措施在19世纪60年代初传入我国,尔后一些高校与中学曾出现提倡听说领先法的热潮。以听说法编写的教材也大量出现,《英语900句》是作用较大的引进版教材,国内版的主要有:周谟智等编写的《初中英语》和《高中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 1956-1957);上海外国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共同编写的《初中英语》和《高中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 1960-1961)。作用最大的当属许国璋主编《英语》1-4册(1962年初版),这套大学英语教材集中体现了20世纪50-60年代美国结构主义学派的教学思想[4](P35)。 听说法是我国20世纪60年代最流行的英语教学法,这种情况到70年代仍是如此。1978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受教育部委托制订中学英语教学大纲和编写新的中学英语教材,二者都吸收了听说法的一些教学准则并把听说领先法作为我国中学英语的教学法。当时,北京外国语学院新编大学英语系《英语》第一册的“说明”也明确指出:“一、二册采用听说领先、句型为主,听、说、读、写全面发展的办法”。 三、 英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情景法 也就是在19世纪50-60年代,英国语言学家们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推出了情景法,与美国的听说法并驾齐驱。情景法的语言学基础与听说法一样,都是结构主义语言学。口语是语言学的基础,掌握句子结构是获取话语能力的关键,这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与英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共同看法。但是,美国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家注重句子内在结构的探讨,认为学习外语就是学习语言的要素和顺序,他们认为意义不太重要,说话的情景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语言成分和成分的顺序;他们还认为,所有的语言都只有很少很少的句型,而且这些句型都是最短的句子,比较长的句子、复杂的句子都是由这些短句加上别的词扩展而成的,因而学习英语只要学会那些少量简单的句子就行了[5](P51-52)。 听说法的创始人Fries提出的英语学习中的结构略论、句型操练,对比等准则,至今仍是听说法的指导准则并为我国的英语教学所采用。但是,当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在关注句子内部结构的时候,英国的语言学家们却从另一个角度--—一个句子内部结构以外的角度--—情景(situatio,英语毕业论文,英语论文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