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信息的传递是完全可能的,主要是通过翻译了解他国文化。文化信息的对等也是可能的,我们可以遵循奈达先生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准则,这里的“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是近似的等同,即以功能对等接近程度为依据的近似。他认为翻译的目的应该是原文和译文在信息内容、说话方式、文体、文风、语言、文化、社会因素诸方面达到对等。为了达到这些对等,必须在翻译中进行调整。 1. 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对所指意义可能产生误解的话,必须对译文文字作某些变通;可以保留直译,但必须加上脚注来解释可能产生的误解。对于这点,可参阅前文的dragon和White Elephant的例子。 2. 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有可能导致对原文联想意义的误解,或者对正确理解原文的风格造成重大的损失,那么对译文进行必要的调整来反映原文的联想价值就十分重要。例如,将中国名酒“杜康”翻译成英语一般按发音译为Dukang,英语国家读者看到英语商标Dukang时,只会把它与酒关系起来,而不会想到中国历史上酿酒的高手“杜康”,也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杜康”(Dukang)与“好酒”关系起来。所以,“杜康”作为商标,文化信息没有完全对等。不过,我们不妨用希腊酒神的名字Bacchus作“杜康”酒的英语商标,英语论文,这样,文化信息的对等无疑比“杜康”要好得多,因为Bacchus会使西方人产生更多有关的联想。 3. 一篇原文的翻译,必须产生与之相伴随的语码,这就常常译者要求在音位、词汇、句法及语篇等各个层面作一系列的调整。例如,Nike作为商标能使英语国家人士联想到胜利、吉祥,因为Nike一词在希腊神话中是胜利女神。传说中的Nike身上长有双翼,拿着橄榄枝,给人们带来胜利和诸神的礼物,她是吉祥、正义和美丽之神。Nike作为体育用品商标,英语毕业论文,我们可以把它音译为“耐克”,暗示Nike牌体育用品经久、耐用,使用Nike牌体育用品能在比赛中克敌。“耐克”可以说是较好的翻译,不过,英语单词Nike所蕴涵的文化信息对中国人来说,不可能像英语国家人那样想起Nike女神。翻译中文化信息被丢失。 各民族有着其独特的文化,文化异同必然存在。正是这些文化异同的存在使得文化翻译的可译性受到限制。进行国际商务英语翻译时必须特别注意这些异同,必须在外国文化和本国文化中找到一个切合点。如果这个切合点是两种文化的交融,那就是最理想的了。但是,往往由于文化异同,有时很难找到切合点,这时,译者就必须就自己的能力让这两种文化尽可能接近,按照4Es标准和奈达先生的翻译准则,作出适当的调整,使带异国情调的东西在译入语中得以再现。 参考文献: [1]关世杰.跨文化交流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2]刘醒吾.经贸英语口语.外语教学与探讨出版社,1997. [3]李平.国际经贸英语教程.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9. [4]王学文.新编经贸口译教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