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听说法是结构语言学理论和斯金纳(S·B·Skinner)的心理学理论完美结合的产物。由于这一教学法根置于人们所信服的理论,五六十年代一直享有很高声誉,统治着外语教学的课堂。
一、听说法(Audio-Lingual Approach) 斯金纳的行为措施论认为:语言是人们总行为中最基本的一部分。他探讨的对象是语言行为中显而易见的 方面,即可观察到的对周围事物事态的反应。他认为有效的语言行为是对刺激(周围事态)产生反应的结果。 倘若反应得到强化,它便形成,即产生条件反射。斯金纳认为,语言行为与其它行为一样是受结果制约的。这 种结果表现在课堂上便是老师的赞许、鼓励或否定。当某一行为产生好的结果时,它便存留下来并得到强化和 应用;反之,结果若是惩罚性的或完全缺少鼓励,它便受到削弱,最终消失。 这种语言学习理论(条件反射和习惯形成)与四五十年代结构语言学家们所从事的语言“科学描述略论” 可谓珠联璧合。两种理论的结合便产生了听说法。听说法有以下特点: 1.教材为对话形式,授课以语言结构为大纲,顺序按照语法项目安排。 2.侧重模仿、牢记。句型和词组通过反复操练来掌握,不着意解释语法,靠归纳法理解。每一堂课严格限 制词汇范围,生词在上下文中学习。 3.教师尽量用外语讲课,高度注重学生发音的准确性,极力使学生不说错句。对学生正确的反应要立刻鼓 励、赞许,英语论文题目,使其得到强化。 4.充分应用磁带、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具。
二、交际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 Approach) 八十年代初,外语教学出现了一个新焦点,即交际语言教学。它旨在培养听、说、读、写技能,以达到交 际目的。社会语言学家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称之为“交际能力”交际能力指的是人与人在交流过程中的 外在表现,是在特定的交流环境中,促使交流者能够传递和理解信息的能力。它不仅包括语法形式的正确,语 言的可接受性,还必须考虑语言是否恰当。海姆斯在1972年把这种能力归结为四个方面:1)语法能力:能够辨 别和构成合乎语法的句子。2)语言能力:口笔交流中的能力。3)社会语言学能力:能够选用和理解适合语言环 境的语言形式的能力,即语言是否恰当。4)语言策略:为达到交际的目的,操纵和使用语言的能力。 交际能力这一概念的提出,对语言教学探讨的作用尤为重大,许多语言学家、语言教师纷纷从培养学生交 际能力的角度开始重新考虑语言教学。从而出现了:“意念教学大纲”,“功能教学大纲”。交际法便是“功 能教学大纲”的产物。它有以下四个特征: 1.课堂教学的目标集中在交际能力诸方面,而不限于语法或语言能力。 2.组织和安排课时,以语言功能(function)为单元,而不是以语法结构为框架。 3.传递信息为主,发音、语法的准确性为副。交际成功的标准是能够传达和接受想要表达的意思。 4.课堂上鼓励学生即兴表达,用大量真实性的语言流畅地说,英语毕业论文,最终达到在接受(听、读)和表达(说、写 )方面使用语言。
三、听说法和交际法的比较 1.听说法和交际法都强调一个“练”字。不同的是听说法练的内容是教师精心安排准备的,课文材料大都 经过删改加工以配合某语法项目或句型重点。学生在课堂上处于被动,在教师的控制下反复地、机械地练。交 际法鼓励学生随意说、即兴说,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用真实的语言在非排练的场景练。 2.听说法重视如何说,交际法强调说什么。前者重形式,后者看内容。由于听说法基于结构语言学和行为 措施理论,它首先把语言看成是语音、语法、词汇的形式。学生首先要培养良好的语言习惯,说得准,说得熟 ,才能生巧,产生条件反射。交际法认为语言是交际工具,学会一种语言不仅要掌握其形式和使用规则,还要 知道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因此,它的选材不限于某个语法项目,而是选自实际应用的语言如:报刊、广告、 新闻广播、谈话录音等内容。学生学的是语言功能如:怎样表达自己的意见、打招呼等。 3.在教师的影响方面,听说法的教师是课堂的中心,指挥和控制学生训练;时刻注意要学生对“刺激”做 出正确的“反应”,即说出正确的语句;及时给于鼓励以使其“反应”得到强化和固定。对学生的语音语法错 误,随时随地给予纠正,让学生从开始就养成说正确语句的习惯。交际法的主张则大相径庭。根据第二语言习 得(acquisition)的理论,学生在掌握外语学习之前使用一种中继语言(interlanguage),在学习过程中不断使 中继语言接近所学外语的规范。学生犯的错误不但被视为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被认为是改进教学,提高学生 对外语掌握的有利条件和依据。因此,在教学中,教师不急于纠正学生的错误,只是组织课堂活动,指导学生 更好地完成任务,使学生学了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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