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联邦德国对国有公司所有制以及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革始终是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按照公共经济运行准则而进行的。两德统一后,联邦政府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有制公司和国有公司也进行了同样的改造,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成功的教训,研讨德国的国有公司改革方式,对我国的国有公司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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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政科学探讨所; 德国现存的国有公司为数不多,分布在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管辖范围之内。由于德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州政府享有高度的自治权,有自己所属的公共所有的公司,因此,确切的说,只有联邦政府所属的公司可以称为“国有公司”,而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所属的公司,均应称为自治州 ,德语专业论文,德语论文 |