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消灭俄国村社不是“前进”而是“后退”[俄语论文]

资料分类免费俄语论文 责任编辑:阿米更新时间:20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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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西欧公社和俄国村社同属于原始公社的“最后阶段或最后时期”,但两者的命运和前途却不同:前者在资本主义兴起时期消亡了,后者却在全国范围内保存至今。有人认为俄国村社注定要“自然地死亡”或人为地消灭它,马克思则作出消灭俄国村社不是“前进”,而是“后退”的论断。认为可以通过俄国革命挽救村社,使其获得新生而成为俄国社会复兴因素和社会主义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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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马克思;俄国村社;西欧公社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7)05—0125—03
  土地公有、村社制度,东方专制主义,构成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核心,俄国村社最为典型。马克思对俄国村社的论述集中体现在他给查苏利奇的复信及其草稿中。
  马克思指出,农村公社是原始公社的“最后阶段或最后时期”。俄国农村公社和西欧的日耳曼公社都产生于原始公社解体时期。它普遍地存在于东西方社会,构成其社会基础并作用着社会发展。可是,西欧的农村公社随着社会的进步,到资本主义时期被消灭了,而俄国村社却以顽强的生命力经历了奴隶制、农奴制和农奴制改革后的资本主义阶段,继续在全国范围内以人民生活的统治形式保存了下来。保存或消灭俄国村社,不仅关系到村社本身的命运和前途,更关系到俄国的命运和前途。俄国有些人以西欧经验为根据,主张消灭俄国村社,马克思却论断:消灭俄国村社“不是使当地人民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
  一、村社问题的提出
  各种类型的原始公社在形成中有一系列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们有多种社会结构,这些社会结构的类型、存在时间的长短彼此都不相同,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俄国村社和西欧日耳曼公社都产生于原始公社解体和阶级社会形成时期,它们通常称做农村公社的一种类型,是原始公社的“最新型的公社……古代社会形态的最新形式”。它们曾普遍地存在于东西方社会,构成其社会基础并作用着社会发展。
  可是,西欧的农村公社在连绵不断的内外战争和迁徙中死于暴力之下,到资本主义时期“不知不觉地消灭了”,而这一消灭过程“即变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为社会集中的生产资料……被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所排挤”,“把一种私有制形式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而俄国村社却以顽强的生命力经历了奴隶制、农奴制和农奴制改革后的资本主义阶段,仍在全国范围内以人民生活的统治形式保存了下来。根据西欧经验,俄国村社的命运和前途是否会像西欧公社那样,注定也要被消灭,也要被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取代,如何看待现存的俄国村社的历史地位命运和前途。
  关于这样一个关系到俄国村社以及俄国的命运和前途的重大问题,1881年2月16日,维·伊·查苏利奇代表较迟加入“劳动解放社”的同志们写信给马克思,请求马克思谈谈他对俄国村社命运和俄国前途的看法。维·伊·查苏利奇在信中说:“你比谁都清楚,这个问题在俄国是多么为人注意……特别是为我们社会主义党所注意……最近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见解,认为农村公社是一种古老的形式、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总之,一切不容争辩的东西--使它注定要灭亡、鼓吹这一点的人都自称是你的真正学生‘马克思主义者”’。因此,“你对这个问题的见解是多么引起我们的注意,假如你能说明你对我国农村公社的命运的看法和对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的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看法,给我们的帮助是多么大”。显然,此信介绍了俄国人内部对村社是消灭还是保持发生了严重的意见分歧,俄语论文范文,请求马克思对村社命运和俄国发展道路提出看法。
  马克思面对查苏利奇如此急切而真诚的来信,他在同年3月8日正式复信回答来信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前,他既用历史环境理论考察了俄国村社的历史和近况,又坚持着世界历史发展道路多样性的历史哲学,先后拟了四个复信草稿,把这四个复信草稿综合起来,便构成了马克思对俄国村社和俄国的命运和前途的综合性理论概述。其中一个核心性问题便是村社的命运和前途,马克思作出的论断是,消灭俄国村社“不是使当地人民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
  二、对村社历史地位的判定
  马克思说,农村公社“到处都是古代社会形态的最新类型;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古代和现代的西欧的历史运动中,农业公社时期是从公有制到私有制,从原生形态到次生形态的过渡时期。但这是不是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农业公社’的发展都要遵循这条道路呢?绝对不是的。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所有制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二种结局都是可能的。”这段引文,马克思概述了农村公社的历史地位,但它发展的命运和前途都取决于历史环境。
