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语教学“措施论”回归探讨的本质探究[英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英语论文 责任编辑:小天老师更新时间: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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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外语教学探讨回归“措施论”的实质
摘要:区别于非规则型的以语言活动为学习手段的外语学习途径,外语教学途径基于规则并以语言活动为教学目的。外语教学法是以某种语言学理论关于语言本质的认识为基础,在特定的语法框架内,对语言项目和语言技能构成的外语教学活动有条理的程序权重规划。交际语言教学抛弃语法知识框架,以应用规则为框架组织语言活动,不可能产生“交际法”。外语教学探讨在交际语言教学的外语教学法缺席之后回归措施论、 英语教学论文回归外语教学法,其实质是回归语法途径。


关键词:外语教学探讨;外语教学法;措施论;语法途径;基于语法规则

On the Essence of TESOL Research Return to methodology
Abstract:As opposed to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 approaches of non-rule based language ac-tivities of learning means,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pproaches are rule-based language teaching ends. TESOL teaching methods are orderly procedural weighted plannings of lan-guage teaching activities of linguistic items and linguistic skills in specific grammatical frame-works based on certain understanding of language essence of certain linguistic theories. CLT dis-cards grammatical framework but organizes language activities in a framework of rules of use,which cannot lead to a“communicative method”. The essence of TESOL research return to meth-odology, to TESOL teaching methods, after the CLT absence in TESOL teaching methods, is areturn to grammatical approaches.
Key words:TESOL research; TESOL teaching method; methodology; grammatical ap-proach; grammatical-rule-based[ 
 有着100多年历史的现代外语教学探讨一直就是针对“外语教学法”的探讨,对“措施论”早已熟视无睹。1990年代初,国外外语教学探讨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不少学者在他们的学术活动中对外语教学探讨“措施论”的性质和范畴进行了反思和评估,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如
Larsen-Freeman(1990),Prabhu(1990),Widdowson(1990),Brown(1991),Freeman(1991),Allright(1992)[1-6]等等。学界为什么会在这时关注“措施论”的性质和范畴?又为什么会对“外语教学法”探讨重新产生兴趣?这涉及到1980年代国内外语教学探讨步国外外语教学探讨之后尘,宣传“高分低能”神话,质疑传统外语教学;随后,我国从高校英语系到高校非英语系再到普通中学英语的整个外语教学界逐渐抛弃语法途径,而采用交际途径。本文不打算讨论对于措施论的性质和范畴的不同意见,而是以近20年来国内外语教学探讨和实践为背景,讨论外语教学探讨回归“措施论”的实质,以期揭示回归“措施论”对外语教学探讨的意义。无论对交际途径原理和交际语言教学(CLT)持甚么态度,外语教学探讨普遍把Hymes当作交际途径原理的开山鼻祖,把他的《论交际能力》当作交际语言教学的理论基础。1966年,Hymes在学术会议上第一次提出交际能力原理。我们查到的这篇文章是会后修订稿,附有Hymes对于这篇文章来龙去脉的说明[7]72,应该是权威的。在此之前,Chomsky把语言科学的探讨途径分为“外在语言”途径与“内在语言”途径[8]24-36;他以人脑内在语言知识的构成和习得为探讨对象,提出“语言学理论主要涉及完全同质的言语社会群体中的理想的言者-听者”,提出语言学“要成为一门严肃的学科”,就必须以“能力”为探讨对象,必须将无关“能力”的排斥于语言学探讨范围之外[9]3-4。Hymes针对Chomsky的语言观和语言科学探讨观提出批评,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社会群体中非理想的、处于不利处境的言者-听者的语言问题,提出“能力”依赖于“知识”和“应用”,并详细讨论了语言知识应用过程中体现能力的四个方面,即语言应用的“可能性”、“可行性”、“得体性”以及“可接受性”[7]63-67,认为至关重要的甚至不是“更好地理解语言是如何结构的,而是131更好地理解语言是如何应用的”[10]271。Hymes的“知识”是外在语言知识,是以“应用”为首要考量的知识,是语言应用过程中的知识,而他的“能力”术语的内容实际上是Chomsky所谓的“行为”。虽然Chomsky关注的是“内在语言”,是脱离语境的理想的“能力”,而Hymes关注的是“外在语言”,是具体语境中的“行为”,但是,他们之间也有共同之处。Chomsky和Hymes都对语言的本质有自己的见解,都对语言科学探讨的途径有自己的坚持,都以儿童的第一语言知识为探讨对象研讨人类语言的本质,都没有企图以各自对语言本质的见解去指导语言教学。对于语言学理论探讨与外语教学探讨之间的关系,他们都有明确的态度。在语言学和心理学方面取得的“领悟和理解”关于语言教学是否能产生指导意义的问题上,Chomsky持“相当怀疑”的态度,认为“语言学家和心理学家从理论准则的角度为尝试处理语言教学的问题所做出的努力是非常值得的”,但是“很难相信语言学或心理学已经取得的理论认识使其能够支持语言教学的某种‘技术’(technology)”[11]43-49(原文斜体强调)。Hymes在《论交际能力》一文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这篇论文是理论的”,“理论的相关含意就是对该课题知之甚少而不能在实践方面对该课题提出甚么意见”;他认为并不“存在一套实践探讨可以求助的并必须运用的语言学理论”[7]53。他们的明确态度也被一些运用语言学家所接受。如运用语言学理论权威之一的Widdowson说,“理论学科为建立途径的准则提供参考,但是它们不能决定技巧(techniques)”[3]10(原文斜体强调)。Chomsky以“刺激贫乏”论推翻了行为主义途径的外因决定论,从而在根本上颠覆了“听说法”的结构主义行为主义理论基础,但是他的探讨兴趣限于脱离语境的理想的“内在能力”,而外语教学法必然涉及“外在语言”。Hymes以语言应用的“可能性”、“可行性”、“得体性”以及“可接受性”扩展了人类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但是他的旨趣在于具体语境中的“语言行为”即语言应用的规则。虽然交际能力原理涉及的也是“外在语言”,但是外语教学法涉及的是“用法”规则即语法规则,而交际能力原理涉及的是“应用”规则,其中的“形式可能性”也是从语言应用的角度来考虑的。所以,受Chomsky和Hymes革命的冲击,传统的外语教学法受到质疑或被抛弃,形形色色的外语教学法轮番登场,却不能产生一种被普遍接受的外语教学法,并不奇怪。Hymes提出交际能力原理以后,直到Canale和Swain提出了一个交际途径模式,才使交际能力原理在外语教学实践中具有了实际意义。Canale和Swain认为交际能力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即语法能力、社会语言能力、语篇能力和策略能力[12]92,产生了外语教学交际途径。Hymes的交际能力原理和Canale和Swain的交际途径模式都包含语言知识即语法,在Hymes那里是“形式可能性”,而在Canale,Swai,英语论文范文英语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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