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倡和发展公民教育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对我国而言,公民教育也成为我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由公民教育展开思考,参考、借鉴西方优秀的公民文化和公民教育模式,改善我国现有的公民教育近况,构建适合本国国情的公民教育体系,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关键词:公民教育;公民意识;公民文化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9-0079-02 “公民教育”的含义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从广义来看,公民教育是指整合各种教育手段为当代社会培养有效参与国家及社会公共生活、培养合格政治公民的教育模式;从狭义来看,公民教育是一门学科,旨在传授社会成员个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必要常识和基础知识。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倡和发展公民教育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对我国而言,公民教育也成为我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举措。公民教育源起于西方,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西方就已经初具公民教育的意识。比如最早提出实施公民教育的古代希腊,注重在培养公民勇敢、忠诚等品德基础上,还特别注重培养人的智慧和审美力,以便公民参加雅典式的奴隶主民主社会生活。古罗马人和斯巴达人在崇尚武力的同时,也要求将奴隶主贵族子弟培养成忠于城邦、效忠国王的勇敢武士。到了近代,西欧一些资产阶级哲学家思想家,如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及其后的德国哲学家费希特也都强调推行公民教育,倡导公民精神。在美国,19世纪初公立中小学普遍开设“美国政治史”,这时期的公民教育基本上就是政治教育。19世纪末,许多教育家感觉到公民教育不能狭隘化为政治教育,于是在全美教育协会的主持下进行了广泛探讨。1916年出台了一份名为“社会探讨课程体制”的著名报告。20世纪60、70年代美国青年的反社会行为使得公民教育重新得到重视。大多数州立法规定学生在9~12年纪必须学习公民教育的课程。80年代联邦国会通过《联邦初、中等教育法》,强调了公民教育的重要意义。1990年,联邦政府教育部颁布了美国教育改革的战略指导性文件--《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该文件规定,良好的公民教育是美国教育在2000年要达到的主要目标之一。在公民教育领域,美国等西方国家确实先走一步。我国最早引进的公民教育读本是1913年上海群益书店翻译出版的由美国学者威廉·H·哈利特与威廉·S·文森特合著的《美国公民学》。这本书所传达的“公民教育”理念是公民教育在我国的第一次登陆。公民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可谓跌宕起伏。我国是在“五四运动”前后兴起这项教育,1919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提出编订公民教材案,公民教育曾盛极一时。然而因为种种原因,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公民教育退出了课程体系。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们视野的开阔,全球化与我国主流文化及意识形态的涤荡,特别是面对当今社会许多诸如信仰危机、价值取向不明、道德滑坡、法制意识淡薄等让人忧心的问题时,公民教育又被提上议程。 尽管关于公民教育的概念,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观点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共识就是公民教育的关键就是培育国民的“公民意识”。而公民意识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理清两方面的关系:权利与责任。权利关系要从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起步,当社会成员直接面对政府权力运作时,关于政府这一权力公共性质的认可及监督;责任关系表现为社会成员面对社会公共事务时,能够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积极投身公共事务。公民教育除了注重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之外,还应该包括公民道德方面的内容,应该挖掘我国传统道德中的现代性,因为当代公民意识中倡导的仁爱、宽容、感恩、友谊、尚礼、诚信、韧性等主题,都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的精髓有共通之处。因此在当前更要强调公民的权利意识教育,通过公民权利意识教育,唤起民众的权利意识、主人翁意识、纳税人意识,西语毕业论文,最终使公民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达到和谐的统一。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强调公民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对相应的公民职责、权利和义务的认知和价值取向,明确了新时期我国公民教育的新内涵。从文化方面看,我国公民教育所依靠的文化基石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西方的公民意识往往是从“点到面”,西方的文化的起点是“个体”,主要凸显公民“政治人”特性。西方社会提倡的公民文化比较强调“分”“若即若离”的两条平行线是公民社会与政府和国家之间最佳的相处方式。而东方历史背景下的和谐文化更倾向于强调“合”,“从面到点”。这种“合”从某种程度上只重整体而压抑个体,更强调整体而忽略个体。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西语毕业论文,面对西方各种文化哲学思潮的冲击,面对众多具有显著特质的个体文化符号的冲撞,中国的传统文化遭遇了巨大的冲击,文化的彷徨不言而喻。我国的传统文化面对外来文化的冲击,应该逐渐地在博弈中强大自身,在和谐文化的基础上,也要兼顾法制、公平、友爱与理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公民教育领域,我国的起步很晚,至今尚未有完备的公民教育体系,我们应当借鉴西方公民教育中的合情合理之处。在国外,小学一般开有社会课,中学阶段开公民课。公民教育通常有两个方向,一是学校教育,一是社会教育。而且公民教育课程其主要采取实践活动的形式,社区义工、模拟法庭、辩论、选举、组成学生组织参与学校管理,等等。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有思想政治理论课,但这还达不到公民教育的要求,我们应该把真正的公民教育,以非常浅显但又非常准确的方式教授给每个人,让学生从小就知道,他们成长以后不仅是一个个体的家庭成员和一个经济意义上的生产者,更是一个社会的公民、国家权力的监督人。公民教育应当成为我国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民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公民教育造就一代又一代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要求的成熟公民,推动全社会成员公民人格的成长和公民精神素质的提升,这既是建设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当务之急,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托马斯·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M].柯雄,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17. [2]王文岚.社会科课程中的公民教育探讨[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3]江泽民.加强亚洲团结合作,促进世界和平发展[N].光明日报,2002. [4]聂鹏.全球公民教育的理念解读与实施比较[J].继续教育探讨,2017,(6). [5]张宁娟.建国以来我国公民教育的发展脉络[J].思想理论教育,2017,(5). [6]周鸿.论培养世界公民的文化包容与自信品格[J].大学教育科学,2017,(6). [7]吕峰,于贵明.张业菊.中国传统和谐文化与西方公民文化的比较[J].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2).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1DZZ049),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0DKS026) 作者简介:郎旭(1978-),女,辽宁沈阳人,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方面的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