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因为受到涉外场合的限制和制约,有些问题或者信息不适宜做出正面的回应或者解释;而有的时候为了阻止不利形势的出现和发展,常常要求谈判人员避免直言。 2.2表达受权有限,表态不明确 当一些敏感的问题出现时,谈判者可能因为身份或者场合的缘故无法做出明确的表态,此时就需要使用一些模糊语言的表达使谈判顺利进行下去。 2.3运用模糊限制于,给谈判留有余地 当出现一些不便或者不易做出正确评估或者结论的时候,或者由于身份面子需要勉强发表意见的时候,谈判者可以使用模糊限制语来帮助自己达到理想的表达目的。模糊限制语可以根据话语的真实程度或者涉及范围对话语的内容进行调整或者修正,也可以为帮助说话人对话语内容做出明确的判断。 3.模糊语言在商务英语合同中的运用 在国际贸易中,基于一定的法学目的,双方必须要签订英文商务合同以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合同可以有效化解合同双方日后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所以,涉及到合同内容和项目的谈判必须要严谨,从而达到让买卖双方都满意,并且愿意接受合同条款的目的,此外还对自己应该承担或履行的责任有了明确的了解。虽然具备完善的合同不能够成为促进业务的唯一途径,但是如果合同不够完善,存在漏洞或者缺陷,这就会给国际贸易商们带来严重的问题和不必要的麻烦。依据制定商务合同的背景,我们可以总结出商务英语合同的语言具有以下的几个特点:准确性,合同中不会使用可能引起歧义的词语或者表达方式;具体明确,合同条款的内容都要尽量地具体,为了达到明确的目的和要求,从而也为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的解释奠定坚实唯一的基础,为契约的履行提供可靠的标准;完整,合同中必须包括应该具备的任何细节;简洁,避免多余的词语或者表达方式;及时,确保及时备好合同,比避免不必要的延期或者耽误。所以说准确性是商务合同最重要的语言特征,但是鉴于客观事物本身的不确定性,使用适当地模糊语言表达可以使合同内容更加准确,更加灵活,更能够达到合作的效果。模糊语言在商务英语合同中的运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准确性 美国哲学家格莱斯在1976年指出,在交际过程当中,为了保障会话的顺利进行,说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的准则,即“合作准则”,此外还给出了判断或者具体实现合作准则的四大子准则,它们是:量准则、质准则、联系原则和方式原则。质原则要求努力确保使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不要说那些虚假的话语,不要说缺乏充分证据的话语。在商务英语合同中使用模糊语言表达也正是遵循了该准则。 3.2灵活性 我们使用语言保证了准确这个前提之后,还要力求达到使用灵活的目的。灵活的语言有利于交际,使用了模糊语言,交际的核心内容还是非常清晰确定的,而边缘的信息没有明确的界限,所以借助模糊语言可以有效地增强语言表达得灵活性。 【参考文献】 [1]Joanna Channel.Vague Languag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165-195. [2]程同春.论模糊语言在国际商务英语中的语用功能[J].国际经贸探究,2017,(5):74-79. [3]王佐良,丁往道.英语文体学引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探讨出版社,1987: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