  随着社会的进步,西欧公社不知不觉地消灭了,而俄国却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的国家”,其根本原因在于西欧的历史环境“是和现代俄国公社的历史环境毫无相似之处的历史环境。”既然历史环境不同,俄国村社与西欧公社的命运和前途就有相应的区别。这种区别在于:西欧公社“是在连绵不断的战争和迁徙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消灭了”这一消灭过程,即“变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为社会集中的生产资料……以个人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被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所排挤”,“在这种西方的运动中,问题是一种私有制形式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这样,西欧也就在农村公社解体中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
  俄国村社则不同,由于它处在不同于西欧的“独一无二”的历史环境中,俄国村社“它能够成为现代社会所趋向那种经济体系的直接出发点,不必自杀便能开始获得新的生命”。“我深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变成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而且“这种发展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的方向的”。马克思明确地指出,西欧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俄国可以不走西欧的道路,不必“把他们的公有制变成私有制。”俄国可以或可能用革命挽救村社,通过村社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避免资本主义可能造成的灾难而进入社会主义。所以,那些竭力想杀死俄国村社的主张和行动,都不是“使当地人民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马克思对俄国村社历史地位的论断,似乎与革命民粹派对村社的理论不谋而合。因为革命民粹派也把村社视为是“社会主义的胚胎”,“未来制度的基础”,主张不消灭村社,而是把村社作为俄国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起点和基础,走与西欧不同的发展道路。这条道路似乎类似于马克思的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道路。
  然而,我们认真地将马克思与革命民粹派的村社理论进行比较后,便发现他们之间虽有相似之处,更有根本性的异同。关于这一问题,在《史学月刊》(1997年第2期)的《马克思和民粹派对于俄国村社论述的比较》一文中,作了专题的差异比较评析。就两者的根本异同而言,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对待俄国资本主义的态度问题上,马克思认定1861年农奴制改革后,俄国已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到处可见资本主义的事实。并且资本主义将村社“几乎推向灭亡的边缘”。革命民粹派否认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事实,说它只是“表面现象……是儿戏,并非真正的资本主义关系的表现。”是人为的“偶然的”“不幸的”现象,它“迟早将来不及绽苞开花而枯死”,因为“俄国不存在发展资本主义的起码条件。”马克思与革命民粹派对待俄国资本主义态度的分歧,关系到对俄国村社所处历史环境的判断,必然导致对村社历史地位判定的分野。
  另一方面,在村社作为社会主义起点和基础的问题上,马克思提出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在村社所处的历史环境中,“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作用,然后保证它具有自由发展所必须的正常条件,”“公社的进化会是逐步的……第一步可能在它目前的基础上为它创造正常的条件,”,用集体劳动取代小土地劳动“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二是“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社会复兴的因素”。三是“假如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在这些前提条件中,马克思特别强调俄国革命挽救村社。而革命民粹派否认和仇视俄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的事实,并否认俄国有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分化,这就必然否认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性。他们也讲革命,但他们指的革命只是推翻沙皇的政治权力,不是革资本权力的命。并且是通过有教养的知识分子(即民粹分子)领导本能共产主义的农民进行暴动,实现推翻沙皇政府和农奴制残余的民主主义革命,再通过社会主义胚胎的村社,俄语毕业论文,自发地演变为社会主义。这种空想农民社会主义的革命与马克思的挽救俄国村社的无产阶级革命有本质的区别。
  三、挽救村社,使其新生
  马克思判定村社是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和社会主义的起点,他说“长久以来靠‘农村公社’维持生存,并且也必须从‘农村公社’中去寻找它的‘复兴的泉源’”。剪那种以西欧经验为根据认为俄国村社已“自然衰老”“必然解体”的“自然的死亡”论,或是人为制造扼杀村社的破坏性因素,这种消灭村社的论调和行为,都不是使当地人民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可是,俄国村社“目前正处于危险境地”,“几乎被推向灭亡的边缘”,“公社的近况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村社还能承担起它的历史责任吗?它还能成为俄国社会复兴因素和社会主义支点吗?马克思应用历史哲学和历史环境理论,对俄国村社的历史和近况作了历史的、科学的略论,肯定了俄国村社命运可能得到新生的前途。
