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一度被认为行使世界上最广泛普遍管辖权的国家,西班牙曾经奉行的绝对普遍管辖权屡屡将其卷入争议的漩涡。实践表明,绝对的普遍管辖权只会带来不切实际的希望,营造实现正义的假象,不仅无法有效发挥终结有罪不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滥用的风险。因此,西班牙顺应世界普遍管辖权发展的趋势,经过长期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探究,确立了普遍管辖权的适用条件,包括要求案件与西班牙存在联系、具备起诉主体资格、补充性准则,并不断加以完善,使其刑事普遍管辖权从无度逐步迈向约束。
【作者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学科学探讨院; 普遍管辖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管辖权’是打击国际犯罪有罪不罚现象的重要手段。关于普遍管辖权的定义,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通常认为,普遍管辖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普遍管辖权又称绝对的普遍管辖权’是指仅根据犯罪性质适用的刑事管辖权,无须考虑犯罪发生地、犯罪 ,西语专业论文,西语论文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