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核心素养和教育目标体系西班牙中央政府下辖17个自治区(相当于中国的省),采取中央和地方教育分权制。中央教育部负责颁布教育法令、建立教育体系、制定国家课程,各自治区独立制定学科计划和教学大纲。公民从小学开始享受10年制义务教育(小学6年,初中4年),大部分学生16岁时结束义务教育。遴选与界定核心素养以及相对应的教育目标,是为了回答“培养什么人”的教育问题。通过一系列清晰、具体的法学条文,西班牙确立了核心素养指标体系总框架,并切实、合理地将核心素养分散融入教育目标,在宏观教育理想与微观教育实践当中架设桥梁。(一)确立核心素养框架界定素养的内涵是后续行为的前提,不仅要界定语义学意义上的核心素养,还需要做出更明晰、更细化的定义,以指导课程编制。2017年12月18日,欧盟颁布了一项建议案,倡导学生掌握八项核心素养:使用母语交流、使用外语交流、数学素养与基本的科学技术素养、数字素养、学会学习、社会与公民素养、主动意识与创业精神、文化意识与表达。这项法案为各成员国提供了核心素养模型的基本框架。[1]由于欧盟成员国在教育与培训领域享有自主权,甄选核心素养时会依据......(论文页数是:7页) [继续阅读本文] ,西语论文,西语专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