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ame, dekimasen. (日语,意思是“不行,我不会哟!”)(违反方式原则的程度是“高”,话语为“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 B)违反原则的数量的情况: 9)(回应Can you type?) a)I think I can.(违反1个原则:量原则(到底会还是不会?有几成把握?是接受还是拒绝?听者不能肯定),话语为“无/弱标记式”,合适度为“大”,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小”。) b)Do not doubt whether I have the glorious makings of a first-rate typist who can do the job better than you could imagine.(违反2个原则:方式原则(冗长、曲折)和质原则(双重夸张),话语为“中标记式”,合适度为“中”,双方付出的心力为“中”。) c)You may think, they may all think, but I don’t think that it is a gigantic problem.(违反3个原则:方式原则(没必要提及第二和第三人称,显得拖泥带水)、联系原则(与问的话关联度较低)和量原则(到底会还是不会?有几成把握?是接受还是拒绝?),话语为“强标记式”,合适度为“小”,双方付出的心力为“大”。) 3. CP、PMRM和新格赖斯主义的联系 由于CP的划时代的交际解释新视野,也由于它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有很多人对它进行了借用、批判、发展。下面要简述CP同新格赖斯主义[10]的联系,并从PMRM的角度给予述评。 3.1 从1准则(4原则)到候补准则 Leech (1983) 支持CP但补充以必需的所谓“二级准则”(secondary principle)即礼貌准则(Politeness Principle,简称PP)。PP是人际修辞(Interpersonal Rhetoric)的一部分。如果说CP解释了含义产生于违反合作准则(的某个/些原则)的过程,那么它没有解释为什么违反,例如人们为何常使用间接表达式。 根据PP,言语行为可能是a)竞争类(competitive,如命令,恳请),b)和谐类(convivial,如给予、邀请),c)协作类(collaborative,如阐述、告诉),或者d)冲突类(conflictive,如谴责、威胁)。(Leech:104) PP的原则虽然说有6个,但是我们可以把其相似或相关的一对合并起来,共4条: (1)策略和宽宏原则(Tact and Generosity Maxim):尽力减少对方的损(cost)而尽量扩大他的惠(benefit)。 (2)赞扬和谦逊原则(Approbation and Modesty Maxim):尽力减少诋毁他人,要尽力夸赞他;对自己却要相反。 (3)赞同原则(Agreement Maxim):尽力减少对他人观点的不同意见,即尽力夸大与他人的一致性。 (4)同情原则(Sympathy Maxim):尽力缩小对他人的厌恶,尽力夸大对他人的同情。 PP的“惠”和“损”是抽象概念。向听者借1元和5元钱,对他的损(或对自己的惠)是前者小,后者大。再者,同样是借1元,“给我1块!”“借我1块!”“请借我1块!”“请借我1块吧!”“您能否借我1块钱呢?”这些话语对听者的损(或对自己的惠)是越来越小。对他人的损等于对自己的惠,它与话语的礼貌程度成反比。 由于PP的确能够拯救CP的一些弱点,加之礼貌本身是社会和语言交际的核心问题,因此礼貌的探讨曾是80年代的热门课题。当然人们主要是检验或发展PP。根据何兆熊等(2017:221-225),PP的第1和第2条没必要并列;其他原则的a)和b)也不是并列联系,而是互相蕴涵的联系;最好是把策略原则看成PP的核心原则,而把其他原则隶属于它;PP在每一条原则的说明中都用了“尽力”缩小或扩大,这是不适当的;PP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充分考虑礼貌的得体性,因为礼貌与其说是语言问题还不如说是社会、心理和感情的问题。我国的顾曰国(1990,1992)、徐盛桓(1992)、何兆熊(1995)等都论述过中国文化氛围的礼貌问题,实际上都是对PP的修订。此外,侯国金也有少许研讨(2017,2017a-c),其他有侯国金、廖巧云(2017),侯国金、蒋勇(2017)等。Brown和Levinson(1978/1987)的面子理论(Face Theory)可以看成是礼貌的探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