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自由对打。过去曾译为“free boxing”,它只传达了“散打”的基本含义,但有容易造成误解的地方。一般地说,凡能意译的都应该意译,无法意译时再音译。宁可意译产生新词,也不要随便音译。因为意译词往往能说明事物的性质、用途、形状和特色,使人一目了然,便于理解。尚属别的民族文化中的特有的事物,起初无法意译时,不得不音译,如:美国的Coca cola,它被译成“可口可乐”,既保持了原词的音节和响亮,又使人—听便知是饮料商标。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本民族便有能力将其贴切地表达出来,便可意译。如:“麦克风(microphone)”、“维他命(vitamin)”被“扩音器”、“维生素”所代替。音译和意译结合也是常用的一种措施,是指在英译中既保留原文的发音又能体现原文的指称意义,以谐音又谐意的方式达到功能相似。这种措施的使用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拼音之前或之后加上一个表意的词,如Goldlion,中文译名将gold一词保留原文指称意义“金”;而lion一词来取音译手法,两者结合在一起便有了驰名全中国的“金利来”商标。Pizza Hu曾译成“必胜客”,后改译成“比萨饼”,也是同样措施。 总之,进行国际商务英语翻译时必须特别注意这些异同,必须在外国文化和本国文化中找到一个切合点。但是,往往由于文化异同,有时很难找到切合点,这时,译者就必须就自己的能力让这两种文化尽可能接近,根据翻译措施和标准,做出适当的调整。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