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对待自然的态度与基督教文化有很大的不同。总体来说,中国人对自然抱有一种敬畏的态度,把自然神圣化,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宗教化,但是这种宗教化并没有导致一神教和人格化上帝。固有的地理环境和数千年占统治地位的农业生产方式深刻地作用了中国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庄稼“有收无收在于水,收多收少在于肥”,就是说“老天爷”下不下雨决定了谷物有没有收成,这叫“靠天吃饭”,天决定了人的命运。更重要的是变幻莫测、伟力无穷的大自然深刻地制约着先民蒙昧的精神世界,远古的先民对自然界的万物都加以顶礼膜拜,到了商代逐步完成从部落图腾的多神崇拜到对抽象的“天帝”的一神崇拜,人们用占卜的措施试图与天沟通,用巫筮活动谋求取悦天帝,用祭祀措施企求神灵保佑。人们认为死去的人回到大自然中去了,也就是“升天了”,变成了“鬼”“神”,鬼神不仅能向天庭传达人间信息而且也有了超凡的能力,所以古人对自己的祖先也奉若神明加以崇拜。天神崇拜与祖宗崇拜并举以及君权和神权结合都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深刻的作用了中国传统文化性质。由占卜、巫筮、祭祀活动衍生出来的礼仪文化奠定了儒家文化的基础,从事这些活动的工作者就是当时的知识分子。虽然中国历史上有一些思想家反对信天命畏天命,如荀子、王充、李贽等,但历史地全面的来看,畏天命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背景和本质主流,也是中西文化的第一座分水岭。基督教文化认为大自然是上帝创造的,上帝是人们创造出来的全人格的神,是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代表。上帝是人,世界是人创造的。《圣经》中的上帝创世说反映的是西方以人为宇宙中心的观点。在基督教观念中人类与自然截然分开,即所谓“天人相分”,不像中国人那样“斩不断理还乱”,而且自然是从属于、附属于人类的,没有敬畏、迷信的概念。 外语论文网 www.waiyulw.com 中国人对自然怀着一种友善的态度,把自然道德化。中国人认为大自然是尽善尽美的,对人类和万物是有情有义的,所以儒家文化有大自然“仁民爱物”,以生为仁的思想;道家文化有乐山悦水、回归自然的境界;佛家文化更是讲泛爱众生,包括一切生灵。中国人对自然充满了感激和眷恋之情,中国人自古热爱自然、关怀自然、适应自然,在文学著作中歌颂自然,在生产生活中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天人合一”思想之又一义,中国歌颂自然的诗歌、散文、绘画和音乐的著作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了。中国人热爱故土与家乡,包括了亲人与山水,中医中药、阴阳风水、规划建筑以及人情风俗无不充满了对自然的温情与和谐。而基督教文化从人类处于宇宙中心,高于自然,可以支配自然的观点出发,认为大自然中的万物都是供人类利用的,所以西方人对自然采取一种认识、探究、征服和享用的观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观点不仅用于观察自然世界,而且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中。 中国人对自然赋予一种本体的意义,把自然哲学化。“礼”是传统文化中的大概念,是在人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中产生的,在祭天活动中产生的。更重要的是“礼”所体现的中国社会的大秩序、大关系、大现象是效法自然界的大秩序、大关系、大现象形成的。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要复的是周“礼”,周礼是合天意的,是与自然和谐的。“仁”就是“道”,道法自然。道就是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是天人合一之最高境界,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和谐。西方文化认为上帝是本体,自然与此无关,自然是物质的,与精神是截然分开的。西方人崇尚竞争与胜利,追求获得与占有,为了荣誉和财富,不断地探究自然的奥秘,不断地扩大征服自然的成果。这种自然观与西方游牧文化和商业文化的作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也对西方文明产生极为深远的作用。概括地说,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天人合一,天人相亲;西方文化主张天人相分,天人相争。 对待自然的态度直接或间接地作用到人们对待人生的态度。中西文化对待人生的态度有几点基本区别: 1,中国人十分重视现世、今生的生命、生存和生活,信仰一种重生主义的人生观。在东周大变革中,知识分子总结商汤覆灭的教训和西周发展的经验,在对待天命的问题上采取了中庸的态度,孔子说“不能事人,焉能事鬼”,为中国文化定了敬鬼神而远之基调,在敬畏天命的同时,优先处理人事,以妥协的态度与自然和谐相处。除了极少数虔诚的佛教徒之外,绝大多数中国人,不希冀来世,不向往彼岸,主张积极入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自己这辈子的事做好,其中包括生育和培养后代。中国人把个人生命延续的希望与家庭、宗族、甚至民族国家的延续联系在一起,男耕女织、殷实安定、子嗣兴旺、诗书传家成为古代中国人对现实生活的追求,这样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热爱故土的积极温暖的人生态度始终洋溢在中华大地上。道家文化所主张的“出世”,并非出到“天国”,而是出到山水之间,他们追求的也是更好更久地生活在今生今世。