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非常严重,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防控的法学体系基本完备,尤其是《反腐败法》、《证人保护法》的陆续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的制定,对我国的相关立法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防控;法学制度 中图分类号:DF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11-0197-02 随着苏联解体,俄罗斯社会开始急速转型,社会管理控制能力的削弱、官员腐败的盛行、领导者意志和决策的失误,给有组织犯罪以可乘之机;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贫富分化现象严重、失业率高,成为诱发有组织犯罪的因素;精神道德崩溃、不良的社会文化环境,不仅作用了个人的犯罪心理,也对犯罪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法制滞后和不健全、护法机关的弱化,使有组织犯罪具备了生存的条件和土壤。基于以上原因,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发展速度比其他国家快得多。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仅用了二十几年就走过了“西方模式”有组织犯罪一百多年才走过的道路[1],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 一、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近况 进入21世纪,俄语论文题目,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活动主要致力于改造社会条件,他们利用国家和社会管理事务中存在的漏洞,成功地操纵各类事件并作用着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重要的经济、政治、社会和其他方面方法的决定,其中也包括对立法法案的操纵[2]。从2000年以来的俄罗斯联邦内务部统计数字来看,2000年俄罗斯有组织团伙或者犯罪集团实施了36 318起严重和特别严重犯罪,2001—2017年该数字在25 000—35 000起之间波动,2017年突降至21 200起,2017年1月到6月为9 300起 [3]。按照内务部的统计数字,有组织犯罪团伙或者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在犯罪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已降至不足1%,和近年持续增长的犯罪总数呈现相反趋势。对这一结果有些俄罗斯刑法专家给出不同看法,他们认为:有组织犯罪团伙或者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在犯罪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不少于10%,即有组织犯罪的实际数量至少要高出现有统计数据的10倍以上[2] 16。 二、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防控法学制度的形成 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俄罗斯就开始了反有组织犯罪立法基础的建立和发展。在1995年4月和7月分别通过了《法官、护法和监控机关公职人员国家保护法》和《侦缉活动法》,2001年通过了《反洗钱法》,俄语论文网站,2004年通过了《证人保护法》。根据社会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进行了多次的修订。2017年12月《反腐败法》通过,至此,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防控法学制度全面建立。 三、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防控法学制度略论 (一)刑事法学制度 1996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在第35条中给出了有组织团伙和犯罪联盟(犯罪组织)的定义,但该条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在第210条规定了成立、领导和参加犯罪联盟(犯罪组织)的刑事责任,并有70多个条文(第105条第2款第7项、第112条第2款第4项、第117条第2款第6项,等等)中将有组织团伙实施的犯罪作为犯罪构成的加重责任要件。根据法学《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35条,有组织团伙的特征是稳定性、更高程度的组织性、角色分配、有组织者和领导者。由此看来,是否有组织者或领导者就成为确定稳定性特征的决定因素,它对具体的刑事案件是现实的,也易于确定和证明。所以,如果经确定犯罪团伙中有组织者或领导者,则这个团伙就是有组织团伙。 犯罪联盟(犯罪组织)的概念建立在有组织团伙概念之上,有组织团伙的所有特征也是犯罪联盟(犯罪组织)的特征。与此同时,犯罪联盟(犯罪组织)还具有另外一些特征,特别是:(1)有组织团伙的紧密性;(2)既遂时间提到前一阶段;(3)成立目的;(4)犯罪联盟(犯罪组织)作为独立犯罪构成的刑法意义。犯罪联盟(犯罪组织)一经成立即达到既遂,有组织犯罪团伙的成立只是犯罪预备。 有组织团伙的联合组织也被认定为犯罪联盟(犯罪组织)。这样的联合组织应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组织团伙构成,具有紧密性特征。联合组织成立并具有实施严重犯罪或特别严重犯罪的目的,即达到犯罪既遂。 基于以上略论,属于《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划定的有组织犯罪应该是法典中由有组织团伙或犯罪联盟(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第一,在刑法典分则中有70多个条文中将有组织团伙实施犯罪作为加重责任要件或特别加重责任要件,则相应犯罪由有组织团伙实施时,属于有组织犯罪;第二,由于成立或参加犯罪联盟(犯罪组织)即是犯罪,所以不仅犯罪联盟(犯罪组织)实施犯罪属于有组织犯罪,成立或参加犯罪集团也是有组织犯罪(刑法典第209条和第210条);第三,有组织团伙实施犯罪不是加重责任要件或特别加重责任要件,但由法条的罪状可知,实际上只能由有组织团伙实施的犯罪。 (二)《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的制订 俄罗斯法律家的主流观点是制定独立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且已经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先后制订出三部法学草案。1994年6月24日,国家杜马安全委员会成员伊柳欣、科尔马科夫等人提出俄联邦《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1995年11月22日获国家杜马通过,同年12月9日获联邦委员会批准为联邦法学,但12月22日被叶利钦总统以侵犯人权为由否决。虽然《反有组织犯罪法》最终没有出台,但是作为一种妥协,该法对有组织犯罪活动刑事责任的许多重要规定都在1996年的新刑法典中体现出来。俄联邦《反有组织犯罪法》被总统否决后,国家杜马安全委员会代表伊柳欣和罗日科夫于1996年2月15日再次向俄国家杜马提交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后被无限期搁置。 最新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草案是俄罗斯犯罪学会会长、俄联邦总检察院学院探讨所打击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探讨室主任А·И·多尔戈娃和С·Д·别洛采尔科夫斯基于2017年9月3日提出的,代表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内务部反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司和联邦刑事执行局三个机关的意见。该草案体系的设计对我国未来的立法工作很有启示。在编制该草案时使用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俄罗斯缔结的其他国际条约的规定,也使用了联邦会议通过但被叶利钦总统否决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的规定,还有犯罪学探讨成果,并借鉴了国外最先进的经验,以及美国司法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的意见、欧洲法院的决定和其他文件。在制订过程中很好解决了《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俄罗斯联邦刑事执行法典》与本法及俄罗斯联邦缔结的反有组织犯罪国际条约相衔接的问题、对《国家秘密法》第5条进行修订的问题以及本法的生效问题。 (三)有组织犯罪防控的主要相关法学 1.反腐败法 俄罗斯的腐败非常严重,对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影响。但是,俄罗斯反腐败的法学制定却极为缓慢。从第一届国家杜马就通过了《反腐败法》,被联邦委员会否决后,经过协商程序后,得到联邦委员会批准,但总统行使了否决权。经历了多年的反复后,俄罗斯议会上下两院终于通过了《反腐败法》,由总统梅德韦杰夫于2017年12月25日签署。该法共14条,分别为对于腐败和反腐败的概念;反腐败的法学基础;反腐败的基本准则;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反腐败的组织基础;预防腐败的方法;国家机关在提高反腐败效率活动的基本方向;公务员申报收入、财产和财产性债券的义务;公务员对有贿赂倾向请求的通告义务;公职的利益冲突以及预防和调整的程序;公民担任公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限制;自然人和法人腐败违法行为的责任。 俄罗斯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员国,其《反腐败法》也基本符合公约的规定,最关键的是规定了腐败定义、公务员申报收入和财产信息的义务。该法要求公务员汇报所有与涉腐行为和与潜在腐败行为有关的情况。为避免公务员隐瞒财产,该法规定公务员配偶、子女也有申报财产收入的义务。同时,政府官员须在离职2年以后方可前往相关商业或非商业机构任职。俄罗斯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如果涉嫌腐败都将受到追究。 《反腐败法》的通过标志着俄罗斯反腐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虽有一些不足之处,但确实对俄罗斯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遏制影响。 2.反洗钱法 有组织犯罪是上游犯罪,为了铲除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必须要有效防控其下游行为--洗钱犯罪。2001年8月,俄罗斯通过了联邦《反犯罪收益合法化(洗钱)法》。2001年的这部法学在通过时参考了《欧洲理事会对于清洗、搜查、扣押和没收犯罪收益的公约》和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TAF)的建议。2002年12月11日,俄罗斯通过对《法官、护法和监控机关公职人员国家保护法》的补充修改,将金融市场局列为国家应提供安全和社会保障方法予以保护的机构。2003年1月,俄罗斯立法增加了反恐怖主义融资条款,金融市场局获得对涉嫌恐怖主义活动相关人员的交易进行监控的补充权力,有权按照国际标准在7天内终止恐怖分子的账户资金流动。2003年后,根据FATF通过的40条反洗钱建议,又先后对《刑法》、《行政法》等做了相应修改和补充 [4]。 总之,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防控法学制度基本完备,俄罗斯有组织犯罪也发展到更高的阶段,法学制度的有效与否尚需检验。但是,俄罗斯有组织犯罪防控法学制度的建立对我国相关法学的制定和修改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俄]阿·伊·戈拉别耶夫.俄罗斯的有组织犯罪[M].赵可,等,译.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俄罗斯远东大学出版社,2017:134. [2] 庞冬梅.全球化时代俄罗斯有组织犯罪及其法学对策探讨[J].俄罗斯中亚东欧探讨,2017,(2):15. [3] 俄罗斯内务部官方网站资料[DB/OL].[2017-9-27] [4] 唐朱昌.俄罗斯经济转型中的政府反洗钱方法评析[J].俄罗斯探讨,2017,(2).[责任编辑 杜 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