  早在1877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就澄清了民粹派的米海洛夫斯基对他在“资本论”的“原始积累”中阐述的资本主义生产起源的错误解释。马克思指出“这一章叙述了使生产者同他们的生产资料分离,从而把他们变成雇佣工人……而把生产资料占有者变成资本家的历史运动”,这是“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不能“把我对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到1881年,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正式复信中,则具体针对俄国村社、再次明确地指出西欧资本主义生产起源的途径“这一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问题在于西欧运动中“是把一种私有制形式变为另一种私有制形式。相反地,在俄国农民中,则是要把他们的公有制度变为私有制。”这是西欧公社和俄国村社的两种相反的所有制变化趋向。同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俄国村社的生命力既未表示赞成,也未表示反对,但他后来经过对俄国村社的“原始材料所进行的专门探讨中”,他明确地表示“我深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所以,马克思判定,这时消灭俄国村社,不是“前进”,而是“后退”。
  马克思又用历史环境理论,具体地略论了俄国村社的历史和近况,指出俄国村社完全有新生可能的条件。从国内条件看,马克思说“在俄国,由于各种情况的特殊凑合,至今还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着的农村公社能够逐渐摆脱其原始特征,并直接作为集体生产的因素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各种情况”和“特殊凑合”指的是什么呢?
  第一,俄国村社不象西欧公社在资本主义兴起时期灭亡了,而是它已经“度过了这种社会制度没有被触动的时期,”“俄国是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欧洲唯一的国家……一方面,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土地个体耕作变为集体耕作,并且俄国农民已经在没有进行分配的草地上实行着集体耕作。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适合于大规模地使用机器,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有助于他们从小土地经济向合作经济过渡;最后,长久以来靠农民维持生存的俄国社会,也有义务给农民必要的垫款,来实现这一过渡。”
  第二,俄国村社被推向灭亡边缘的原因是“受到国家勒索的压制、商人的劫掠、地主的剥削和高利贷者从内部的破坏。”因此“威胁着俄国公社生命的不是历史的必然性,不是理论,而是国家的压迫……资本家的剥削。”所以“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成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变为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
  从国外条件看:第一,“俄国不是脱离现代世界孤立生存的”,它处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起来的历史环境中,处在文化较高的时代,和资本主义生产所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可以吸收它的肯定成就,改造村社的古老形式,使其成为共产主义所有制形式。“正因为它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所以它能够不通过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可怕的波折而吸收它的一切肯定的成就……它也不象印度那样,是外国征服者的猎获物”,俄国还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事实证明,西欧通过几个世纪发展建立起来的“一整套交换机构(银行、信用企业等)一下子就在自己(俄国--引者)这里建立起来”。第二,俄国村社是同资本主义生产处于同一时代,既可以吸收它的一切肯定成就,又可以避免它的可怕波折,但只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是欧美资本主义“现在都处于同科学、同人民群众以至同它自己所产生的生产力本身展开斗争的境地。总之,在俄国公社面前,资本主义是处在危机状态,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现代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结束。”这表明,俄国不能再走欧美的资本主义道路,只能通过革命挽救村社,使其获得新生,将村社回复到古代类型的最高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马克思认为这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方向的。这种进化理论还不能肯定为“历史必然性”的规律,但俄国村社所处的“独一无二”的历史环境,却为它的这种进化提供了可能性条件。因此,马克思说“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
  总之,马克思对消灭俄国村社“不是使当地人民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的论断,可归纳为以下结论:由于俄国村社处于与西欧公社不同的历史环境和国内外条件的“特殊凑合”,不必消灭俄国村社,可以通过俄国革命挽救村社,使其获得新生和成为社会主义的支点;不必走西欧的资本主义道路,而是以村社为起点和支点,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走社会主义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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