佛家文化原本主张苦修今生,冀望来世,从六祖惠能宗教改革以后,也简化清规戒律,立足于积极生活。在基督教文化里,既有欢悦享受人生、崇尚理性与科学的希腊文化的因素,又有苦行禁欲、拓展精神世界与信仰上帝天国的希伯来文化的因素,可以说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二希文化的矛盾运动推动了基督教文化的产生、改革和发展。西方人的人生态度深受到基督教教义的作用,他们的人生是宗教人生。基督教徒以虔诚的态度信仰上帝,以毕生的努力赎罚与生俱来的原罪,人生最大的希望是在死后进入天国,宗教信仰、宗教情感在不同的基督教体系中(天主教、东正教、新教等)作用的程度不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世纪、近代、现代)程度也不同。但正如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说的那样,希伯来文化中节俭禁欲、信仰理想、宗教情感的文化不仅在黑暗中世纪的一千年里占据统治地位,即使是欧洲文艺复兴和路德-加尔文宗教改革之后,希腊文化因素复兴升华为新的思想,推动西方完成启蒙之后,也浸润着西方人的人生旅程和西方近代化的过程。 2,儒家文化要求人们追求一种群体的责任的人生,即道德主义的人生。儒家文化给人生规定了许多道德规范,比较集中的表述是“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这种规范有三重意义:第一,个人与群体密切相关。人生是家庭的、宗族的、氏族的人生,“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每个人都有光宗耀祖的责任,人生活不单纯为自己,甚至主要不为自己,是为群体的生存、兴旺和延续。自己的价值、幸福是在为群体作贡献的过程中体现的。单纯的个人奋斗是不提倡的,不是名正言顺的。第二,个人要服从宗法秩序。在庞大的宗法体系中,面对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人要正名定位,找准自己的位置,是臣要尽忠,是儿要尽孝,是妻要守节,为友要讲义。中国封建社会是全面的等级社会,“天”有九重,人分九等,不完全是经济政治不平等,首先在人格上就有与生俱来的等级,大人对小孩、男人对女人、老人对青年、官员对百姓、上级对下级、官为九品,民为四等。人生对所属的群体负责体现在对自己上一个等级的人尽义务,从而对整个封建等级秩序负责。第三,做人要重义轻利,追求道德完美。道德实践既是人生的目标,也是人生的道路。在古代,中国人的人生道路是“道德、文章”两大实践,道德姑且不说,而“文章”中还是讲做人,讲道德,读的考的都是“四书五经”。中国人一方面热爱生命,另一方面又强调“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仁也好,义也好,就是群体关系与等级秩序。儒家文化主要讲做人,不太讲做事。讲做事也是在讲做人,治国平天下就是讲自己做人,教别人做人,叫做“内圣外王,德治礼教”。由于儒家文化讲做人讲得太多了,所以中国人做人很难很累,动辄得咎,活得很辛苦;由于道德要求太高了,“存天理,灭人欲”,没有给个人利益和欲望留什么余地和空间,人们做不到,难免讲假话,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不少“满口里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由于道德的含糊表达,缺乏量和度,以及具体时间地点场合的规定,难免在实践中孰轻孰重,因人而异,甚至“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负责道德裁判的人也参差不齐,李泽厚讲到“巫君合一”的观点,就是说皇帝有制定解释道德的权力,有道德裁判的权力,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及族长、家长、丈夫都有一定的裁判权,在这里德治实际上是人治,德治已经是专制。基督教的教义对人与人的关系的要求与儒家文化大相径庭。基督徒的人生规范是基督教教义,基督徒的行为标准是严格的、清晰的,之间的关系是简单的、平等的。西方文化认为人生是个人的人生,也就是说,从人生价值、目的和意义的角度来看,生命、生存和生活基本上、主要的是当事人个人的事,与他人(包括亲人)、与族群、与类的关系都不那么大,不那么直接,不那么重要。正因为生命、生存和生活仅与自己有关,人们可以自由的支配和安排,所以从本质上讲,基督教文化是以个人为本位的文化。可能是海洋岛屿的地理环境、小国寡民的社会结构、多神教的信仰、自由民阶层的发展以及生产方式的多样化,最主要的是商业交换的发达和民主制的成熟导致古希腊人个性的发展。西方文化认为人生是平等的人生,这里讲的当然是相对平等,而且仅限制在人生价值的哲学意义上和肯定人格平等的文化意义上。个人本位的价值哲学通行,每一个个人都受到肯定和尊重,与生俱来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就是平等。平等寓于对个体、个性、个人的普遍承认和肯定之中。在古希腊文化和古犹太文化的基因中很容易看到这种普遍平等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讲,基督教创立宗旨即为反抗罗马帝国的压迫和奴役,追求宗教文化人格的平等。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平等概念不同的是,基督教文化的平等的基础不同,包括了多元文化长期融合的因素、商业贸易经济内在要求的因素、奴隶制度中同一阶级成员相对平等的因素等,基督教文化的平等的含义不同。与中国人更多的要求经济上的平均不同,西方文化更重视精神上的(宗教上的)平等。争取平等的方式也不同,中国人大多数情况下追求中和平安,实践礼仪道德,极端情况下则“伐无道,诛暴君”,西方人崇尚通过自由竞争获得平等与公平。 ,西语论文网站,西语论文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